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变频装置技术规范27
新疆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方:新疆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投标方:
高压变频装置 技术规范书 2015年3月
目 录
1、 总则
2、 技术要求
3、 设计与运行条件
4、 投标方应填写的高压变频器技术规范表
5、 供货范围
6、 技术资料
7、 交货进度
8、 监造、检验/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9、 技术服务和联络
10、 培训
11、 设计联络
12、 项目管理
13、 质量保证
14、 售后服务及承诺
15、 技术差异表
16、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仅适用于新疆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程的除尘风机高压变
频调速装置。它提出了对该变频调速装置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
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
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有关工业标准、国家
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差异表”
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
行。
1.5 所有文件、图纸采用中文,相互间的通讯、谈判、合同及签约后的联络和服
务等均应使用中文。
1.6 投标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
国际单位制(SI )。
1.7 本技术规范书作为订货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 招标会上投标方所做的技术澄清均作为本技术协议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2、 技术要求
2.1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投标方遵循下列标准和规定,如有新版本,则按新版本执行。
GB/T 156-2007
GB/T 191-2008
GB/T 1182—2008 标准电压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780:1997)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
几何公差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
GB/T 1184—1996
GB/T 1804—2000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公差与配合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 :低温试
验方法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 :高温试验
方法
GB/T 2423.3—2006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 :恒定湿热
试验方法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a :冲击
试验方法
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 :振动(正
弦)试验方法
GB 7947-2010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导体颜色
或字母数字标识
GB/T 29295—2010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4588.1-1996 无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分规范
GB/T 4588.2-1996 有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分规范
GB 4798.1-2005
GB 4798.2-2008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一部分 贮存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二部分 运输
GB 1094.11-2007 电力变压器第11部分:干式电力变压器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2668.3-2012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3部分:产品的电磁兼容性标准
及其特定的试验方法
GB/T14436-1993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IEEE std 519-1992 电力系统谐波控制 推荐标准
DL/T 404- 2007 3.6kV~40.5kV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IEC 76
IEC 529 Power Transformer; Protection Classes of Cases (IP code);
IEC 1131/111 PLC Correlative norms;
IEC 68 Correlative tests;
IEC68-2-6 抗震动标准
IEC68-2-27 抗冲击标准
IEC 1175
IEC 801 Design of signals and connections; radiation and Electro-magnetic
anti-surge-interference;
IEC 870 Communication protocol;
IEC1000-4-2 EMC 抗干扰标准
IEC1000-4-3 EMC 抗干扰标准
IEC1000-4-4 EMC
IEC1000-4-5 EMC
IEC1800-3 EMC
EN50082-2
IEEE519 1992
89/336EC CE
NFPA 70
NFPA 77
NFPA 78
NFPA 496
OCMA NWGIREV2 Noise Level Norms;
ISO/IEC 11801 International electrical wiring;
NEMA American
Association;
GB 12326-2008
GB 1094.1~1094.5
GB/T 10228-2008
GB 1094.12-2013
GB 311.1~311.2
GB 50064-2014
GB/T 3859.1-2013
GB/T 3859.2-2013
抗干扰标准 抗干扰标准 传导及辐射干扰标准 工业环境的一般标准 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 标志 State Electrical Appliance Code; Recommended anti-electrostatic methods; Specifications to protect from thunder; Standard of Electric Equipment Charge and Positive Pressure Case Body in Danger Area; National Electrical Manufacturer 电能质量 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 电力变压器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电力变压器第12部分: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绝缘配合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 1-1部分:基本要求规范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1-2部分:应用导则
GB/T 3859.3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1-3部分:变压器和电抗器
3、 设计与运行条件
3.1 使用环境要求:
(1)安装地点: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户内使用。
(2)气象条件:
年主导风向:西南风
年平均气温:5.1 ℃
绝对最高气温极值:39.8℃
绝对最低气温极值:-39.9℃
历年平均最高气温:23.0℃
历年平均最低气温:-16.9℃
平均降水量: 510.4mm
日最大降水量:140.3 mm
历年平均风速:3.3 m/s
历年最大风速:26.3 m/s
最大积雪深度: 220cm
年平均日照时数:2517.7小时
日照百分率:58%
地震烈度:6度
厂房海拔高度:154.8m ~160.8m
供电电源:电压波动范围内不超过±15%,频率波动不超过±10%;
3.2变频器采购需求
以上额定功率须在满足额定电流情况下选定。
3.3对变频器的技术要求
3.3.1. 变频器装置为高-高结构,能直接输出 10 KV,不需加装输出升降压变压
器。系统要求配备自动旁路功能,故障时可自动切换到工频运行。可通过变频器
上转换开关选择手动旁路和自动旁路功能。
3.3.2. 变频装置整流用移相变压器应采用干式变压器,干式变压器要求铜线绕制,
柜体封闭,绝缘等级H 级。
3.3.3. 为提高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变频装置功率单元要求带有旁路功能,当单
元发生下行通讯、欠压、缺相等故障时,能够进行模块旁路,使其不影响整
个系统的正常工作。
3.3.4. 投标方采用的核心器件为国际知名品牌,变频器散热风机采用德国EBM 或
施乐百;整流桥采用德国西门康、IXYS 或MICROSEMI, 电解电容采用德国EPCOS
或英国BHC;IGBT 采用德国西门康或英飞凌. 为保证产品质量, 上述器件不允许
采用国产品牌.
