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预收货款是否一定要在当期确认销售收入?
模具加工企业,客户付款分三次:签订合同时付40%,交付试模样品时付30%,最后确认时付30%,每次付款都要开发票,那么销售收入的确认应该是在什么时候呢?是否按预付款方式销售商品处理,在收到最后一笔货款时才确认收入呢?因为每次付款都要开发票,而开了发票如果当期不做销售收入是否违反税法上的规定呢?请教高人,谢谢!
学良 发表于 2007-6-30 14:41
你给对方开具了发票,对方即可认证抵扣;因此,税局要求,开具发票就必须交税。
但从财会准则上看,前兩次开具的发票,并不具备确认收入的条件。因此建议,前
两次的收款,只开具收款收据,不开正式发票,待最后交款并付货时再开具正式发
票,同时确认收入,这样可避免提前交税,影响企业资金流转问题的发生。
小鱼游游 发表于 2007-7-1 15:43
谢谢学良老师!
但对方必须见发票才付款。如果前两次开了发票算作收入交税,此时产品未完工,怎么结转销售成本呢?若当期只有收入不结转成本就会造成当期利润增高,而完工结转成本的月份利润降低,这样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妥当呢?请教!
ji hegang 发表于 2007-7-1 20:08
前两次开票只做:
借:应收账款——xx单位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kuaijiren 发表于 2007-7-2 02:40
引用第2楼小鱼游游于2007-07-01 15:43发表的 :
谢谢学良老师!
但对方必须见发票才付款。如果前两次开了发票算作收入交税,此时产品未完工,怎么结转销售成本呢?若当期只有收入不结转成本就会造成当期利润增高,而完工结转成本的月份利润降低,这样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妥当呢?请教!
税务上确认收入申报增值税,但会计不能确认收入
小鱼游游 发表于 2007-7-2 16:37
会计凭证是这样做吗?
前两次开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预收账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最后一次开发票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影子飞 发表于 2007-7-2 16:45
按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如前两笔根据完成的进度结算成本,开了发票就应做收入
kugua 发表于 2007-7-2 17:19
已经开了发票就要确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