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验收办法(新)7.11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企业环境问题整改
验收办法
为了加快推进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改企业有序整改,保证整改验收扎实有效、有章可依、规范运行,根据县化办《关于对连云港天和化学有限公司等38家存在环境问题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的通知》(灌化治办„2014‟2号)、《关于对连云港泰格化工有限公司等56家存在环境问题实行停产整改的通知》(灌化治办„2014‟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验收办法。
一、验收程序
(一) 申请验收监测。企业整改完成后,按临港环保分局要求,申请有资质单位开展验收监测。
(二) 提出验收申请。企业整改完成,经验收监测合格后,向县化治办提出整改验收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详细列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 组织验收。由县化治办组织经信、环保、发改、安监、质监、规划、国土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意见并联合会签,限期整改企业由县化治办验收批准,转入正常生产; 停产整改企业经县化治办组织验收后,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转入正常生产。
二、整改期限
限期治理企业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三、验收条件
(一) 污水方面
1.企业用水量、排水量清楚,自备水井拆除取缔到位,企业用水量与排水量的比例逻辑合理。
2.污水预处理设施各单元总容积及长×宽×高标注清楚。
3. 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排放达到园区接管标准, 特征水污染因子得到有效处理。运行台账记录资料完整、逻辑合理、建档规范、查找及时。
4.企业生产车间污水至预处理设施及至企业围墙实现明管输送,采取走高架或铺设管道沟方式,无暗管、暗沟及多余管道。
5.企业排水设施整齐规范,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清水管道、污水管道、蒸汽管道、原辅材料输送管道标识明显,企业人员指认讲解清楚,一目了然。
6.企业污水排口按规定安装电子阀门、流量计、PH 报警、COD 在线监控、视频监控装置。雨水排口设置统一明沟,出水口设置阀门,阀门外设置窨井,便于环保人员采样监测。
7.企业无偷排、直排、渗坑、渗渠排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已经按要 求整改到位,行政处罚相关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二) 废气方面
1.废气治理方案必须对整个厂区全覆盖,包括车间生产工艺废气、物品仓库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固废暂存场所废气、废水排放明渠废气等所有产生废气的单元都应纳入整改范围。
2. 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特征废气污染因子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运行台账记录资料完整、逻辑合理、建档规范、查找及时。
3.企业酸吸收、碱吸收废气处理单元按规定要求安装PH 报警装置,同时预留监测点位。更换的酸液、碱液有专用明管进入污水管网。
4. 使用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废气的企业,应该配备活性炭再生系统; 未配备活性炭再生系统的,必须配备足够处理功能的活性炭备用系统。
5. 有恶臭、刺激性气体产生的重点废气排放大户,应该按照临港环保分局规定,由江苏省环科院实行专项治理,该淘汰的产品、工艺、设备必须淘汰,治理设施必须按要求增加蓄热式焚烧、碳纤维吸附等为主体的高端处理单元,实现废气处理的转型升级。
6. 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必须设置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实时预警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7. 企业有组织生产工艺废气烟囱高度降至5米以下,满足50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三) 固废方面
1.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必须达到“五防”要求,实现防
渗、防盗、防雨淋、防侵蚀、防扬散,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详细标明各种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
2. 固废暂存场总容积及长×宽×高标注清楚。
3. 危险废物包装物必须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达到不易破损、不易老化的要求。同时应标识清楚,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日期等
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必须实现网上申报,跨境转移必须满足“五联单”要求,固废产生量与转移、处置量相符,与环评文件产生量逻辑合理。
5.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行政处罚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四) 厂容厂貌方面
1. 厂区内积坑填平到位,绿化或硬化到位;进行景观建设的,必须专项设计并达到美化要求。
2. 围墙无破损,及时刷白; 围墙灯无缺损,亮度达到要求。
3. 公司标志牌无缺损,清洁端正。
(五) 环保组织机构方面
设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机构,建立企业领导、环保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车间环保员组成的企业环境保护网络,并明确工作职责。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必须设置一名领导分管环保工作,配备环保专业技术人员。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必须配备保证正常运行的足够操作人员,设立能够监测主要
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化验室,配备专职的化验人员。
(六) 资料台账方面
企业的环境管理台帐和资料建档规范,环评文件及批文、企业环保职责和制度、各类污染物处理装置设计、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等必须纳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档案,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分年度规范装订,做到资料台帐完善整齐,排污许可证齐全,监测记录连续完整,指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能反映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全面情况。
四、验收要求
(一) 提高认识。这次县临港产业区环境问题整改关系到园区和企业能否长期生存和健康发展,各企业一定要把环保整改看作是提档升级的良好机遇,与环保科研单位密切配合、加大投入、精心组织、积极整改,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力争早日通过整改验收。
(二) 从严把关。明确“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分类治理、一厂一策”的要求,逐项检查、逐项验收,确保企业验收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 明确责任。企业具备验收条件,材料齐全后,县化治办应在5日内组织验收,不得借故拖延; 凡故意刁难、无故拖延、吃拿卡要的,一经发现,严格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验收标准,对整改不达标企业,坚决不予验收; 擅自验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