3.3.5. 变频装置整个系统必须在出厂前进行整体模拟带额定负载试验(至少24小
时),以确保整套系统的可靠性。投标方提供出厂试验项目及标准,并描述
满载试验方案。
3.3.6. 变频装置制造商必须已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制造厂商应具有
生产制造高压变频器及备品配件的生产能力,并提供业绩清单。
3.3.7. 由于现场空间有限,需投标方提供变频柜尺寸(深度不超过1.2米,整个
柜体要求一体化,不允许分开布置)、环境要求;现场采用风道散热方式,
招标方负责提供散热风道,投标方负责提供满足变频器冷却要求的风道制作
和安装图。
3.3.8. 安装、投运变频器装置后原电机不加任何改动可直接应用。请叙述变频器
运行过程中对电动机的绝缘是否造成影响,若有影响,如何采取措施杜绝。
变频器是否对输出电缆距离有要求。
3.3.9. 在20~100%的调速范围内,变频系统不加任何功率因数补偿装置的情况下
输入端功率因数必须达到0.96及以上。
3.3.10变频装置的功率单元为模块化设计,方便从机架上抽出、移动和变换,所
有单元可以互换。功率单元为前维护, 变频器可以靠墙摆放, 为了将来使用维
护方便性, 功率单元不允许前后安装。
3.3.11. 变频器输出必须符合IEEE std 519 1992及中国供电部门对电压失真最严
格的要求,高于国标GB/T14549-93对谐波失真的要求。
3.3.12. 变频装置对电网反馈的谐波要求也必须符合IEEE std 512 1992及中国供
电部门对电压失真最严格的要求。并且投标厂家需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
检验报告。若使用多脉冲整流器,整流桥脉冲数至少为48脉冲。
3.3.13变频器和变压器应采取强迫风冷,风机及配套设备采用进口产品,并提供
风机故障报警;变频器空气过滤网应能在运行中安全拆卸进行清扫。每台冷
却风机的平均无故障时间应大于变频器本身平均无故障时间。
3.3.14. 当变频器发生过流或短路等重要故障时,要求变频器能快速切除故障,并
提供完善的综合保护措施以保证变频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3.3.15. 变频装置输出波形不会引起电机的谐振,转矩脉动小于0.1%。变频器可
自动跳过共振点(至少3组)。
3.3.16. 变频装置整个系统的效率(包括输入隔离变压器等)在整个调速范围内必
须达到97%以上。
3.3.17. 变频器对电网电压波动应有极强的适应能力,在±15%电网电压波动范围
内能满载输出。变频器具有瞬时失电再启动功能,请投标方详细描述实现该
功能的方式。低电压保护定值不低于65%。
3.3.18. 变频装置提供电动机所需的过流、短路、接地、过压、欠压、过热、缺相
等保护,应分别输出跳闸和报警信号,并能接入PLC 和电源开关跳闸或报警,
保护输出接点不小于5A 。所有保护动作和故障均应在变频器智能控制器中有
故障发生时间(ms )、故障类型、故障部位等详细描述,所有保护的性能应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过流保护:电机额定电流的120%, 1min,具有反时限特性。
2)短路保护:电机额定电流的150%,定时限特性,动作时间可设定。
3)接地保护:变频器至电动机线圈发生接地故障时,定时限特性。
4)过压保护:检测每个功率模块的直流母线电压,如果超过额定电压的115%,
定时限特性保护。
5)欠压保护:检测每个功率模块的直流母线电压,如果低于设定的数值,定时
限特性保护。
6)过热保护:包括两重保护:在变频调速系统柜体内设置温度检测,当环境温
度超过预先设置的值时,发报警信号;另外,在主要的发热元件,
即整流变压器和电力电子功率器件上放置温度检测,一旦超过极
限温度(变压器140℃考核、功率器件80℃),定时限特性保护。
如电机提供温度接点和温度模拟信号输送到温控仪,可进行电机
过热保护。
7) 缺相保护:当功率单元发生缺相时,变频器能够旁路继续运行,不停机。
8) 光纤故障保护:当控制器与功率模块之间的连接光纤出现故障时,会发出
报警信号并保护。
9) 其它保护:冷却风扇故障、控制电源故障等其它保护由投标方提供描述。
3.3.20. 变频装置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分开供电,动力电源为取自移相变的单独绕
