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览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览表
分类 管辖权争 议 事后报警 证据提交 内容 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 机关 时间限制 上级公安部门应在 24 小 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 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 管部门处理的 起 10 天内提交 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 5 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 检验鉴定 应在 20 日内完成, 需延期 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门 批准可延长 10 日, 超限的 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 准。 应当在 2 日内将结论复 印件交当事人 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 3 日内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 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 告之公安交通部门 10 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10 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 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 准处理
检验鉴定 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 等检验鉴定的 检验鉴定时间
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尸体处理
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 无名尸体
事故责
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作出 10 日内作出 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 提出申请之日 10 日内 作出
任认定 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自查获逃逸人 书 或车辆之日起
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 果确定之日起
5 日内作出
事故调解 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 部门进行事故调解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 定书之日起 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 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 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 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10 日 10 日
对人身伤害提起诉讼从知道应当 事故 诉讼 知道之日起 民事诉讼一般的诉讼时效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 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在 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证据和 答辩状。
1年
2年 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 发送被告,被告在收 到之日起 15 内提出证 据和答辩状。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 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 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 当在
在 7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 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的,应当在 7 日内裁定不 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 的,可以提起上诉。 应当在 3 日内告知当事人 6 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 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 人民法院批准。 三个月内审结 三十日内
上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 在第二审立案之日
起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 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