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中心小学会议室制度
05-15
莲花中心小学
会议室使用制度
为了充分利用会议室的功能,给教师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以确保学校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现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作他用。
二、 学校会议室的管理由教导处统一负责。各类设备、设施由教导处指定专人管理、调试。
三、 非参加会议及培训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四、 为了避免会议发生冲突,各部门如需要使用会议室,需提前通知教导处,以便统一安排。
五、 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要占用会议室时,要及时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并登记。
六、 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人员等,如有需要教导处协办的事项请提前注明,教导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七、 如遇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学校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部门会议之间由部门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八、 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提前向教导处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九、 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如投影仪、电视、VCD等,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
十、 会议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关闭各种电器,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报教导处,以便及时修理,保证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
十一、 会议室的使用部门,要维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打扫,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