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广东个人技能补贴
个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办事指南
(证书核发时间:2014年5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资格证书) 一、补贴对象
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劳动力:(一)除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的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二)外省来粤务工人员;(三)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
注: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属于享受补贴对象。 二、申请补贴的项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gdhrss.gov.cn)已公布的职业(工种)且获得资格证书(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项目(附件2-2)。
注:纳入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书管理系统的资格证书方有效,劳动者在申报资格考试(鉴定)时,需了解有关情况,避免因资格证书问题导致不能申请补贴。
三、补贴标准(按粤财社〔2014〕128号文执行)
四、申请补贴条件
(一)劳动者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的,参加有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培训或通过自学并获得资格证书;(二)劳动者已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申请补贴须持有更高等级的证书(可跨工种)。以上补贴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本省户籍贫困家庭学员可同时申请生活费补贴(标准为500元)。
◆注: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取得资格证书不得申领补贴。资格证书核发日期(“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下方的日期)需在2014年5月1日或以后,证书核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有效。
五、申领资料 同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①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或户口本;
③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或提供http://www.gdosta.org.cn“证书验证”栏目的个人证书验证信息页面打印件); ④本人广东省内核发的社会保障卡; ⑤本人银行账号或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
注:非本市户籍的劳动者申请补贴时需提供居住证,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申请补贴时需提供单位证明;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补贴的劳动者需提供本市参保证明或单位证明;申请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的应提交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低保户凭证。有关表格可在申报系统下载。
七、受理机构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八、投诉电话:
12333
更多详情可登录: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