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毕业设计时间节点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2015届毕业设计、实践实施方案时间节点
一、概况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2015届共有685名毕业生进入毕业环节—毕业实习与设计(含生产实习)(12学分,16周),其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129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33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93人、材控130。为确保毕业环节的顺利实施并保证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的质量,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二、时间
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覆盖两学期。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1月25日为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成立毕业实习与设计(含生产实习)领导组,制订工作日程安排,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征集、审核和确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从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月6日为第二阶段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对学生进行较系统的毕业论文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写作基本方法的讲授和辅导;通过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审核并统一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学生选择实习方式,签订《皖西学院毕业生就业见习安全责任保证书》;学生查资料、看文献,答辩小组组织学生进行开题前预答辩;鼓励成绩好的同学早进入论文研究,提前完成论文并进行答辩。
从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5月26日为第三阶段(学生设计、实习阶段),学生在校毕业设计与毕业实习时间。2015年春学期第1周—第2周为开题阶段,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各答辩小组检查开题情况,把好《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关。2015年春学期第七周进行中期检查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学生口头汇报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7日为第四阶段(答辩与成绩评定阶段)。2015年5月24前学生向指导教师上交《毕业实习总结报告》学生将定稿后的毕业论文(设计)按要求打印,交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表》和《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意见表》,并评定成绩;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5日为答辩阶段,各答辩小组审查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组织小组答辩并评定成绩,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领导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答辩小组评定(认定)为“优秀”或“不及格”等次的毕业设计成果报学院答辩委员会。
2015年6月7日前对于被答辩小组评定(认定)为“优秀”或“不及格”等次的毕业设计成果,须由学院答辩委员会最后认定;2015年第15、16周毕业论文(设计)按要求装订成册,学院按专业归档,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表》,上报教务处相
三、答辩
⒈答辩资格审查
学生必须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学生提出申请参加论文答辩,获得参加答辩资格。学生必须在答辩前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论文(设计)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把毕业论文(设计)转给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写出评语后,方可参加答辩。
⒉毕业设计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中,要求学生能脱稿进行5~10分钟的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的陈述,自述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及选题意义,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本人所完成的情况、结果及结论。学生在讲述过程中,要概念清楚,逻辑性强,观点正确。并流利、准确地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在答辩过程中,参加答辩的教师要对答辩人的论文内容和答辩的表现进行认真纪录,客观公正地评分,答辩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做好记录供答辩小组评定成绩时参考。
答辩小组对初步评定为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需参加院答辩委员会组织的二次答辩,由学院答辩委员会最终评定等级。
四、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的 15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应由导师评价、评阅人评价和答辩小组评价共同决定。
⒈指导教师评价
根据学生对待毕业设计工作的态度、纪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动手能力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论文的水平及论文书写的规范性等给予评分。
⒉评阅教师(应有讲师以上教师担任)评价
根据选题的意义、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论文的水平、论文写作的规范性等情况来评分。
⒊答辩小组评价
根据学生自述内容情况和回答问题的全面性、正确性和难度两个方面综合评分。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意见,按照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确定每个学生的成绩,交答辩小组组长审核,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最终等级。
未尽事宜,由学院毕业实习与设计(含生产实习)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