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范文1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吗:
住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诚实、信用、平等 、善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房屋地址及租赁期限
1、甲方将坐落于 省 市 区 路 号的房屋一处(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2、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合同金额及其义务履行期限
1、年租金;人民币(大写) 万 千 百 十元整,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千 百 十元整。
2、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预先支付给甲方当年度租金,计人民币(大写) 万 千 百 十元整。
3、支付方式:乙方将房屋租金存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将房屋租金汇入(存入)上述帐户后,则视为乙方已履行付款义务,甲方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4、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十天内将符合乙方要求的发票交付给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入帐。
5、如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均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前一个月向另一言提出书面更改请求,并征重另一方书面同意。具体事宜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善意、合法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因一方原因而导致一方租金延期、代扣税款等事项,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三、租用房及配套设施
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及原有配套设施(配套设施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交接时,双方应对清单予以书面签字确认)完好无损的交付给乙方使用。
2、双方皆承认该房屋内设施的正常、非人为损耗。甲方应负责对因损耗无法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修缮,以确保乙方可以安全、正常的使用。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因设备的正常、非人为损耗而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应保证其合法享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并保证该房屋未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保全、抵押、拍卖。甲方享有该房权利的证明文件(房产证)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3.甲方应履行该房屋的维修义务(因乙方原因导致损坏的除外),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否则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缮事宜,费用由甲方负担,另乙方有权以修缮费用抵消租金,甲方不得有异议。
4.租赁期间,甲方如欲将该房屋转让给第三方,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果未经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或取得该房屋权利的第三方拒绝承担甲方的义务,则乙方在权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提早搬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便不限于搬迁费、中介费等),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壹个月租金。
5.甲方在此明确知道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甲方须保证乙方租用该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不会遭致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部门)查处,同时,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以适合办公使用,同时,若双方终止租赁,乙方有权选择将所装修的物品拆除。
6.甲方应确保水、电、暖气的正常供应。
7.甲方须保证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状况始终符合本合同之约定,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在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而造成该房屋和配套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或赔偿。但该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正常损耗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执行。
3.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为乙方免费安装水表、电表。因乙方使用所产生的水、电、通讯费以及船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费用(如缴纳费用的过程中须甲方配合的,甲方须予以配合)。非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内可享用该房屋所在地小区内的公共通道、设施、场地、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乙方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5.乙方在装修该房屋的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承重设施,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在此明确知道并同意,若乙方确有原因(如变更分支机构经营地址、撤销分支机构等)无法继续租赁该房屋,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的,则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合同终止(含合同期满和提前解除)
1、合同终止,乙方拆除、搬离所有属乙方之财物后,将该房屋及原有配套设施交还甲方,如需续租,则应在合同期限届满提前三十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结束日起5日内共同检验该房屋。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前往检验该房屋则视同甲方验收合格,乙方须于本合同结束日起5日内,退还甲方所有该房屋钥匙(如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迟延,责任不属于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而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受损失一方可随时代责任方履行其义务,一切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确有延期事由,获得对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免责。但仍需在获得书面延期许可30日内履行其义务。
3、租赁期限未满而终止合同的(含合同期满和提前解除),除须承担各条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剩余租赁期间(自乙方实际搬离之日起计)的房屋租金。
4、甲乙双方任何一言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除须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外,尚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一个月的房屋租金。
八、免责条件
如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或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言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与本合的如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该房屋的配套设施交接确认表;
2、甲方享有该房屋权利的证明文件(如房产证);
3、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署: 授权代表签署: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