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购 担 保 协 议
06-10
《上海XX 大酒店改造装潢工程投资基金(一期)》
回购承诺函
致:投资人先生/女士
鉴于 先生/女士于 年 月 日认购《上海XX 大酒店改造装潢工程投资基金(一期)》,合同编号: ,认购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年化收益: %,期限:12个月。
上海XX 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做为《上海XX 大酒店改造装潢工程投资基金(一期)》基金项目的发行管理机构,上海XX 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确保投资者本基金的投资权益按期兑付和顺利实现,提供连带保证和回购责任. 如融资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兑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则由上海XX 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合同到期后10个工作日截至日, 当日直接垫付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上海XX 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额承担因融资方延期兑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的责任,并于投资者合同到期后的10个工作日截止日当日垫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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