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机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由于施工现场机动车多,分布面广,特别是主干道车辆十分繁忙,这给安全工作埋下了隐患,为抓好此项工作,项目部采取了以下措施:
(1).重点抓好对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利用空闲时间开办安全学习班,学习交通法规,公司又派人对司机进行了安全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
(2).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违纪,立即处理,以下岗处罚为主,以罚款处理为辅,消除了不安全因素,避免了人身伤亡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3).强化车辆维修保养制度,要求驾驶员在做好例行保养的同时,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检查工作,使车辆能处于良好状态,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加强对起重设备的安全专项管理,针对进场设备都建立了起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负责,为避免机械事故奠定了基础。
二、作业期间的交通保证措施
1、在不影响交通的位置设置上下排架系统的通道,施工人员不得攀爬脚手架,必须在安全通道内攀爬、行走。
2、高空作业时,施工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准邻边堆放,必要时进行加固,防止高空坠物。
3、施工前,应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班组长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以保证作业人员时刻注意一侧为开放交通的道
路。
4、为防止高空坠物,在施工通道一侧及排架顶部四周设置安全滤网,通道内滤网固定在工字钢上,排架顶部四周固定在模板加固件上。
5、作业平台、地基承重、临时支撑立杆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检验。
6、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非施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及穿越哈阿公路。
7、在施工现场距来车方向100m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在距施工现场20米处设专人指挥交通。
8、在排架系统一侧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设置警示闪灯。每15米设置照明灯。
9、在距施工现场50米位置处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大型车辆减速慢行,防止超高、超限车辆冲击排架系统。
10、对位于排架下的动力线用防电板与排架系统进行隔离,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部件,防止超大超限车辆侵入安全限界。
11、吊车作业时,设专人指挥,跨电力线施工时,操作人员应进行安全距离确认,必要时停电后作业。
12、吊车吊装作业时,对施工范围内采取封道措施,吊点在工字钢1/4跨度处,钢丝绳捆绑应牢靠。
13、为保证车辆通过排架一侧光线充足,在排架内部设置照明设施,在顺桥方向每间隔15米设置照明灯,并保证车辆不侵入道路施工限界内,防止刮碰排架。
同时施工现场专门设有交通警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设有专人指挥;危险地区,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指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与哈阿高速公路及各交通交叉口等必要地点,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避免在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出现事故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在运营场地的施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和设备安全,消灭一般及以上责任行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