组,控制电源独立于动力电源系统。控制电源采用交流220V ,两路交流电
源,互为备用,内部无扰自动切换,具体方案招标方与投标方协商确定。
3.3.21. 变频器在备用状态下,由备用到满载运行时间,即从0升到50HZ 时间在
0-500s 可设,具体时间可根据用户负载设置。
3.3.22. 投标方应提供最新型号的变频装置,并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结构(包括元
器件型号、隔离变结构及绝缘)以及主要元器件的供应商和产地。
3.3.23. 变频装置I/O可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参数化。
3.3.24. 在距离装置1米的范围内任何一个方向进行测试,所测得的装置(变频器、
变压器、控制箱、风机等)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
3.3.25. 变频装置能送至除尘PLC 系统远距离操作,并可对其进行远程/本地控制
的无扰切换。
3.3.26. 在输出频率调节范围内及各相负载对称的情况下,输出三相电压的不对称
度不超过5%,输出电压波动不超过4%;dv/dt不大于1000V/μs ;投标方
叙述在具体条件(如温度、电压、负载或时间等)的变换范围内,输出频
率的稳定度,稳定数值应符合国家标准。
3.3.27. 变频装置采用数字控制器,其控制核心为电机专用微处理器,并具有就地
监控方式和远方监控方式。在就地监控方式下,通过变频器上人机界面控
制,可进行就地人工启动变频器、停止变频器,可以调整转速、频率;功
能设定、参数设定等均采用中文。显示器至少设有交流输出电压、输出电
流、输出频率、输出功率、转速等参数的数据显示。其他有需要显示的参
数投标方应给予明确。
3.3.28. 变频器上电时具有限流功能, 保证冲击电流对变频器系统无影响。
3.3.29. 频率分辨率0.01Hz ;过载能力120%额定负载电流,持续时间1分钟;150%
额定负载电流,持续时间5秒。
3.3.30. 变频器应具有电动机转速跟踪再起动功能。无论变频器在手动或自动控制
时,在主电源、控制电源短时失电后,变频器仍保持失电前控制方式,而
不需要手动复位和调整。请投标方提供主电源、控制电源短时断电后恢复
正常,到变频器恢复停电前状态的过程描述。
3.3.31. 功率元件、电力电容及其它重要控制元件,应采用优质进口产品,投标方
应说明元器件的参数,使用寿命周期及后期维护或更换的费用情况,提供
供应商的资料。
3.3.32. 整套变频控制装置,包括移相变压器、变频器、隔离旁路柜等所有部件及
内部连线一体化设计,招标方只须连接高压输入,高压输出、控制电源和
监控数据线即可。变频器系统从左到右应该为变压器, 功率单元柜, 控制柜.
为了维护方便, 变压器与功率柜处于同一面.
3.3.33. 为了保证控制系统可靠性, 控制系统线路板数量近可能少,主控系统采用
一体化设计。
3.3.34. 功率单元控制板应设计单独的屏蔽盒, 防止变频器在运行过程中受到强电
磁干扰。
3.3.35. 系统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能在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及振动的环境中连
续运行,且不降低系统的性能。距电子柜1.2m 处以外使用大功率对讲机做
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试验,应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3.3.36. 机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30。
3.3.37. 柜内元器件的安装应整齐美观,应考虑散热要求及与相邻元件之间的间隔
距离,并应充分考虑电缆的引接方便。
3.3.38. 变频装置内部通讯应采用光纤电缆连接,以提高通讯速率和抗干扰能力,
变频器柜内强电信号和弱电信号应分开布置,以避免干扰。
3.3.39. 变频器应对本体控制系统的就地控制柜无谐波影响。
3.3.40. 为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变频装置要求具有在线维修功能。
3.3.41. 变频器具有远程通讯功能,能够提供GPRS 通讯接口.
