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研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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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研 读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报 告
口陈国平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报 告 能 全
章都显示 在检 验报 告 的封 面上 , 供使用 检验报 告的客户 鉴别 。 打 开检验 报告 , 一 页也 称 第 首页 的信 息 量 最 多 , 最 重 要 。 也 上 面 罗 列 的 产 品 名 称 , 格 型 规 号 , 产 厂 家 , 造 日期 等 , 检 生 制 是
征 , 择 相 应 的 检 验 项 目 , 托 选 委
检 验 机 构 进 行 检 验 , 一 定 的 有 针对 性 , 有 相 当 的局 限性 。 也
面 、 观 地 反 映 产 品 的 质 量 信 客 息 , 般 是 由 独 立 于 供 方 和 需 一
方 的第 三方 专 业 检 验 机 构 完 成 的。第 三 方 专 业 检 验 机 构 具 有
检 验 结 果 — — 作 为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部 门 下 达 的 抽 查 任 务 都 要 求 有 明确 的 检 验 结 果 : 格 合 或不 合 格 。而 委 托 检 验 如 果检 验 项 目 不 全 , 般 不 作 合 格 与 一 否 的判 定 。在 检 验 报 告 中只 表
相 对 的 独 立 性 和 公 正 性 , 资 有 格 向社 会 出 具 公 正 数 据 ( 验 检
报 告 ) 生 产 企 业 对 自 己 生 产 。
的 产 品 所 做 的 检 验 报 告 , 为 称 第 一 方 ( 方 ) 验 报 告 , 于 供 检 由 利 益 相 关 , 有 向 社 会 出 具 公 没 正数 据 的资 格 。 为 了保 证 第 三 方 检 验 机 构 的检 验 能 力 和 检 验 工 作 的 N- 学 性 和 公 正 性 , 家 有 关 部 门 在 确 国
认 了 检 验 机 构 的计 量 能 力 后 , 授
验 报 告 的 基 本 信 息 , 时 还 必 须 同 注意 下面 的重要信 息 : 检 验 性 质 — — 监 督 检 验 和
委 托 检 验 : 督 检 验 是 国 家 有 监
达 各单 项检 验 的结 果 。
以 上 是 检 验 报 告 首 页 上 的
关部 门 下 达 的 质 量 抽 查 检 验 ,
检 验 样 品 是 由 检 验 机 构 的 人 员
一
在 生 产 厂 仓 库 或 商 店 柜 台 上 随 机 抽 取 的 , 样 有 一 定 的 公 正 取 性 , 较 真 实 地 代 表 产 品 的 质 能 量 水 平 ; 业 委 托 检 验 , 样 品 企 其 是 由企 业 送 达 的 。样 品可 以是 经 企 业 特 殊 加 工 的 , 可 以 是 也 经 反 复 检 验 合 格 后 才 送 检 验 机 构 检 测 的 , 然 也 可 以 是 企 业 当
些 信 息 , 映 了 检 验 报 告 综 反 合 性 的 内容 。在 检 验 报 告 后面 的 几 页 中 , 有 各 单 项 检 验 的 还 详 细 结 果 。 检 验 机 构 为 了 方 便 客 户 阅 读 检 验 报 告 , 检 验 依 把 据 的 有 关 技 术 要 求 、 准 值 都 标 列 出 , 时 列 出 对 应 的 实 同 测结 果 , 于 客户
详细 查 阅 。 便
一 一
予计 量 认 证 合 格 证 书 , 允 许 其 并
在检 验 报 告 上 加 盖 c MA 章 ( 含
