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同一性问题的思辨
2015年08月10日 09:22 来源:《哲学研究》(京)2000年第03期 作者:沈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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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建人格同一性研究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不乏关于个体人格问题的真知灼见。现实性、实践性和辩证分析等原则,便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格理论研究的根本原则。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虽然对人格同一性问题没有留下专门的著述,更不可能在他们的时代面对当代哲学家所提出的一系列思想实验,但是如果将马克思上述方法论原则运用于对现有思想资料的批判和思考,我们则可以探索重建人格同一性研究的理论基础。
1.确立现实性原则 现实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之一,是我们重建人格同一性理论基础时应首先确立的。这个原则包含着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坚持一切问题、包括人的问题都是客观物质性的问题;其二是坚持任何存在都是特定社会历史活动和关系中的存在。马克思在早期文献中常常用黑体字或大写字母给出“现实的人”这个概念。这个提法虽然在费尔巴哈的著述中也随处可见,但费尔巴哈仅仅是针对宗教唯心主义中以神秘灵魂形式而存在的人来讲人的现实性,讲人的自然的、感性的物质规定性,这只构成马克思所讲的人的现实性原则的第一个方面。而这个原则的第二个方面不仅是针对宗教唯心论,而且也针对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性论,强调了人的社会历史规定性。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马克思还指出:“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同上书,第73页)这些论述就是旨在阐明人的现实性原则的第二方面的意义。因此,正如有的学者所说:“马克思反对抽象地考察人格,因为这不仅无助于对人格问题的合理解决,也不可能真正揭示出人格问题的实质。而且,抽象地考察人格,往往舍弃人格所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复杂而深刻的社会历史内容,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而对于简单化地处理了的问题最终又做出某种神秘的解释,因而,既是反历史的,又是反科学的。”(方军:《论人格的社会历史规定性》,载《哲学研究》1992年第8期)
西方关于人格同一性的争论中所存在的很多问题,正是由于脱离了关于人的现实性原则所致。洛克把直观中的个人与人格、把个人的同一性与人格的同一性相区分,使人格的本质与人格的现象区别开来,显示出其哲学思维的批判性与深刻性。但当他把两者完全割裂,并断言人格的同一性完全由个人的心理、记忆所决定,并与人的自然肉体状态无关时,他不仅是犯了割裂本质与现象之间联系的错误,而且也同笛卡尔一样,是有意在为神学中基督人格的复活、转世等教条让出地盘。他自己也承认,他的人格同一性心理决定论是以心灵独立于肉体之外存在的信仰为前提的。
确立研究人格同一性的现实性原则,就必须要抛弃任何现代形式的心理决定论。威廉姆斯的“换体人”思想实验正如他自己所说,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而他的“拷打人”的假设则引向了把物理肉体因素置于优先地位的心理、物理双重决定论。安格对“冷冻人”的思考引出把最低限度物理结构——大脑物质的延续作为人格同一性实现的必要条件,这既满足了现实性原则的要求,又适应于人格的直观肉体特质的变异与深层心理特质变异不完全相对应的情况,不失为一种在生理—心理二维度人格概念框架中对问题的明智解决。但他又认为人格同一性的主观自我判断与客观外在判断无法统一,这是因为他脱离了人格特质的第三个维度——社会历史的伦理维度。事实上,当安格否认复制人与原型人之间的同一性时,他除了看到这两种情况下的人格物理延续性缺失之外,也隐约看到了其中的社会伦理关系混乱的问题。帕费特虽然确立了透视人格的三维视角,同意人格同一性是一个客观社会判断问题并认为只具有相对意义,但他迁就了安格所说的无穷可能性世界图景中也许会有无须生理延续而实现人格同一性的设想,这实质上还是陷入了神秘的抽象论,因为从无穷可能性世界图景的理论中,逻辑上可以推出任何荒谬的结论;无穷的可能性世界等值于什么都可能。这种没有任何现实根据的可能被黑格尔称作抽象的可能,与不可能并没有什么区别。(参见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98页)
确立现实性原则,就必须认为人格同一性的实现不能脱离可以客观观察到的人格的生理和社会伦理特质,任何人格都必须是一个具有特定生理组织、特定社会伦理关系的经济人、道德人、政治人和法人。我们可以设想科学会发达到这样的水平:一个人的形体、容貌甚至一部分脑组织都被更换而不损害这个人的心理本质部分的延续和同一性,但是,与其神经中枢相联系的基本物质结构却必须保持和延续,这个人的社会伦理活动的关系特质也必须以某种方式被等值传递。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认为精神人格的病态不能从生理组织上观察到病变原因,但是,就像生命起源的物质秘密未被揭开并不能证明生命神秘论一样,我们也不能因此而抛开人格同一性的现实性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可以使我们避免许多荒唐的结论。
