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设计的几点总结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设计的几点总结
摘要:以湖北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DB13(J)T74-2008为依据,总结既有居住节能改造的特点,分析节能改造工程中屋面改造、门窗改造、外墙改造等技术措施。
关键词:既有居住建筑;建筑节能;建筑改造
我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量大面广。据不完全统计,仅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就有大约35亿m2需要和值得节能改造。这些建筑已经建成使用20年~30年,能耗高,居住舒适度差,许多建筑在采暖季室内温度不足10℃,同时存在结露霉变、建筑物破损等现象,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很不相应。
建筑节能是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特别是严寒和寒冷地区(也称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节约能源、改善室内热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主要内容
1.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通常是指我国严寒和寒冷地区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的采暖居住建筑,通过对其外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辅助设施进行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使其达到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活动(以下简称“节能改造”)。节能改造的主要内容有:
1.1.1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
1.1.2采暖系统分户供热计量及分室温度调控的改造;
1.1.3热源(锅炉房或热力站)和供热管网的节能改造;
1.1.4涉及建筑物修缮、功能改善和采用可再生能源等的综合节能改造。
1.2本论文针对节能改造设计进行阐述。节能改造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实用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
1.3节能改造应与建筑物修缮、小区环境整治和改善城市景观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