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学金通知
校研字„2011‟33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
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0—201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种类
1、安徽医科大学安科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称“安科奖学金”)
2、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称“校奖学金”)
3、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以下称“校助学金”)
4、安徽医科大学“东南研究生助学金”(以下称“东南助学金”)
二、评选对象
1、奖学金的评选对象:2009、2010级全日制研究生(在职 - 1 -
研究生严格把握);
2、助学金的评选对象:2009、2010、2011级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资助自筹经费非在职研究生。
三、评选比例
1、“安科奖学金”按2009、2010级研究生数的5%评选,一、
二、三等奖各占1%、2%、2%,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500元、1000元、700元。
2、“校奖学金”按2009、2010级研究生数的20%评选,一、
二、三等奖各占5%、5%、10%,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000元、700元、500元。
3、“校助学金”和“东南助学金”按在校全日制自筹经费研究生数的25%评选,资助标准按照贫困认定等级分为:经济一般困难研究生资助800元人民币,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资助3000元人民币。
四、评选办法
1、“安科奖学金”按照校研字„2010‟12号《安徽医科大学“安科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例(修订)》评选,评选比例以此次通知为准。
2、“校奖学金”按照校研字„2010‟11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3、“校助学金”按照校研字„2005‟24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评选暂行办法》评选。
4、“东南助学金”按照校研字„2010‟23号《安徽医科大学- 2 -
“东南研究生助学金”评选暂行办法》评选。
4、为扩大奖励和资助面,“安科奖学金”和“校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校助学金”和“东南研究生助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五、评选时间及评选材料
1、各单位须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年级办。
2、各项加分材料有效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0日。
3、各单位须提供的有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①“安科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②“安科奖学金”申请表 ③“校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④“校奖学金”申请表 ⑤“校助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⑥“校助学金”申请表 ⑦“东南研究生助学金”候选人汇总表⑧“东南助学金”申请表⑨各类证明、加分材料复印件(加盖院系所公章)⑩公示情况说明
六、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按给定比例评选;在职研究生如参与评选,原则上应从严把握,研究生学院对报送人选及材料进行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获奖(助)人员名单及等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该生受奖(助)资格,同时取消所在单位该项奖(助)学金指标。
评选文件及有关表格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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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安科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2、安徽医科大学“安科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3、安徽医科大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4、安徽医科大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5、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6、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7、安徽医科大学“东南研究生助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8、安徽医科大学“东南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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