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告知书
“三合一” 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告知书
“三合一”场所,指的是集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
为一体的建筑。比如,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设有员工集体宿舍
的建筑,或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多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
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三合一”场所存在安全出口少、无防火分隔和消防设施不足等
先天性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近期,北京大兴区
旧宫镇南小街一栋四层三合一楼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4人
受伤;江门台山市台城一“三合一”糖水店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
针对“三合一”场所特殊的火灾危害性,《中华人员共和国消防
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类场所的消防监督和行政处
罚作了严格规定。公安部公共安全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
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对此类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与管理提出了严格的
要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几方面:一是
彻底将住宿人员从“三合一”场所搬离;二是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措
施确保住宿与场所的其他部分相对独立;三是设置独立的安全疏散设
施,保证火灾时人员能迅速疏散;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减少诱发火灾
的因素;五是加强消防技能培训学习,提高住宿人员自防自救的能力。
“三合一”场所经整改应达到员工宿舍与车间、仓库、营业场所彻底
分离,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必备的消防设施。
“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是一项涉及到火灾形势能否稳定,消防
安全条件能否根本改善的一件大事。近期,市、区政府相继发出通知,
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各场所要高度重视,积极
配合,主动整改。凡被发现存在三合一的隐患单位,消防部门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三合一”场
所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漳州市龙文区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