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压筛检定规程
FSY150A 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
自 校 规 范
一、概述
水泥负压筛析仪是用于按GB/T1345-1991《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的规定测定水泥细度的仪器之一,由筛座、负压筛、负压源及收尘器组成。其工作原理是利用气流做为筛分与动力介质工作的,整个系统保持负压状态,筛网里的待测精粉末物料在旋转的喷气嘴喷出的气流作用下呈流状物,并随气流一起运动,其中粒径小于筛网孔径的细颗粒由气流带动通过筛网被抽走,而颗径大于筛网孔径的粗颗粒则留在筛网内,从而达到筛分的目的。负压筛的筛子按JC/T728-1996《水泥物理检验仪器标准筛》的规定制造。
二、技术要求
2.1 负压筛应有铭牌(包括名称、型号、出厂编号、日期、制造厂等)、合格证及说明书。
2.2 筛子的结构及有效尺寸应符合GB/T1345规定,即筛框有效直径为150±1mm ,筛框高度为25±1mm ,筛布与筛框的涂料边宽应为3-4mm 。
2.3 筛布应绷紧,不允许有孔纹歪斜、皱褶、松弛、堵塞或断丝等缺陷。
2.4 应附有透明筛盖,筛盖与筛子上口、筛子与底座应有良好的密封性。
2.5 吸尘器应有良好的密封性,以保证负压可调范围为
4000-6000pa 。
2.6 工作时间可调整范围为0-999s 。
三、自校条件和自校用标准器具
3.1 在无腐蚀气体且环境条件符合工作要求的室内进行校定。
3.2 游标卡尺:量程300mm 、分度值0.05mm ;钢直尺:量程300mm 、分度值0.5mm 。
3.3 标准物质:细度标准样。
3.4 秒表:量程0-900S 分度值0.1S
四、自校项目和自校方法
4.1 第2.1、2.3、2.4用目测的方法检测。
4.2 第2.2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检测。
4.3 第2.6条用秒表检测。
4.4 使用中的筛子用标准样按GB/T1345重复测定两次筛余来自校。两次测定筛余差值大余0.2%时,应测定第三次,取两次筛余差值在0.2%以内的平均值为修正系数。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C=Fn/Ft
式中:C -试验筛修正系数
Fn-标准样给定的筛余百分数 %
Ft- 标准样在试验筛上的筛余百分数 %
4.5 新筛的修正系数应在0.85-1.05范围内,使用中筛子的修正系数应在0.85-1.15范围内。
五、自校结果的处理和自校周期
5.1 新筛必须符合全部技术要求。
5.2 使用中的筛子符合本规程第2.2条技术要求及4.4条修正系数的要求即为合格。
5.3 使用中的筛子自校周期为3个月或检测样品达到150个时自校。
5.4 工作时间可调整范围及负压可调整范围应在有效范围内。
附表:自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