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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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事项编号: 江水办QR-37(A )
《水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及《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
3、填写要求:
(1)本申请书中“编号”由本机关人员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人填写。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名称/姓名”栏中填写具体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申请人是个人的,在“名称/姓名”栏中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栏填写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
(3)本申请书需经申请人签章,方为有效;申请人是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是个人的,由申请人签字。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4、本申请书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本机关留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