2.确立实践性原则 实践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学说成熟的标志,是其现实性原则的必然引伸。“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同上书,第56页)这个原则为解决人格同一性问题中的复杂矛盾提供了重要根据。首先,实践性原则认为,个人、人类和各种社会存在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客观实体,而是在主体能动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建构生成、推移和变化着的。其次,这个原则还认为,对一个问题的主观自我判断和客观外在判断各自都不能成为真理性判断的充分条件,只有扬弃了二者片面性的实践活动才能成为真理的充分必要条件。再者,这一原则认为,理论问题的解决总是与所期待的社会价值、效用相联系,自然的、人学的、人格论的问题都不是单纯的事实问题,而且也是、并且主要是一种实践价值问题。
洛克已经看到了人格不是笛卡尔所说的实体性存在,但他认为人格的同一性只是由人的心理活动建构而成的。帕费特一方面认为人格同一性主要是一种客观判断问题,另一方面又最终滑向了心理决定论,从而导向主观自我决定论,这是他的一个悖论。实践性原则要求我们把人格看作是在生理、心理、社会伦理的一系列活动中建构而成的,因而不会得出片面的主观自我决定或客观外在决定的结论。它要求的是用一种具体的实践选择来决定任何具有现实性的人格同一性问题。而且,从实践性原则出发,我们就不必去强求普遍适用于一切案例的某种僵化的决定论模式,而是准备接纳各种有充分合理性根据的关于人格同一性问题的实践性解决方案。
小说《牛氓》中的主人公亚瑟年轻时不堪屈辱而投水自尽,而后获救,在美洲流浪了8年之后重返意大利。此时他已形破肢残, 即使原来的女友和同志也不能识破他。也就是说,关于他的人格同一性的自我判断和客观外在判断是完全背离的,以致直到他被处决前,他的教父和女友才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另一部小说中,主人公梦见自己全身变成了大甲虫的躯壳,只能哭泣而不能说话,他的父兄、朋友都要把他当作怪物消灭,只有他的母亲与他灵息相通,艰难地保护着他。在以上情况中,人格同一性的问题只能由具体的实践来解决,离开了具体实践,任何判断都将无济于事。当然,这里所说的实践绝不是偶然任意的,或基于狭隘经验及利益的实用主义实践,而是一种由理性文明导向人类自由解放的科学的实践。当人们面对堕胎是否侵害人格、长期逃亡而不再犯罪的犯人是否还应追究其责任、对死囚塔克尔是否应处死等问题而采取实践性判断和措施时,是关于人格同一性的日益丰富和深刻的实践理性在起作用。在人格同一性问题上,实践理性优先于理论理性,当然前者不能脱离和排除后者。
3.确立辩证分析原则 辩证分析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这个原则要求对各家各派的思想进行认真的对话,既要博采众长,吸收一切思想资料中的营养,又要善于发现、批判和超越其谬误及片面性。而且,这个原则不仅指向于外,同时也指向于内,时刻准备依据新的科学和哲学成果而修正或放弃自身已经获得的结论。马克思自身的思想发展就经历了一系列根本性的转变,他从未在任何领域中像黑格尔那样为自己的研究结论画上句号。
贯彻这一原则,我们就会看到,人格同一性问题是哲学人学、人格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硬核性问题,它所包含的矛盾是人性本质所包含的复杂矛盾的展开。古今思想家为此所做的浩繁工作为我们的辩证思考提供了前提和借鉴。我们否定洛克关于人格同一性的心理决定论,但是应该肯定洛克的思辨使我们真正超越了经验直观中的人格同一性观念。当我们看到休谟用换船板之例(当一条船的船板被一块一块地换掉时,人们就无法对这条船的同一性的有无做出二值模式的判断)来否认人格同一性概念的合理性时,我们虽然不能认同于他的这种否认,但却可以吸取他的建构思想,而彻底抛弃像笛卡尔那样把人格看作是凝固实体的形而上学。我们对现代思想家为此而做的论断也要有耐心和虚心。比如关于裂脑人及人格统一性问题的争论,无论是支持统一人格的观点还是支持双重乃至多重人格的观点,抑或是要取消这一问题合理性的观点,都没有提出具有决定意义的论证。在生活实践中人格统一和人格分裂的情况都存在,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不能因此就断言人格同一性问题是无解的二律背反,但我们不妨暂时悬置覆盖面过于宽泛的结论,以待更为确切的科学证明和理论方式出现。目前,关于“冷冻人”复活和复制人(克隆人)的科学研究正在迅速向前推进(美国已经有许多人体冷冻协会和研究机构。某些国家的科学家也正在搞克隆人的研究和实验),我们对这类研究中的人格同一性问题也应持十分谨慎的态度,避免作操之过急的结论。
当我们运用这种辩证分析的方法来看待马克思本人关于人格问题的文本论述时,就会发现,与马克思对社会历史观、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不同,马克思对人格问题的论述不是以系统完善的方式来表达的,其中的许多论述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片面地用马克思的某个或某些论断来指导对人格同一性问题的研究,可能使我们的理论重建偏离方向。比如,马克思在早期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时说过:“‘特殊的人格’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70页)。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又曾讲道:“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7 页)像这样有特定针对性的随机性论述很多,对它们的理解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方式是局限于这些论断的直接意义。按照这种方式,从上述马克思的第一个论断中可能推出:决定人格的本质规定与其肉体状态无关,而仅仅有关于个人的社会伦理特质;还可能推论出人格同一性的单纯伦理决定论。但是,从上述马克思的第二个论断中,又可能引出单纯的生理决定论。这些推论显然都不是充分合理的,也不会符合马克思的本意。第二种方式是根据辩证分析的原则,以马克思著述的整个体系作为参照,克服其各个随机性论断的局限性,将它们结合起来理解。这样,我们就会看到,马克思实际上是把人的类本质、个体人格本质,看成是由生理、心理、伦理几个维度在实践中建构而成的、处于多重矛盾关系中的存在。这种辩证分析原则进一步要求我们把马克思关于人格问题的思考放到人类认识史发展的大背景中去理解,从而为人格同一性问题的研究开辟出无比广阔的创造性思考的空间,而不是封闭在某一固定模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