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职业性健康体检报告
解读:职业性健康体检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一部以‘预防’为中心思想,通过对生产工艺、生产环境、预防设施、监管部门等进行管理,来有效遏制职业病事件的发生的国家级法规,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有成效?最终则体现在劳动者的健康上,依据则是劳动者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即:一切工作的开展皆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一、我厂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第二条对职业病进行了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厂生产环境中存在粉尘、噪声、放射线。因此,本法适用于我厂,并以此法为基础指导我厂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遵循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第三条规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三、职业性健康体检及职业性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劳动者的上岗前、岗中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第三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卫生所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及职业性健康体检报告存在的意义
我厂职业病防治工作由安检科、劳资科、卫生所共同完成。根据职责划分:卫生所负责岗前、岗中、离岗人员的职业性健康体检工作,对体检后由职防院(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提供的体检报告进行分析,为我厂作业环境改善、安全管理、人力资源调配提供必要的意见与建议。因此,卫生所提供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报告是我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绩效体现所在。
卫生所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建立健全了田庄选煤厂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以具备资质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出具的劳动者健康体检报告为基础,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参考我厂实际情况,分析、评价职工职业性健康体检报告,书写《田庄选煤厂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分析报告》,报告中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职业性健康体检报告中关键词及所体现的意义
职业禁忌症:根据《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GBZ/T157-2009)中定义: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对职业禁忌症的预防是岗前体检工作的核心意义所在。因此,卫生所在出具上岗人员体检报告时,重点内容为所标注的职业禁忌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在人力资源调配时应首先考虑该类人员的岗位安排,该类人员进入基层车间时,基层车间应将其纳入重点关注人群之中,避免出现误分存在禁忌因素的岗位。
尘肺观察对象: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0-2009)中定义:粉尘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发现X射线胸片有不能确定的尘肺样影像学改变,其性质和程度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动态观察。观察对象应在X射线胸片上有尘肺样小阴影改变的基础上,至少2个肺区小阴影达到0/1,或有一个肺区小阴影密集度达到1级。
噪声聋:《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中显示: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HL)。诊断及诊断分级:连续噪声作业工龄3年以上,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呈高频下降型,根据较好耳语频(500Hz、1000HZ、2000HZ)平均听阈作出诊断分级。
其他疾病:职业性健康体检是以《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为依据,有针对性的对接触有害作业人员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检查中可能会因某项检查而发现参检人员存在的其他系统疾病,因所发现的异常数据与职业性健康检查无关,因此多提出专业医院进一步检查建议,卫生所在对此异常结果进行分析时,以职防院建议为基础,提出“出现感觉不适时,可自行至专科医院检查”的建议。【如:尿常规检查中发现红细胞,男性可提示尿路结石,报告中显示需复查尿常规。】
调离接害岗位建议: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中4.8.5之规定,当职业性健康体检结果中出现尘肺观察对象或噪声观察对象时,结合以往体检结果,经分析,对疑似可能造成健康损害的人员,提出调离接害岗位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