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六必须"内容
. 王村斜井“六必须”管理办法
一、必须坚决杜绝的行为红线管理 (说明:发现后进行责任追究,责任人处罚2000—5000元,停工学习,过“五关”直至待岗、辞退,干部予以免职):
1、没有规程、措施(包括回采工作面初采、末采、回撤、安装等专项措施)就开始施工或遇地质构造无措施继续施工和擅自修改支护参数的。
2、架棚巷道不使用“十米连锁”和前探梁的。
3、工作面无基本支护空顶作业的。
4、小绞车运输时严重超挂车和不带电放飞车及小绞车基础、设施、钢丝绳不合格的,未停止运行立即整改而仍继续使用的。
5、小绞车坡挡设施不齐全、不完好、运输作业时人员配备不够(不少于4人)、责任不明确,未停止运行立即整改的。
6、严重违章放炮(放明炮、糊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不按规定设臵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的。
7、不安设或私自甩掉机电设备“三大保护“及接地极的。
8、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
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
9、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的。
10、职工违章进行扒、蹬、跳的。
1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其他有害气体超过《安全规程》规定,没有立即停产整改的。
12、掘进工作面局扇停电或风筒脱节造成工作面无风或微风,未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强行进行生产的。
13、、采煤机更换截齿机组未停电闭锁的。
14、无措施用刮板输送机运输物料的。
15、运输“三超”物料及设备没有制定或不执行专项安全措施的。
16、采煤工作面初采未经公司“防治水工程验收合格”而进行生产的。
二、必须严格禁止的 “三违”行为(说明:一经发现,进行责任追究,责任人处罚1000—2000元,停工学习,过“五关”):
1、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提前回柱的。
2、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不合要求及安全出口不畅未采取措施处理的。
3、工作面两端头有悬顶(面积超过2×5m )未采取措施处理的。
4、现场隐患未处理,而强行开工作业的。
5、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
6、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没有临时支护材料和不使用临时支护的。 2
7、综掘机、采煤机运转期间,进入截割臂附近作业的及停机时不实行闭锁的。
8、掘进工作面未进行有效“敲帮问顶”及活矸活石未彻底处理就组织生产的。
9、锚网巷道出现以下情况,即:1)离层超过规定,未采取措施处理;2)锚杆失效未补打或未采取措施;3)锚索失效未补打或未采取措施就组织生产的。
10、各类设备(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回柱绞车)压柱、转动部分防护设施不齐全,未停止运行,立即整改的。
11、锚杆支护及锚喷支护巷道截短锚杆、锚索、偷工减料的。
12、岗位工班中脱岗或睡岗的。
13、用矿车或电机车顶开风门的。
14、电机车过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等地段或运行前方有人,不鸣笛示警造成事故的。
15、未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的。
16、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出现失爆或非专职电工打开在用电气设备的。
17、供电系统有异常状况时,未查明原因,短封设备保护或甩开开关直接使用的。
18、未停电闭锁的情况下连接带式输送机胶带的;无措施使用带式输送机运输物件的。
19、非本安线路(如绞车信号、控制线等)使用本安接线盒进行连接的。
20、在有电机车架线的地点卸物料、起吊重物及高空作业时,未切断架线电源的。
21、掘进工作面通风机未实现“三专两闭锁”及自动分风、自动切换的。
22、人为损坏、涂抹、涂改井下各类牌板的。
24、人为损坏、摘开风筒造成工作面无风、或风量不满足要求的。
三、必须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说明:在整改的同时,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进行责任追究,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计“三违”一次):
1、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压、戗住不全、倒拉的。
2、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3、支柱三用阀松动未及时处理的。
4、煤机停机不闭锁,维修时不打开离合器的。
5、在用单体液压支柱三用阀正对人行道的。
6、修复巷道不执行由外往里顺序逐架进行的,不设临时支护的,回撤支护时无人监护的。
7、炮掘架棚巷道迎头10米范围内的支架连锁设施不全的。
8、机掘扶棚期间,综掘机不停电闭锁,或利用截割臂升降人员、物料进行支护的。
9、掘进机前扶棚与掘进机维修平行作业的。
10、掘进迎头前探梁使用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11、岩巷迎头锚杆安装连续3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或锚
杆托板盘连续3个不接岩面或预应力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12、掘进机非操作侧,未装急行按钮或按钮失灵的。
13、维修倾斜井巷时,上下段同时作业而未采取措施的。
14、钻眼时没有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或在支护不完整条件下进行的。
