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记:劝捐的"红头文件"何时能被令行禁止
2014年01月16日 07:41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李记
“捐款原则上参考以下标准:正厅级8000元、副厅级7000元……”,这份落款为“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写明:“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下班前完成认捐工作,并将捐款名单和金额汇总报给市水环境整治办。”浙江台州市水环境整治办工作人员回应称“捐款金额只是参考标准,并没有强行规定”。(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台州市用发布“红头文件”的方式,为所谓的“五水治理”项目劝捐,高明之处在于,尽管给出了捐款参照标准,但施施然说是“坚持自愿原则”,而且还开创性地搞出了所谓的“一次认捐,分期到位”的捐款方式;但再过“人性化”设置的劝捐、逼捐,仍改变不了其胁迫的本质。因为说到底,即便所谓的“五水治理”项目是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即便启动、维系这些项目的资金确实存在筹措难题,但这难道不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内事吗?
分内事都拎不清、搞不掂,用出台“红头文件”的方式劝捐、逼捐,违背了被逼捐者的意愿不说,在“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捐出一个月的工资”的示范下,不积极响应号召,恐只会被套上“政治觉悟不高”的大帽子。更为关键的还是,正如当地公务员追问的那样,“我很支持治理污水,但我们也很好奇,这个‘五水共治’一共捐了多少钱?谁来监督?”没有相应的信息公开,没有必要的监督和审计等程序,谁能保证这样一笔不菲的捐款,不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成为一些人士的“小金库”?谁能保证这笔为“五水治理”项目筹措的捐款一定能专款专用?
当被问及“捐款去向”的问题时,台州市水环境整治办工作人员称“会有一个专门账户存放”,但款项使用方面,“暂时没有具体文件说明,但最后一定会有一个专门规划,还在制定过程中”。在媒体关注和公众追问之下,专门账户存放、款项使用公开等,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阶段性实现。而不得不说的是,当地若想“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共同参与‘五水共治’”,完全应该制定更为科学合理、更为严谨细致的激励和鼓励措施——只要解决了投资门槛、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问题,民资自会蜂拥而至,完全不必用“红头文件”劝捐的方式,损耗、透支公众的仁善之心。
必须看到的是,当下最为重要的问题不是让类似捐款实现信息公开,不是监督审计引入,甚至不是如何确保专款专用,而是在“红头文件”“内部通知”劝捐、逼捐大行其道的情况下,如何对这样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遏止。因为在整体慈善环境不容乐观、慈善制度并不完善的当下,让“敲一竹杠便走”的劝捐、逼捐,实现全面公开、专款专用的单兵突进,无疑是痴人说梦。而以全局视角观之,相关方面用出台禁令等方式,对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参与或介入的劝捐、逼捐全面禁止,明确违者必究、碰线必罚,恐怕才是当前最紧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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