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室使用管理办法
06-01
接待室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接待室使用管理,树立公司良好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接待室的使用管理。
第三章 管理细则
第三条 接待室只限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会客、洽谈等工作使用,由综合部统一调配管理,外单位借用接待室需经总经理批准,各部门无权将接待室借与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 各部门使用接待室须经综合部同意,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接待室钥匙,提前开窗通风,并根据天气情况打开空调调整室内温度。
第五条 使用接待室的部门,须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清洁,用后及时通知并配合保洁人员清理卫生,检查安全,关好窗、锁好门,将钥匙交还综合部。
第六条 使用部门和个人未经综合部同意,不得将接待室内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第七条 综合部负责对接待室进行电源及设备的日常检查,做好矿泉水、茶叶、茶具、烟缸、纸篓等接待用品的常规配备,接待水果及香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备。
第八条 综合部要严格接待室内物品的管理和维护(含摆放植物),做到客人走、电源关、门上锁、保安全。
第九条 与会人员要爱护接待室内公共设施,损坏赔偿,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接待室,不能在接待室随手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自觉维护室内环境清洁。
第十条 综合部负责接待室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对违反公司文明办公行为建议参照救助基金有关规定进行20元/次捐款。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其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另行决定。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