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2011思想汇报2
思想汇报
——食品安全的执法思考
地沟油、毒馒头、瘦肉精·······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牵动人心,如何让老百姓吃得安心成为当下执政者刻不容缓的问题。
5月24日,由中宣部、国务院食品委员会办公室、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联合主办的食品安全在行动暨首期《中国政策论坛》在北京举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进行了权威发布,并围绕中国的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做了坦诚的交流与讨论。会上,与会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目前食品安全的问题与严重性。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问题,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了损害,引发了消费者对不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谴责。对政府监管部门的不满,食品安全的问题成了社会舆论的焦点,企业的主体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到位,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根本的原因是食品产业发展方式落后,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程度不高,生产的源头分散市场集中度过低,小、散、乱的现象很突出。
此外,人们更加关注的是食品安全立法与执法方面出现的问题。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年来,中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了平稳并趋于好转。但由于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目前,部分领域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食品安全法的执法力度还须加大。
食品安全法相对于以前的食品卫生法而言,已加强了处罚力度,如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这样的罚款与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所得相比,还是罚得太轻。一个违法经营者受到了处罚,其他人依然毫无顾忌,照样干着丧尽天良的事情。因为在高额的利润面前,这点小小的处罚根本算不了什么,何况还不一定就会被查处。 对此,我进行了一些思考,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说明食品生产经营者付出的违法成本很低。只要没有被罚得倾家荡产,那些违法经营者就完全有可能重操旧业。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人加重惩罚力度,罚得那些敢于以身试法者倾家荡产,不敢再下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只有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处罚力度,让其不敢也不能再下手,才能让大家食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