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退休人员的聘用制度
关于对退休人员的返聘制度
为规范公司和所属各下属公司退休人员聘用制度,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返聘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聘用已正式办理了相关退休手续的本公司及其他单位退休人员继续工作。返聘的岗位应是当前工作需要,且暂无合适替代人选的岗位。
二、返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本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专业技能或专业技术人员。
2、能胜任的拟聘岗位的工作任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的优先。
3、愿意接受继续从事退休前的同岗位工作。
4、已正式办理了国家规定的退休手续,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且身体健康,个人综合素质良好。
三、返聘手续的办理:
1、各矿拟返聘退休人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确定确需返聘的签署意见,明确聘期中的岗位要求和工作任务等意见,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矿长组织矿委会研究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转人力资源处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
2、公司各部门拟返聘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确定确需返聘的签署意见,明确聘期中的岗位要求和工作任务等意见,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转人力资源处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
3、公司对返聘人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签订返聘协议书,每次聘期为
1-5年,期满返聘协议终止。聘期有效期内,确需终止聘用协议,须提前30天提出,并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返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聘用科室和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考核,如需续签协议,应在协议返聘期满前30天,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批准手续后,续签新的返聘协议。
四、返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返聘人员必须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由所在返聘的部门或单位进行与在岗人员同等的日常管理。
2、返聘人员的返聘劳务费,根据所在工作岗位确定,享受除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在岗员工的福利待遇。
3、返聘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发生意外必须及时通知报案。
4、返聘人员的医疗费按照公司目前的医疗规定办理,医疗期内,办理病假手续,不享受病假补助。
5、其他情况需请假,按照事假手续办理。
五、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处另行通知。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XX矿业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呈报:董事会成员 抄报:公司各部门、助理级及以上人员
印发:XXXXX煤矿各单位及各下属企业 拟文:公司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