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一般常识
消防安全一般常识:
1、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把预防火灾的工作放在首要的地位。具体措施有:
1.1 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1.2 健全防火组织,严密防火制度;
1.3 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1.4 落实防火措施,减少火灾事故。
2.2 二级动火区域
①在禁火区域周围动火作业区。
②登高焊接或者气割作业区。
③砖木结构临时食堂炉灶处。
2.3 三级动火区域
①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处的动火作业区。
②施工现场燃煤茶炉处。
③冬季燃煤取暖的办公室、宿舍等生活设施。
在一级、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场区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做到动火作业先申请,后作业,不批准,不动火。
动火证是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动火证的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动火证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
建筑工地要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
场区物料管理标准:场区内必须做到“三清、五好”,即区域管理责任清;料具使用去向清;工完场净手续清;场地平面布置好;规章制度执行好;内、外业管理好;材料设备堆放好;现场环境保持好。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防火要求
(1)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一定要有可靠的防火间距:1) 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2) 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
3) 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4) 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2) 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禁止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3) 施工现场必须没立消防车通道,其宽度应不小于3.5m,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筑有消防车能驶入的道路, 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
(4) 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5) 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道旁,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期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6) 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临时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6m。
2) 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汽车库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
15m。
3) 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距离铁路的中心线以及小量易燃品贮藏室的间距不小于30m。
4) 临时宿舍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
5) 为贮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所贮存的数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6) 在独立的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超过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市区不小于20m,在农村应不小于10m。临时宿舍简易楼房的层高应当控制在两层以内,每层应当设置两个安全通道。
7) 生产工棚包括仓库,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8m,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向外。
石泉县池河池河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石泉县池河池河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泉县池河池河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发[2012]6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省、市、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石泉县池河池河镇段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安康市石泉县。
2.2 规模: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施工标项和一个监理标项。
2.5 招标范围:
施工Ⅰ标主要建设内容为:右岸加高加固堤防1123m(0+095~1+218),加固右岸堤防基础95m(0+000~0+095)。
施工Ⅱ标主要建设内容为:右岸新建堤防555m(1+218~1+773),新建邓家沟左右岸堤防各50m。 施工Ⅲ标主要建设内容为:左岸新建堤防212m(1+000~1+212),左岸加高加固堤防1000m(0+000~1+000)。
监理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石泉县池河池河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
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 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外省企业入陕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安康市瀛湖路一号,无线电管理处二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两套。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每套售价3000元,监理标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3月11日下午 14 时,接收地点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泉县池河池河镇段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石泉县向北路水利局
联系人:刘 涛
电话:[1**********]
传真:
电子邮件:
邮 编:72520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瀛湖路一号 联系人:邱志芳
电 话:0915-3292777 传 真:0915-329277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