3.3.42. 变频器系统配置一拖一手自动旁路切换方案,当变频器故障时,能够通过手动或自动切换到工频回路运行。
3.3.43. 由于现场控制电源不稳定,要求为控制系统增加UPS ,保证控制电源的可靠性。
3.3.44. 电动机距离变频器最远距离超过200米,变频器输出需考虑线路损耗。 3.4变频调速装置与PLC 的接口 3.4.1变频器提供给PLC 的开关量: (1)报警及故障信息:
变压器超温、单元柜风机故障、控制电源失电、变频器保护动作信息等。 (2)调速装置的状态信息:
待机状态、正常运行状态、故障状态、系统旁路状态等 (3)高压开关控制信号:
高压合闸允许、高压开关紧急分断
其中“高压开关紧急分断”还直接提供给现场高压开关,直接实现跳闸保护。 以上所有数字量采用无源节点输出,定义为节点闭合时有效。 3.4.2变频器提供给PLC 的模拟量:
调速装置可以提供4路4~20mA 的电流源输出,带负载能力均为250Ω。模拟量信号和物理量实际大小的对应关系可由用户在调速装置上设定,每路模拟输出对应的物理量可以由招标方从以下参量中选择:
输出频率、给定频率、输入电流、输出电流、输入电压、输出电压、闭环给定值、实际反馈值。
3.4.3 PLC提供给变频器的信号量:
(1)高压开关信息:高压电源就绪
(2)远端的控制信号:启动、停机、快速启动、紧急停机、开环运行、闭环运行、远方变频工频切换。
(说明:调速装置的“远程控制”和“本地控制”由调速装置选择,当选定远程控制时,调速装置的控制权交给PLC 控制系统。 3.4.4 PLC提供给变频器模拟量:
该给定值可以为4-20mA 的电流源信号(带负载能力必须大于250Ω)。作为调速装置的转速给定值,4mA (或0V )对应0Hz ,20mA (或10V )对应50Hz ,呈线性关系。
3.4.5变频器给高压开关柜的有2路:
(1)高压紧急分断:变频器出现严重故障时,自动分断高压开关,闭点有效。 (2)高压合闸允许:变频器自检通过或系统处于工频状态,具备上高压条件,闭点有效。
以上所有数字量采用无源接点输出,定义为接点闭合时有效。
3.4.6 变频器与DPLC 的接口以及跳闸、报警量,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4、投标方应填写的高压变频器技术规范表
5、供货范围
5.1 项目名称(投标方填写变频器的内容)
5.2 一般要求
5.2.1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5.2.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
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5.2.3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5.2.4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5.2.5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元器件清单。 5.3 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确保合同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应补充供货,并不发生费用。 5.3.1 高压变频调速系统及其附件至少包括:
a. 干式隔离变压器
b. 高压变频装置及控制系统 c. 旁路柜及其他必需的设备 d. 通讯电缆(内部) e. 附件及随机备品备件
5.3.2 专用工具包括:(投标方填写)
5.3.3设备供货(包括备品备件)清单 (投标方填写) 1)单台套清单
6、技术资料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方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相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
且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中文) 。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提供电子版本。
6.1.3 投标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5天内向设计院及招标方提交设计资料,满足工
程进度要求。
6.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
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确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投标方及时免费提供。
6.1.6 招标方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完工后的产品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
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需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方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6.1.8 投标方提供的竣工技术资料为每台10套,电子版 2 套。 6.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向招标方和设计院各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7、交货进度
说明: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主设备同时交货。 8、监造、检验/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8.1 概述
8.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
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8.1.2投标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周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
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 8.2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8.2.1招标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
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
8.2.2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招标方可以拒收, 投标
方更换被拒收的货物, 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招标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8.2.3招标方有对货物运到招标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
的权利, 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
8.2.4投标方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0天, 通知招标方进行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
程安排, 招标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 并将在接到投标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5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招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 其分包商生产现场, 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 或包装不满足要求, 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 投标方认真考虑其意见, 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8.2.5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 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
和(或) 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 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 自行组织检验。
8.2.6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 9、技术服务和联络
9.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职责
9.1.1设备在现场安装时,投标方应派人到现场指导安装,负责调试,并负责解决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及性能等方面的问题。招标方配合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
9.1.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
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须更换不合格的供方现场
服务人员。
9.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
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 (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0、培训
10.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
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10.2.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11、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 12、项目管理
12.1合同签定后,投标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方在工程
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12.2合同签定后,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指定的时间和位置及时到场召开技术联络会。 12.3每次技术联络会的安排, 包括会期, 议程, 地点, 参加人数等, 由双方协商确定。 12.4每次技术联络会结束时, 双方应签署会议纪要。
13、质量保证
13.1 质量保证期是指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上电运行,双方签发验收证书之日起整体保修1年。
13.2应采用优质元器件、提供优质产品,确保核心元器件为国内外知名产品。 13.3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
者由于投标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投标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投标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
13.4由于招标方未按投标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投标方现场技术
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招标方负责修理,更换,但投标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招标方要求的紧急部件,投标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由招标方负担。 13.5在保证期内,卖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由设备质量及非买方人员
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 14、售后服务及承诺
14.1在设备使用中,如发生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服务。
14.2投标方每年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1次现场设备检查和维护技术服务。 14.3 控制系统软件升级服务。如控制系统软件存在问题,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则投标方应无偿对软件进行升级服务。 15、技术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差异表中未列出的任何内容都视为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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