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落实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精选汇编
2017年关于落实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精选汇编
第一篇:
收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我办迅速部署落实,组织专班人员,逐一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文件认真进行自查
一是收集整理
xx年以来的取消调整下放的文件资料。我们对历年来的文件资料进行了整理,共收集整理 xx以来的取消调整下放文件 xx份。
二是对照取消调整下放的文件,逐一核查我县公开的权责清单。
我们通过三天的加班加点的工作,认真核查了每项的行政审批事项:
1、确认 xx 年以来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xx 项,我县均在已公开的权责清单里予以了取消,并加强了事中事后的监管,没有继续进行变相审批或设置市场准入门槛;
2、确认 xx 年以来已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xx 项,我县承接了 xx 项,其他 xx 项因本县没有此类项目,暂时没有承接,不存在明放暗不放的情况。
3、目前,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职权事项
xx项,对比省政府下发的“县通用权力清单”,我县减少事项 xx项。我县公开的行政职权事项应该是全市最少的。其中我县公开的行政 许可 xx 项(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对比省政府下发的“县级通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我县减少行政许可xx 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我们全部对其流程进行了精简和优化,并努力推行网上予受理、预审查。每项事项,我们都建立了申请人的评议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很多都没有制定具体的替代办法或配套措施。
二是网上预受理、预审查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平台,各部门是各自为政。
三是各部门“清单之外无权力”的意识还不强。
三、下一步的整改方向
一是加强县审改办公室的地位,变临时机构为常设机构。
二是继续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审查,更加优化审批流程。 三是加大中介服务的审查力度,迅速公布中介服务清单。
第二篇:
县政府:
现将我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一是精简审批项目。原则上只保留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审批项目,并实现目录管理,确保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内容规范统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承接落实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全部做到了无缝对接,落实对位。 二是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确定xx镇、xx镇为试点乡镇,已下放县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试点事项xx项,其中行政收费xx 项、行政审批xx项、行政执法 xx项、行政管理 xx项、其他行政权利 xx项、公共服务事项 xx项。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并联审批。扩大集中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尤其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
(三)逐步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网络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率,
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与电子政务大厅的同步运行。
(四)突出“三个优化”。
一是优化审批事项。按照“能取缔的程序和事项坚决取缔,互为前置、重复审批的坚决精简”的原则,对照国省法律法规调整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出错项、漏项和职能交叉项目,确保审批事项名称高度统一。坚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高效便民、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项目招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大幅度精简审批事 项。完善清理事项登记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变相保留、变更、新增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围绕“审批环节最优”和“办事效率最高”目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再造,4 次修改完善《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手册》,分类列出各类审批所需的要件及流程,做到简单明了、方便实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坚持审批项目应进必进,规范受理方式、审查方式、签批方式、送达方式等环节,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
三是优化审批方式。积极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制订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灵活采用网上办理、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形式,确保审批便捷高效;对重大项目和应急事项提供全程代办、预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