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办法
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
一、 目的
为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工伤事故发生,加强对工伤事故发生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伤事故的责任主体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制订本办法。
二、 范围
凡在公司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伤事故责任认定适用于本办法。在公司外发生的工伤事故按照工伤认定标准确定责任。
三、 原则
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及追究遵循以下原则:
1、 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
2、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 权利与责任统一的原则
四、 内容
1、公司未安排进行的安全意识培训造成工伤的。
由于公司未对员工统一进行安全教育意识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造成员工工伤的,给予相应培训负责人罚款200元处罚,并计入该部门年终考核中。
2、 因机器设备维护或修理不当造成工伤的。
由于设备维护或修理不当造成员工工伤的,给予相应维修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处罚,并计入该部门年终考核中。
3、部门未能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造成工伤的。
由于部门未能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造成员工工伤的,给予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处罚,并计入该部门年终考核中。
4、员工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造成工伤的。
由于员工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造成工伤的,给予操作者罚款200-500元的处罚,给予操作者所在班组班组长罚款200元处罚,计入该部门年终考核。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
5、 其他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
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根据具体责任认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为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根据事故情节严重性,除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当事人、当事人管理者进行追责外,还对造成工伤事故当事人部门领导进行追加处罚。
6. 最终由公司安全部门予以事故责任认定,并在安全(工伤)事故报告书相应一栏中注明认定结果和事故整改措施。
五、 附则
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解释、补充、组织、执行,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人事行政部
201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