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销售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管理条例
销售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管理条例
总则
1、 销售人员隶属于金冠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由汽车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直接管理,按照划定片区承担销售经理职责,是汽车公司设在全国各地相应片区的流动窗口。
2、 销售人员必须忠诚于公司,随时随地自觉维护公司形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当地政府治安法规。
3、 销售人员日常管理由市场部具体实施、检查和考评。
4、所有从事销售业务的人员及与销售相关业务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指挥与服从
1、市场部有对各片区销售人员的统一管理和指挥权,各片区销售人员必须从严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其指挥、调度和检查,对消极接受或拒不服从的人员,市场部有100~200元/次的处罚权。
2、各片区销售人员按照公司划定的区域和负责的任务开展工作,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出差的方式寻找或跟踪项目订单并开展销售推广工作;
3、各片区销售人员在外期间,应严格遵守当地政府作息时间,回公司时严格按照公司作息制度作息。抵渝时间在下午2:00前的,须当日回公司报到,下午2:00后的次日回公司报到,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按照迟到、早退、旷工处以50~100元/次罚款;
4如实填写并于周六中午12:00前报市场部,如有不报、缓报、谎报行为发生,取消其对应天数的差旅费补贴。
请示、汇报及复命
1、在下列情形发生前,各片区销售人员必须事先向市场部报告并经批准后方
可实施(事前请示):
(1)月度工作计划、月度费用预算及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重大公关策划与促销活动;
(2)因客户订货意向不明确,但仍须采取公关对策;
(3)非常规或岗位职责不能涵盖的情形发生时准备采取的应急措施;
(4)邀请客户来公司考察、培训、订货及旅游等;
2、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各片区销售经理必须执行复命(事中复命):
(1)在规定的时间内,市场部交代的临时性任务不论执行结果如何,必须按时复命;
(2)在外出差, 异地24小时内必须向市场部复命并告知行踪;
3、有下列情形发生后,各片区销售人员必须及时向市场部汇报(事后汇报):
(1)要求填报的各项报表及报告;
(2)紧急情况发生时来不及请示而越权采取行动的过程和结果;
(3)客户重大异动、市场信息变化、竞争对手在当地的重大活动等。
(4)项目商务公关(含接待)活动结束后,销售人员必须书面市场部报告本次活动的参加对象、目的、解决的问题、遗留问题、建议、客户联系方式等,可以采用周报或专门报告的形式。总部接待活动由接待具体负责人提交该报告。
保密约束
从事销售业务的人员及涉及销售业务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约束:
1、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经营活动,严禁向公司外部人员或组织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2、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打听非职责范围内的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市场信息、客户资源、销售政策、商务合同等),一经查实,将处以500~2000元/次的罚款和行政处分;
3、必须妥善保管公司客户资料、技术资料、各类报表和市场信息资料等,因保管不善发生遗失或泄漏,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次罚款直至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