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员职责
2014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人员职责
一、责任督学工作职责
1.督促样本校按照要求做好测试工作;
2.检查测试材料和器材是否齐全、仪器设备能否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3.负责到区教育局保密室领取监测工具并负责押运到样本校;
4、全程参与测试过程,监督测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
5、对学生进行抽检,核查学生身份,防止他人替代参加测试等行为发生;
6.指导现场测试工作人员应急处置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必要时向区教育局联络员(李德洪)汇报;
7.组织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
8.检查测试卷的封袋情况,并在相应位置签字;
9.负责押运测试工具到区教育局保密室;向区教育局汇报样本校的测试组织情况。
二、主监(样本校校长)职责
1.全面负责本校的测试组织工作,对本校数据真实性和工具保密性工作全面负责;
2.学习测试工作的有关文件,组织安排、协调落实测试前样本校的各项准本工作;
3.接收监测工具包,学生名册密件,存放于保密文件柜;
4.做好监测工具的保密工作,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
5.负责与责任督学共同商议解决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及时向区联络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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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核查各类袋卷的封装情况,并确认签字;
7.向联络员报告本次检测组织工作情况,提交测试工作总结。
三、监测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测试有关文件,熟悉测试流程和测试要求。
2.监测实施前,按主监、责任督学统一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监测实施现场的工作程序与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测试工作有序进行。
4.做好监测工具的保密工作,学科测试终了,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带出、传出或留存测试卷、问卷和稿纸等。
5.对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上报主监或巡视员。
6.即时制止违反测试纪律的行为,并将测试学生违纪情况如实填入《测试记录单》,说明详细情况并上报。
7.在测试时间内,只要有测试学生未退场,监测员都不得擅离测试教室。
四、保卫人员职责
1.负责本样本校、测试教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对测试教室和监测现场办公室进行清场,维持样本校秩序。
2.负责检查各类人员工作证件,禁止无证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3.负责对扰乱样本校秩序者进行处理。
五、司时员职责
1.测试前30分钟按标准时间校表,并要求本校全体监测人员、工作人员校表。
2.按时按规定发出报时信号。测试现场报时信号示例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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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确保测试工作严肃、规范,每一段测试的开始和结束均要发出统一信号,不得以监测员口头通知代替,不得缩短或延长测试时间。进场、发卷信号可由各样本校自定。
4.各样本校要提前测试确定报时信号的发送方式 (如钟、哨等)与发送位置,并适时试发,保证全体测试学生及工作人员都能听清报时信号,掌握信号特征。
六、场外工作人员职责
各样本校配备男、女场外工作人员各一名,如遇考生有特殊情况要离开测试教室时,应全程陪同。
七、测试生守则
1.严格遵守测试纪律,不得冒名顶替,放松心态,如实作答。
2.进入测试教室,只能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书写垫板或一本空白的作业本(用于垫写)等必需的文具,其他任何物品均不得带入。
3.按监测员教师指导顺序进入测试教室就座。
4.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座位号和答题,答题内容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以外的一律无效。测试学生对基本信息和选择题回答的所有内容一律根据编号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相应位置填答,不在相应位置作答无效。
5.对试题有疑问时,在不涉及试题内容的情况下,如测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再询问。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测员教师询问。
6.测试学生在测试教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7.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测试学生应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扣在桌子的右上角,听从监测员指令,依次离开测试教室,不得将试题或草稿纸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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