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2
06-17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的意向,特签订本协议。
一、 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优势互补、精诚协作的原则,进行长期项目、产品、平台合作,以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
二、 合作原则
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发挥竞争优势,坚持客户至上、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开展紧密合作,共担风险和责任,共享成果和收益。
三、 协议范围
本协议,适合甲、乙双方共同参与的项目,以及甲、乙双方通过自有业务关系对接的业务,乙方提供智能照明模块及其产品系统,超出该范围,协议无效。
四、 合作方式
甲方承诺使用乙方的产品作为 智能照明产品和系统 的唯一供货厂家进行合作。
乙方给予甲方 提供中易物联系统软件 ,授权甲方使用乙方产品参加对应项目的供货,以及项目的合同签订。
乙方给予甲方最低的战略合作供货价,并视情况可授予甲方在本地成立乙方分公司的权利。 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投标辅助、方案设计、设备调适服务支持,同时进行区域项目报备保护,保证甲方利益。
五、 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均不向第三方透露智能照明产品和系统的供货价格,且严格保密。
在特定的双方协商一致的项目中,甲、乙双方只能和对方合作,共同建设 项目,任何一方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