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十屋采油厂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根据东北石油局(分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为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突出职工收入与其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个人贡献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起工资能增能减的动态管理机制,健全职工个人绩效工资和组织绩效持续提升机制,结合十屋采油厂工作实际,制定十屋采油厂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绩效工资管理制度适用于采油厂内所有职工。对所有在岗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业绩和效果、安全生产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量化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同时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决定该岗员工的当月绩效工资,适用于采油厂全体职工月绩效工资及年绩效工资的考核。
三、绩效考核具体负责科室
绩效考核的管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和组织人事科具体
十屋采油厂各项管理制度对各队站、
科室进行考核。各队站、科室对每位员工进行考核,有组织人事科汇总个人考核结果;组织人事科根据各部门考核结果将绩效工资分到各部门,各部门按照员工个人考核结果分发个人绩效工资,最后上报组织人事科。考核结果及最终绩效
工资的发放由厂领导负责审核。
四、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4.1、月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4.1.1、厂部科室与基层队绩效工资发放
先按照队站、科室分开计算的原则
队站的绩效工资总额为:
M1MG11.1 (G11.1)(G211.05)(G221)
科室1的绩效工资总额为:
M21MG211.05 (G11.1)(G211.05)(G221)
科室2的绩效工资总额为:
M22MG221 (G11.1)(G211.05)(G221)
M:绩效工资总额
M1:各队站绩效工资总额
M21:科室1绩效工资总额
M22:科室2绩效工资总额
G1:各队站岗位系数和
G21:科室1岗位系数和
G22:科室2岗位系数和
注:各部门基数有所不同(各队、站绩效奖金基数为1.1,
科室1包括: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生产运行科、地质研究所绩效,部门基数为1.05,科室2:综合办公室、党群科、人事
科、财务科,部门基数为1)。
4.1.2、部门绩效工资发放
以队、站为例:
单队绩效工资队站所分得绩效工资总额该队岗位系数和该队考核得分%单队岗位系数和单队考核得分% 科室部门绩效工资发放参照队、站绩效工资发放方法。
4.1.3、个人绩效工资
个人绩效工资金额为:部门负责人按照组织人事科下发的部
门绩效工资总额,根据各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分数、岗位系数及其他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4.2、年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参照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不同处是:
岗位系数=(岗位系数×考核合格月份)/12
其他方法相同。
五、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处理办法
5.1、当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当月绩效工资。
5.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全年绩效奖金,并需进行三
个月的试岗学习(自学),试岗期间工资按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岗期满,进行考试、考核,合格的可重新上岗。仍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仍不合格的正式职工,再给予三个月的试岗学习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组织人事处;
六、个人绩效奖金公示
组织人事科将员工个人绩效工资在每月15日前制作成表格
(劳务工绩效工资,正式工绩效工资发放日按照局组织人事处下发绩效工资之日起5日内完成),由厂领导审批合格后,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公示之日起3日内将意见反馈到组织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