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要点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年度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农办、县(市、区)农办(农培办):
根据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我们制定了2016年度“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创新思路举措,认真筹划部署,推进相关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附件: 2016年度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要点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2016年度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要点
2016年度“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以培育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为重点,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培养、分层负责”的思路,抓好“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基地建设、政策扶持和典型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培养一大批急需的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
一、工作重点
1、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按照“精准对象、精准培训”的要求认真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工作。全年培训各类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其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2.5万人。
2、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要进一步明确对象,开展精准服务,以首次转移就业的下山移民、转产渔民和失地农民为重点,不再培训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民。要采取“定向培训、定单培训”等有效的方式,保证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0%。
3、实施扶贫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按照国扶办《关于组织实施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5〕98号)文件精神,在省级结对帮扶2017个扶贫重点村(浙扶贫办〔2014〕25号文件)的农村实用人才中选拔培育对象,首批录入数据库4000人,培育2000人。
4、开展高层次人才培训。由浙江农民大学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级培训项目,全年培训5000人。浙江农民大学成员单位负责对象选拔、组织和报名等工作,各校区按照计划做好项目实施。高层次人培训,以培养农业行业领军人才为目标,优先培养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该项目的培训对象不包括宁波市,带队的公职人员费用由原单位开支。
5、加强农民学校建设。各县(市、区)要着力开展农民学校培训平台建设,通过培训项目链接,探索资源整合、管培分离、分类管理、专业培训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 “专门机构+相关资源+特色品牌”、“农民学校+实训基地”等新型培训组织服务方式,创新教学与培养模式,注重实践技能操作,重视实训基地的建设。探索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教育培训、技术咨询、电商服务、跟踪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培训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农民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不在农办的地方,要有分管领导和业务联系人。各级农办要建立牵头协调协商机制,会同各类人才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规划、整合资源、抓好落实。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底数、掌握需求、确定项目,开展“精准培训”。
2、强化规范管理。按照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市、县(市、区)都要完成农民培训资金与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要明确各类培训的操作规范、补助标准、学员选拔、培训项目等,更好体现财政绩效鼓励导向。各市要严格工作绩效的检查评估,把评定县(市、区)工作绩效等次作为规范管理的重要抓手,作财政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要提高办班质量,强化资金安全,实行监管关口前移,重点把好“训前申请、训中督查、训后复查、考核验收、资金拨付”等五个关口,确保培训对象真实、项目针对性强,课程设置合理、课时充足,资金补助公开公正、阳光透明。要做好信息系统使用与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及时录入培训工作和培训学员的基本信息,逐步形成实时高效的信息管理体系。
3、注重宣传典型。各地要重点围绕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结合各地开展的“十大乡土人才评选”、“优秀人才表彰”等活动,依托各级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一批优秀人才典型成功事例;宣传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宣传一批关心重视人才工作、积极实施人才政策、创造良好人才环境的集体和个人。要注重宣传农民培训工作的有益尝试和新鲜经验,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在人才培养环境营造、人才激励和保障等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实效。
4、做好人才统计。要按照省委组织部人才办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年度的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农办要负责牵头做好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的信息调整和更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落实专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