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承诺责任书
施工安全承诺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之建设工程,为确保工作安全,愿意遵守甲方如下作业安全规定,并负责起安全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
第一条:出入甲方厂区作业规定
1、 凡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需出示个人身份证相关证明在甲方门卫室登记、测量体温(按甲方红外线测温仪不超过36℃为正常)后方可进入甲方厂区作业。离开时通过门卫检查后,才可出厂。
2、 携入厂区使用之工具需由甲方门卫室人员清点并出具清单证明后方可携入厂区作业,携出时应主动将证明文件交由门卫室人员校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3、 非工作所需物品或有危险之物品不可带入厂区内,甲方门卫室有权监视各携入物品和拒绝携入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4、 进入厂区作业期间,工作人员除在指定吸烟场所吸烟外(宿舍内),绝不可在其他场所吸烟。违者需无条件按甲方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佰元),因导致灾害时,乙方愿负相关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
5、 进入厂区作业期间,愿意接受甲方管理单位或门卫室人员就有关厂区安全、管理事项之检查、督导。
6、 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作业人员需统一着装、配戴胸牌,严格遵守甲方防疫消毒制度进出。
7、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生产区,需遵照甲方之规定在制定施工区域内施工,按照甲方防疫路线行走,严禁在指定区域外走动。
第二条:乙方个人管理
1、 乙方应对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应负生活管理、安全及投保应投保险之责任。
2、 乙方应指派现场监工或督导人员负责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并遵守甲方厂区各项规定,甲方有权将不遵守规定者驱离厂区或报警处理。
第三条:防火防爆采取之措施
1、 在任何地区烧焊、切割使用明火作业时,需事先向甲方申请,经核准后才可施工;乙方在使用动火时注意人身安全及防火安全。
2、 施工使用明火时,应注意防范可能引起的火灾,并依火灾类型危险程度配置适当灭火器,施工后应专人检视余火使用情形。
3、 气焊设备、橡皮管、气阀、压力计、切断器应保持良好使用状态,不得有漏气现象。
4、 乙方存放于甲方场区易燃物料应指派专人看管,如发生非甲方人员人为引起的火灾,乙方愿负相关责任
第四条:防止坠落采取之措施
1、 作业中可能有物体坠落飞散之虞时,应配置安全帽及其他防护具。
2、 作业高度在两米以上时,应设护栏或护盖防护措施,应落实配戴安全帽、安全索。
3、 土木营建工程工地四周之危险地区,应设围栏或围绳,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出,并设置警告标志,禁止高空投下工具或零星材料。
4、 土木营建之施工架、鹰架应依照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履行。
第五条:搬运防跌采取之措施
1、 搬运有腐蚀性或多刺角之物品时,应备手套、安全帽、安全鞋及防护面具供作业人
员使用。
2、 搬运时应使用适当工具,钢索吊绳,严禁超载 ,除人员配戴安全帽外并严禁人员
进入吊举物、吊车下方。
3、 巨型庞大物品搬运时,应指定具经验之专人指挥。
第六条:防止触电中毒之措施
1、 凡接用临时电源从事作业时,需事先经甲方许可后才可施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
接用电源。
2、 电气线路检修时,应在电源开关上挂上(禁止送电)警告牌。
3、 搬运或使用铁件时,应注意不可碰触到电气设备。
4、 在槽、桶或密闭容器从事清洗、油漆、焊切作业,需事先配戴就绳索并指定专人
看守。
5、 现场电焊作业时,电焊机之接地线不得任意挂接于电器管路上。
6、 未经甲方电务主管同意,不得碰触或启闭高压开关及设备。
第七条:意外事故灾变处理
施工中遇有意外事故灾变发生时,除应就现场紧急处理外应立即报告甲方工程主管或现场主管,以协助采取有效措施。
第八条:过失责任
乙方全部工作人员除应遵守甲方各项规定外,对于各项工作安全规范落实遵守并自动检查,倘有疏忽导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伤亡或任何灾害时,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概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之各项损失时,愿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工程进行中乙方需指派富有经验及合格之监工常驻工地,督导管理施工及要求工程质量。本工程甲方负责最后工程质量之验收,但于施工期间得派人至现场协调工程进度,施工期间置工程安全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