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焦庙镇实验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2011--2014学年度)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开展“精细管理办校,内涵发展育人”活动,实现教师资源均衡合理配置,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序交流的指导意见精神 ,并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淡化教师的校籍管理,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 促进我镇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自2011年秋季开始,每年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不低于教师总数的8%。通过交流,促使师资队伍结构日趋合理,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四、交流对象与条件
1、参加交流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
2、凡在一所学校任教满五年的教师,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3、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的应交流一方。
4、评选高级教师及市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必须具备在学区小学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5、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必须具备交流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6、敬业精神不强,不服从学校安排,并和领导无理取闹的教师必须进行交流。
7、在上级检查工作中被提出批评的而未及时整改的教师必须进行交流。
五、交流形式及办法
符合条件教师推荐交流。根据交流方案和计划,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中心安排,进行片内交流或跨片交流。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2011年5月中旬,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实施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制定交流方案。2011年5月下旬,学校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对象、形式、渠道、要求等。
3、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上报交流教师名单。学校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教师交流的比例,科学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研究确定本学年度参加交流教师名单。
七、相关要求
1、下列情况的教师应优先交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名师;业务能力较强的中青年教师;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
2、对自愿申请参加交流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
先评优、培养使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对不符合交流条件但本人自愿申请交流的教师,经学校认定也可列为交流对象。
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暂不能参加交流人员,须报中校批准后方可暂缓交流。
4、凡经学校上报镇教办审核确认应予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对不愿参加交流的教师,情节严重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焦庙镇实验小学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