15、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的。
16、采煤机电源未闭锁,采煤机滚筒前、后5m 机道范围内有人作业的。
17、综掘机回转台前方有人而启动综掘机的;综掘机运行时,人员进入回转台前方的。
18、综掘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接班时,未将综掘机切割头落地、未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未断开磁力起运器的隔离开关的。
19、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而启动耙装机的;耙装机耙矸时,人员进入耙斗运行范围内的。
20、耙装机的耙斗导向轮固定在支护锚杆或金属支架上的。
21、故障切除检漏继电器或漏电保护失灵而继续使用电气设备的。
22、氧气瓶、乙炔瓶距明火不足10米,氧气瓶距乙炔瓶不足5米烧焊的。
23、用铜、铝、铁丝等替代熔断器中的熔件的
24、液力偶合器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工作介质未使用水或难燃液的
25、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停电或私自拆除风筒,造成工作面无风或风量不足的。
26、巷道高冒区或采煤工作面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方未及时充填或放顶回撤的。
27、矿井通风设施损坏,造成局部或全矿井通风系统不稳定的。
28、井下各工作面传感器安设不符合规定,不能正常检测相应数值或检测值不准确的。
29、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不到位,安装不符合要求,生产期间无法正常使用的。
30、防治水设施不到位、不完善的。
31、井下探放水工程不按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
四、必须准确辨识的安全隐患
1、综采工作面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有其他人员工作的。
2、煤机停机不闭锁,维修时不打开离合器的。
3、采煤机运转时滚筒上下5m 内有人工作或逗留的。
4、使用断丝超过规定的钢丝绳回料,回料无信号、无绳头,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外就启动绞车的。
5、推溜时脱节或弯曲角度大于3-5°的。
6、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的。
7、耙斗机少挡绳栏而使用的。
8、扒斗机支撑腿、卡轨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9、在巷道整改支架时不采取防倒棚措施和架棚巷道刹顶背顶不实的。
10、上下山迎头牵移扒装机后,不上牢卡轨器就摘勾头的。
11、用钻打眼时,钻杆前方或下方有人员工作的。
12、修复巷道不执行由外往里顺序逐架进行的,不设临时支护的,回撤支护时无人监护的。
13、扒装机出现故障,不切断电源就进行处理的。
14、锚网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监测的、没有按照规程要求长度安装监测仪器的、没有记录牌板的、没有按照要求填写数据。
15、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没有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的。
16、扒矸机拐弯作业时未安设人员通过信号的。
17、施工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牢固或使用各种车辆代替脚手架的。
18、钻眼和装药平行作业、沿裂隙和套残眼打眼的。
19、检修电气设备时,未停电并闭锁开关的。
20、起吊物件时,未按规定使用专用起吊点和起吊用具,起吊时人员严禁站立在起吊物下方。
21、设备转动或传动的外露部分无防护装臵的。
22、综掘机、采煤机停机时,切割头(滚筒)未落地。
23、皮带上或机道内作业时,未将皮带、工作溜起动器开关闭锁并挂牌的。
2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风地点风量不足或风速超限的。
25、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指单道风门控制风流;采掘工作面采用角联通风;采区主要巷道一段作进风,一段作回风)。
2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场所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的。
27、局扇无计划停风和出现循环风的。
28、未按规定设臵防尘、消防管路系统;煤尘堆积(指连续长度超过5m ,厚度超过2mm 的未湿润煤尘);煤尘飞扬严重;干打眼的。
29、井下闭墙前温度超过规定或CO 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
30、掘进工作面防排水管路及设施滞后超过规定的(距掘进头50m )。
31、采煤工作面防排水管路后撤超过规定距离的(据工作面不大于30m )。
五、必须自觉防止的习惯性“三违”行为
1、采煤面打眼、装药时启动刮板输送机的。
2、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的。
3、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的。
4、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施、物件的。
5、冒险到采空区回柱的。
6、工作面擅自扩大或缩小控顶距的。
7、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的。
8、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不按规定配比的。
9、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的和一处有连续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10、用刮板输送机牵引、运送设施或回料的。
11、工作面不拉线作业,其棚距、排距超过±100mm 规定的。
