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大桥"答非所问"怎不晒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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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大桥“答非所问”怎不晒账
广州番禺沙湾大桥由于收费问题备受质疑,导致车辆“冲卡”屡禁不止,羊城晚报对此追踪报道并提出“三问”,最近,作为沙湾大桥的主管单位,番禺交通建设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了有关收费年限和合理性等问题。
这个回应,一方面以“法不溯及既往”为理由,称沙湾大桥项目是被省政府批准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允许有盈利的,收费超25年不违规;另一方面又不公布相关的文件,不公布其投资的构成以及收费还贷的情况,不公布其盈利的情况,反而指责“有人恶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卡,偷逃路桥费”。实在是答非所问!
首先,没有人说你番禺交通建设投资公司的沙湾大桥收费站收费不合法,而是说有关部门批准“政府还贷非经营性”的沙湾大桥为经营性收费项目不合法!是说有关部门在国务院颁布实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后依然不纠正其原来的“批准”不合法!是说有关部门在广州扩大年票范围并开始对番禺车主征收年票后、依然不取消原来的“批准”不合法!你番禺交通建设投资公司作为有关部门批准的“得利者”,拿着“批准”做挡箭牌,那不是把有关部门推到舆论的浪尖,而把自己反复申请、要求有关部门批准以获利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吗?
其次,就“法不溯及既往”而言,现在国家查的就是以往是否违法!“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还贷结束、还路于民”,这是当年建设收费公路的政策,也是你们大幅标语高挂在收费站前的承诺。沙湾大桥到底贷款多少,收费多少,还贷情况如何,债务还有多少,你这个区直属一级国有企业向老百姓公布了吗?为什么要在还贷即将结束之时,还申请将它转为经营性项目,还要“允许有盈利”?在实行广州市“大年票”的时候,番禺区直属一级国有企业的收费路桥还要政府“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对项目经营权进行回购”,哪里有一点国有企业的样子!
不将收费路桥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向社会公布,不坚决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以往的政策进行清理调整,一味强调“经过省政府批准”,还摆出一副“盈利合法有理”的样子,这才是“手榴弹炸粪坑———激起民愤”、导致车辆冲卡的根本原因!
沙湾大桥的主管经营单位,你们应该对老百姓表明一个积极配合收费公路整治的态度,按省委主要领导提出的“积极研究取消公路收费”的要求,调整政策,尽快取消番禺沙湾大桥收费站,才不会让“部分不负责任的车主通过网络恶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卡”得逞!
(作者是省政府参事)
王则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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