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改革自查报告
自 查 报 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考核评估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校有关涉农收费,减轻农民负担,落实惠民政策的实际情况,做如下自查。
一、 关于学生进餐费问题:首先学生进餐收费标准不是学校决定的,而是学校召开家长代表大会,充分考虑我镇人民的生活水平及物价等客观因素,认真地讨论研究,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由家长委员会形成决议。其次在学生包餐费的收取、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东宝区中小学食堂五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即:统一开设银行账户,统一规范使用票据,统一财务账簿表册,统一食堂会计科目,统一财务审计。每月结束,由学校财务审核小组转班审核,并在学校公示栏里进行公示,做到一月一审一月一公示,收入支出明白、公开、规范、透明。
二、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涉及到补助一向比较敏感,容易引起争议。首先在贫困生的确认上,我们采取的办法是由学生自主申请,学校专班评审,将学生所在村民委员会充分讨论、征求意见,审核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不遗漏一个贫困孩子,然后上报。2015年春季助学金30875元,秋季助学金29625元,全年累计为60500元。当补助资金到帐后,根据上报名单造册,发放过程中,按造
册的名单,要求学生、班主任、家长同时到堂,学生班主任签字,家长盖章后方可发放,三者缺一不可,保证不错发漏发,且足额发放到位。
三、关于教辅资料问题:各年级学生每学科可能都有一些教辅资料,但对学生教辅资料的购买,我们本着不参与,不宣传,不推销,不购买的“四不”原则,购买资料的主动权完全在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手里,哪些学科需要资料,每学科使用何种资料,皆由学生自主购买,自由使用。不存在科任教师参与购买教辅资料,从中牟利,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现象。
马河镇实验学校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