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体桩工程施工监理方案
载体桩工程施工监理方案
1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监理依据 2.1 法规依据
2.1.1 国家法规依据 《工程建设法律基础》
《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工程安全法律制度》
《工程建设标准化法律制度》 《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工程建设其他法律制度》 《建设法律责任》
2.1.2 地方行业法规依据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2.2 规范依据
2.2.1国家规范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2.2地方行业规范依据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2.2.3 合同规定 2.2.4 公司规定
《技术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监理暂行规定》QB/GGJ301—2008 2.3 强制性条文规定
2.3.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第5.1.4条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 ,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张的各节点要求执行。每浇筑50m ³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 ³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注:1 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 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 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 为设计桩径。
2.3.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第5.1.5
条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2.3.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第3.1.1条 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2.3.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第4.3.5条 为设计提
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2.3.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第4.4.4条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 a 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
2.3.6《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第6.4.6条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水平承载力按桩身强度控制时,取水平临界荷载统计设计值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2 当桩受长期水平荷载作用且桩不允许开裂时,取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的0.8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2.3.7《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第8.4.7条 低应变检测报告应给出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实测信号曲线。
2.3.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第9.2.3条 高应变检测用重锤应材质均匀、形状对称、锤底平整,高径(宽)比不小于1,并采用铸铁或铸钢制作。当采取自由落锤安装加速度传感器的方式实测锤击力时,重锤应整体铸造,且高径(宽)比应在1.0~1.5范围内。 2.3.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第9.2.4条 进行高应变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mm 或桩长大于30mm 时取高值。
2.3.10《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第9.4.2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高应变锤击信号不得作为承载力分析计算的依据:1 传感器安装处混凝土开裂或出现严重塑性变形使力曲线最终未归零;2 严重锤击偏心,两侧力信号幅值相差超过1倍;3 触变效应的影响,预制桩在多次锤击下承载力下降;4 通道测试数据不全。
2.3.1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第9.4.5条 高应变实测的力和速度信号第一峰起始比例失调时,不得进行比例调整。 2.3.1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第9.2.3条 高应变检测报告应给出实测的力与速度信号曲线。
2.3.1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中第8.1.5条 挖土应均衡分层进行,对流塑状软土的基坑开挖,高差不应超过1m 。 2.3.1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中第8.1.9条 在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回填土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应按设计要求选料,分层夯实,对称进行。
2.3.1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中第9.4.2条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
2.3.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中第5.2.1条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2.3.1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中第5.2.1条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级)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 、HRB400E 、HRB500E 、HRBF335E 、HRBF400E 或HRBF500E 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3 程序性审查项目
施工单位资质、试桩设计方案(无相近地质条件下成桩试验资料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安全应急预案、施工人员资质、施工机具、进场材料等审查。
5 质量验收的规范参数
5.2打桩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参数
5.3进场钢筋复试的质量控制规范参数
5.3.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5.3.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 5.3.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注:1 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
值。
2 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 上 ,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5.6混浇筑质量控制参数
混凝土自搅拌机出料后,要及时运到浇筑地点,如果有离析现象,必须进行二次搅拌。混凝土自出口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 ,如超过3m 时 采用串筒、导管、溜槽等。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进行分层浇筑,分层浇筑高度为插入式振动器作用部分的1.25倍,最大不超过500mm 。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间歇的最长时间应按所用水泥品种及混凝土凝结条件确定,一般超过2h 时,应按施工缝处理。 5.7砂石质量控制参数 细骨料宜采用碎石或卵石,含泥量不得大于3.0%。细骨料不允许含有有机物、金属矿物、云母、硫酸化合物和硫化物等杂物,粒度应符合级配要求,一般不超过5~20毫米,并且要求砂颗粒均匀、圆滑、质地坚固。 粗骨料宜采用碎石或卵石,含泥量不大于1%;粒级以20~40mm 为宜,最大粒径不得大于40mm ,其颗粒自然配要适宜。 5.8水泥质量控制参数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5.9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控制参数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中严禁使用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6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项目与指标
桩身完整性和单桩承载力(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7 质量控制点、待检点、停检点
7.1质量控制点:填料量、夯填混凝土量、每击贯入度、三击贯入度、
桩长、桩径、桩的垂直度、混凝土浇筑。
7.2待检点:进场钢筋、进场水泥、进场混凝土、进场砂石。
7.3停检点:桩位放线完成、桩成孔完成、钢筋加工完成、钢筋安装完成。
9 监理责任人配置
总监理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监理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