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嘉兴王店至平湖公路(新07省道至乍兴公路段)一期工程
防
坍
塌
事
故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湖州市交通工程总公司
嘉兴王店至平湖公路(新07省道至乍兴公路段)一期工程
第二合同段
2011年7月
项目部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嘉兴王店至平湖公路(新07省道至乍兴公路段)一期工程第二合同段,本路段设置桥梁4座,其中大兴桥全长729.44米,主跨为变截面连续梁(46m+80m+46m)。主墩11#、12#承台开挖均在3m以内,主墩墩身高度为6m,针对大桥工程建设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嘉兴市公路水运桥梁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项目部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化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桥梁、道路工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人。同时加强对施工工作业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纪律和岗位检查,从而增加工人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工人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安全生产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同时要求特种施工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的内容进行复查,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心脏病等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2、实行安全“三宝”管理,要求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加强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配发到人,认真教育,严格检查,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