计 量 证 书 编 号 和 发 证 日期 , 书 证 有 效 期 为 五 年 , 同 ) 国 家 计 下 。 量 法 规 定 , 没 有 取 得 计 量 合 格 对 证 书而作 出检 验 报告 的行 为 , 将 给 予 罚 款 处 理 。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在确认检 验机 构 的检 验 能 力 后 ,
授予 检 验 机 构 的 验 收 和 授 权 证
检 验 报 告 后 页 还 有 关 于 部
质检 部 门代 表 厂方 抽 样 后 再 送 检 验 机 构 检 测 的 , 品 的 代 表 样 性 较差 , 不具 备公 正 性 。 也
分 检 验 项 目 分 包 的 说 明 。 我 国
按 国 际 惯 例 , 许 检 验 机 构 把 允
自 己 不 能 检 验 的 项 目 , 因 工 或
检 验 依 据— — 检 验 所 依 据
的标 准 : 准 可 以是 强 制 执 行 标 的 标 准 , 可 以 是 推 荐 执 行 的 也 标 准 ; 以是 国家 标 准 , 业 标 可 行
作 安 排 来 不 及 检 验 的 项 目分 包 给其 它 有 能 力 的 检 验 机 构 进
书 , 允 许 其 在 检 验 报 告 上 加 盖 并 G 章 ( 证 书 编 号 和 发 证 日 含 期) 。具 有 第 三 方 公 正 地 位 的 检 验 机构 出具 的 检 验 报 告 , 须 有 必
以 上 两 个 章 。 对 于 国 家 级 产 品 检 验 中心 和 省 、 辖 市 的 产 品 检 直
行 。按 规 定 要 把 分 包 安 排 事 先
通 知客户 , 取得对方的同意 , 并
验所 , 家有关 部 门要 求 对其 进 国
行 国家 实 验 室 认 可 。其 它 检 验 机构包 括生 产企 业 的实 验 室 , 也 可 申 请 自愿 认 可 。 对 认 可 的 实 验 室 允 许 其 使 用 “ 国 实 验 室 国 中 家 认 可 ” 证 章 ( 编 号 和 发 证 的 含 日期 ) 以 上 这 些 , 是 检 验 机 。 都 构 资 质 的 象 征 。 商 业 企 业 在 进 货 验 收 时 , 仅 要 看 检 验 报 告 的 不 内容 , 要 看 出 具 报 告 的 检 验 机 更 构 的 上 述 资 质 。 其 中 前 两 个 资 质 是 必 须 的 。 证 明 这 些 资 质 的
准 , 方 标 准 , 可 以 是 企 业 标 地 也 准 或 产 品 技 术 条 件 。 一 般 监 督 抽 查 多依 据 国家强制 标准 , 及 部 分 行 业 标 准 。 而 委 托 检 验 可 以用 上 述 标 准 , 可 以 用 企 业 也 标 准 , 某 些 新 研 制 的 产 品 可 对
用“ 品技 术条 件” 行 检 测 , 产 进 对 于 出 口 定 制 的 产 品 , 可 依 还
还须 在 检验 报 告 中 明确告 示 。
经 销 企 业 在 进 货 时 , 验 应
看 检 验 报 告 原 件 ( 有 红 章 的 盖
检 验 报 告 )同 时 保 留
复 印 件 。 而 不 应 仅 验 看 报 告 复 印 件 。 因 为 我 们 发 现 部 分 检 验 报 告 有 复 印伪 造 的 情 况 。 如 有 的 企 业 , 检 验 时仅 取 得 一 个 型 号 的检 验 报 告 。 通 过 复 印 后 , 复 制 出 会
一
据 合 同 规 定 的 技 术 要 求 进 行 检
测。
系 列 型 号 的 多 份 报 告 , 它 其 内 容 都 一 样 , 型 号 不 同 。 这 仅
检 验 项 目 — — 监 督 抽 查 的
检 验 项 目一 般 针 对 危 及 人 身 安 全 , 生 的相 关 项 目和 消 费 者 卫 投 诉 较 集 中 的 , 在 较 大 质 量 存 问题 所 对 应 的项 目。而 委 托 检
验则 是 企业 针 对 自己产 品 的特
种行 为 有 损 经 销 企 业 和 消 费 者 利益 , 货时 应 加倍 小 心 。 验
( 者单 位 : 作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所)
上 海 标 准 化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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