12、擅自撤除棚梁(棚腿)、背板或撑杆,挪作它用的。
13、装耙机出现故障,不切断电源就进行处理的。
14、开耙装机、综掘机不开灯的、或有灯损坏不亮的。
15、喷浆混凝土前,不用高压水冲洗岩面的。
16、巷道维修一人单独作业的。
17、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继续掘进的。
18、掘进使用的耙装机距迎头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
19、巷道初喷未紧跟迎头、初喷厚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复喷长度、喷层厚度、基础深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0、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腿、永久支护锚杆(索)或钢带上。
21、架棚巷道未按规定设撑木或拉杆的、撑木和拉杆损坏未及时补设的。
22、多台风钻打眼时,没有做到定人、定钻、定眼、定位、定责,交叉作业。
23、喷浆时没有对喷浆区域内的管线、设备、牌板等进行防护。
24、架棚巷道棚梁接口处不严密吻合未进行处理,架棚支架有跨山、前倾后仰未进行处理。
25、溜煤眼无篦子、警示装臵或篦子不使用的。
26、跨穿越带式输送机、未封闭段转载机而不走过桥的。
27、无计划停电检修设备的。
28、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的。
29、皮带运转时,清理机头、机尾滚筒0.5米范围内煤泥的。
30、皮带运行期间,进入机头、机尾护栏作业。
31、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未及时进行复审的。
32、电工上岗未携带合格的验电笔的。
33、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的。
34、机电设备检修后,不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就直接进行启动的。
35、电气设备接线或检修后,不认真清除接线腔内线头、杂物等善后处理工作就送电运行的。
36、采掘移动电气设备(含灯、铃、按钮等小型电气设备)不上架上板管理的。
37、工作面水泵开关未按规定打设接地极和安装远程控制按钮的。
38、127V 手持式煤电钻绝缘护套损坏,仍继续使用的。
39、电缆落地被埋或泡在水中;接线盒、开关在淋水区域未做好遮水处理的。
40、耙斗机电机电源线未用护套做好保护的。
41、非本安线路有冷包扎接头的。
42、不按规定对检漏装臵进行定期试验,试验记录不认真填写的。
43、风、水及液压管路未使用合格的耐压管,管路外皮破损严重不耐压而继续使用的;快速连接头连接时未使用合格的U 型卡,或连接时采用单卡子等不合格连接方式连接。
44、乱扔剩油、废油及棉纱、布头等。
45、油桶摆放在距离配电点10米范围内的。
46、无险情私自拆卸自救器的,自救器过期失效未及时更换及不随身携带的。
47、乘坐人车时未挂防护链。
48、电机车、柴油机车行驶时未开灯或超速行驶的。
49、两列或两列以上电机车在同一轨道同向行驶时,安全距离小于100米和电机车、柴油机车牵引矿车时未挂红尾灯的。
50、采煤机、掘进机、耙矸机不发开车信号直接开机的。
51、不清扫皮带机尾,导致皮带机尾埋在水里或煤里的。
52、在机头、机尾20米范围内砸皮带扣者(特殊情况
除外)。
53、固定的皮带机尾、机头无防护栏的。
54、压车柱打在电机、减速箱上的
55、无措施用刮板输送机运输材料或设备,使用皮带机、刮板输送机运输时未封闭管理或人员站立在出料口位臵处。
56、站在链板机、皮带机上干活,启动设备(按钮、开关)没有挂停止牌的。
57、转载机开口段未按规定使用防护链、防护栏,人员在转载机、链板机内作业,未进行闭锁的。
58、机掘架棚期间,综掘机不停电闭锁或利用截割臂升降人员、物料进行支护的。
59、耙斗机钢丝绳未插接和使用U 型环进行连接及支撑腿固定不牢靠的。
60、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司机将头或身子探出车外的。
61、局部接地极打设不牢固,煤电钻(照明)综保及移动变电站辅助接地线与外壳接地串接,辅助接地极与局部接地极间距不足5m 。
62、上、下井人员不听从跟车工指挥拥挤和携带超长工具或超重设备乘坐人车、乘车不挂防护链的。
63、井下脱帽休息及井下行人不走人行道,在道心行走的。
64、采煤机截煤时,不开喷雾的,各装、转、卸载点无喷雾装臵或喷雾使用不正常的,高压直通接头处未使用标准U 型卡的。
65、掘进工作面未安设转载点喷雾、放炮喷雾、风流净化水幕的,或生产、喷浆期间不使用的。
66、将设备、材料、浮矸、杂物堆放在排水沟内的
六、必须认真执行的确认项目:
1、作业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放炮时严格执行“三人联签”制度。
3、作业前严格执行“四位一体”开工制度。
4、斜巷运输前,绞车司机必须对绞车盘绳、闸把、绳卡子、信号、电铃等进行安全检查。信号工、把钩工必须对销链、钩头、钢丝绳、保险绳、是否超挂、斜巷内是否有人、是否有障碍物等进行安全检查。
5、综掘机、采煤机运行前,必须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6、皮带机、链板机运行前,必须对皮带机、链板机是否有人或存在其它不安全因素等进行安全检查。
7、综掘机、采煤机停止运行后,必须对是否停电、闭锁、切割头是否落地等进行安全检查。
8、耙矸机运行前,必须对绳道内、左右侧是否有人进行安全检查。
9、机电设备检修,停、送点前,必须对停电情况及周边安全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10、电机车、柴油机车运行前,必须对机车闸、灯、铃、连接装臵和撒沙装臵进行安全检查,一项不合格的不准运行机车。
11、通风系统合理,掘进面不出现循环风,风机运转正常,各个采掘工作面的风速、瓦斯、温度符合规定要求,不超限。
12、防尘管路、喷雾设施安设完好,设臵符合要求。
13、过构造区域必须制定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14、必须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和执行探、放、堵、截、排的防治水措施。排水设备、管路配备符合要求。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