华南农业大学校办企业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校办企业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华南农办〔2002〕30号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校办产业改革方案》(华南农办[2002]12号)的精神,我校的校办企业改革应在200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为了使企业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学校企业更好地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机构设置
学校成立校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企业改革办公室。企业改革办公室挂靠科技实业发展总公司。
二、企业改革的实施步骤
1.各学院对本学院的创收情况进行调查、总结;
2.各学院通过讨论形成企业改革方案并提交给学校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3.学校企业改革办公室在各学院企业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学院企业改革实施计划;
4.学校校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审批各学院的企业改革方案和企业改革实施计划;
5.对经校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改革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改革;
6.学校企业改革完成后,经学校批准,由学校统一发放奖酬金。
三、学院创收调查、总结的内容
1.企业情况:企业名称、企业职工情况、创办日期和初始投入,2001年产值或销售额、2001年总利润和上交学校的利润,到2002年2月底的企业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使用学校土地房屋的面积和地点,主要经营业务的内容和产品,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拟开展的新项目等;
2.非企业经营的生产销售项目:由教研组、课题组、教师开展的科技产品生产经营的内容、人员、场所、管理模式、2001年上交给学院的利润,学院给项目经营人员制订的管理规章等;
3.2001年其它创收情况,包括: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技术培训班、考证班、科技咨询和服务、技术转让、科研产品中试销售收入、对外服务(含测试分析、实验室对外开放和其它服务)、派出职工的劳务输出收入等;
4.2001年创收总计和奖酬金状况,包括:2001年学院各种创收收入累计数,学院教职工奖酬金发放的累计数和相应的水平值,奖酬金的来源渠道等。
四、学院企业改革方案的内容
1.企业和开发经营实体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即按照学校校办产业改革方案,选择淘汰、托管或股份制改制其中一种方式,明确实施改革的时间,并对企业管理体制改变的投入和回报作出建议和预测;
2.企业改革时,拟移交给科技实业发展总公司的人、财、物情况,对兼职职工的建议;
3.企业改革后,学院从技术上支持企业发展的计划,拟通过校内企业将科技成果转化、开发的设想;
4.如何更好地开展非企业的创收开发工作,保证学校统发奖酬金的经济来源。
五、时间安排
1.2002年4月份,成立学校校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和企业改革办公室,公布学校校办企业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各学院对创收情况调查、总结并讨论本学院的企业改革方案,做好摸底工作。
2.2002年4月底,各学院将企业改革方案提交给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讨论各学院的改革方案和企业改革实施计划,确定试点单位和其它学院企业改革的时间安排。
3.2002年5月份开始,学校企业改革办公室根据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试点单位和改革时间安排,分批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移交和改革。
4.试点学院的企业改革工作在2002年5月份开始,其它学院的企业改革在7月后分批进行。在200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校的企业改革。
六、本细则由学校企业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