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真题及答案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试题及答案
[日期:2010-02-11]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
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真题
法学专业基础课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
A.中国公民甲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失手致另一中国公民落水身亡的
B.外国公民乙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中向中国船员兜售毒品的
C.外国公民丙在其本国境内实施爆炸致两名中国公民身亡的
D.中国公民丁被某国有公司派往国外工作,因严重失职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2004年12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这两个司法解释的适用,正确的是( )。
A.2004年12月22日以后审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一律适用2004年司法解释
B.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打击相关犯罪的需要,择一适用
C.上述司法解释都只有参考价值,司法机关可以不受其约束
D.上述2004年司法解释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规定,不溯及既往 3.甲(17周岁)因盗窃他人价值3万元财物被起诉,经审理查明,甲在15周岁时还曾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达到5万元。对甲的行为应( )。 A.按盗窃8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 B.按盗窃3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
C.按盗窃8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
D.按盗窃3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
4.甲因家庭纠纷杀死了自己的父亲。甲所犯之罪( )。
A.是纯正身份犯 B.是不纯正身份犯
C.不属于身份犯 D.属于亲告罪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对其应( )。
A.认为构成犯罪,但不予刑事处罚
B.不予刑事处罚,也不认为构成犯罪
C.认为构成犯罪,由政府予以强制治疗
D.认为构成犯罪,但不追究刑事责任
6.罪过是指( )。
A.犯罪的故意
B.犯罪的过失
C.犯罪的故意、过失
D.犯罪的故意、过失、目的和动机
7.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该条款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没有造成损害的”犯罪中止,不构成犯罪
B.“应当免除处罚”是指不追究刑事责任
C.“造成损害”是指造成犯罪既遂结果以外的损害
D.“应当减轻处罚”是指应当在所触犯罪名的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8.甲避开海关从境外偷运一批淫秽光盘到境内无偿散发。甲的行为应定为( )。 A.走私淫秽物品罪 B.传播淫秽物品罪
C.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D.侵犯著作权罪
9.现役军人甲盗窃所在部队军用子弹100发,藏在家中。其行为应( )。 A.以盗窃武器装备罪定罪处罚
B.以盗窃弹药罪定罪处罚
C.以盗窃弹药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
D.以盗窃弹药罪和私藏弹药罪数罪并罚
10.甲得知乙在贩卖毒品,于是冒充缉毒警察,用手铐将乙铐在水管上,拿走毒品。之后,甲将这批毒品贩卖出去。甲的行为应( )。 A.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B.以招摇撞骗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C.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D.以抢劫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二、多项选择题(11—1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1.下列法律法规中,属于我国刑法渊源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C.票据法中关于票据诈骗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D.国务院行政法规中关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12.下列犯罪中,不可能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有( )。
A.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B.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C.直接故意犯罪
D.间接故意犯罪
13.如果行为人与他人有共同犯罪故意,且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 )。 A.均应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 B.可能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
C.均应按同一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D.可能不按同一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14.下列情形中,行为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有( )。 A.甲被判犯盗窃罪,处5年有期徒刑
B.乙被判犯侵犯通信自由罪,责令赔礼道歉
C.丙被判犯重婚罪,免予刑事处罚
D.丁被判犯诈骗罪,责令具结悔过
15.下列情形中,应认定为自首的有( )。 A.犯罪分子没有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办案机关已掌
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
B.犯罪分子没有自动投案,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
C.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
D.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
三、简答题(16—17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6.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7.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四、论述题(18小题,15分。要求观点明确。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8.试论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
五、案例分析题(19小题,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9.甲系某国有公司总经理。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主动接近甲,并送给甲5万元,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恳请甲出借公款,保证半年内归还。甲与乙商定由乙与甲所在的公司签订一份产品购销合同,甲以支付合同预付款名义将公司2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随即用这笔资金贩卖毒品。
出借公款2个月后,审计部门对该公司财务进行审计.甲见事情即将败露,于是向审计组交代了上述事实,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乙归案后,在侦查机关讯问其资金去向时,交代了送钱给甲和司法机关并不知道的贩卖毒品的事实。
阅读上述材料后,根据相关刑法理论知识和我国刑法规定分析:
(1)甲的行为的性质及其处罚。
(2)乙的行为的性质及其处罚。
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真题
法学专业基础课
民法学 六、单项选择题(20_29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20.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通知 B.追认
C.要约 D.催告
21.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22.甲无票乘坐公交车被发现,司乘人员将其控制在车内至终点站,令甲在调度室反省4小时。司乘人员的此种行为属于( )。
A.侵权行为 B.自助行为
C.正当防卫 D.紧急避险
23.某6岁女童的父母因意外双双遇难。根据收养法规定,下列有抚养能力的人中,有资格收养该女童的是( )。 A.甲,女,29周岁,未婚,无子女
B.乙,男,45周岁,离婚,无子女
C.丙,女,38周岁,丧偶,无子女
D.丁,女,46周岁.已婚,有一子已成年
24.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 A.树上的果实
B.银行存款的利息
C.未收割的庄稼
D.太阳能发电产生的电力
25.某单位职工餐厅购买若干正版音乐光盘后,将光盘中的作品作为背景音乐播放。该餐厅的行为属于( )。 A.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B.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C.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
D.著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 26.甲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品牌汽车待售。每辆价格10万元,广告有效期为7日。广告发布的第5天,乙公司派人带上支票前往甲公司购车,但车已全部售完,未能成交。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下列判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乙公司的行为属于要约,甲公司无需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B.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反要约,甲公司无需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C.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7.根据专利法规定,下列情形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 A.甲发明了提高伪钞仿真度的新方法
B.乙发明了提高计算速度的新方法
C.丙发明了治疗糖尿病的新方法
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28.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另一方当事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是( )。
A.委托合同 B.行纪合同
C.居间合同 D.信托合同 29.甲和乙于2007年11月11日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2008年4月29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甲欲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乙所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该请求权诉讼时效的终止日为( )。 A.2008年11月11日 B.2009年11月11日
C.2009年4月29日 D.2010年4月29日
七、多项选择题(30—34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30.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 )。 A.实物 B.知识产权
C.继承权 D.劳务
31.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人民法院在确定合作作者署名顺序时可以参考的因素有( )。 A.作者年龄的长幼 B.作者付出劳动的多少
C.作者专业职称的高低
D.各合作者创作部分的排列顺序
32.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仍然有效的有( )。 A.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B.被代理人的多数继承人承认代理行为的
C.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D.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继承人的利益继续进行代理的
33.根据合同法规定,货物运输合同的免责事由有( )。
A.货物的合理损耗
B.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灭失
C.货物因自然性质形成的损耗
D.收货人过错造成的货物毁损
34.下列财产抵押权的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有( )。 A.正在建造的船舶 B.正在使用的机床
C.正在建造的航空器 D.正在生产的半成品
八、简答题(35一-36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5.简述婚姻的效力。
36.简述一般人格权的功能。
九、论述题(37小题,15分。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7.试论狭义无权代理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十、案例分析题(38小题,20分。请将答案写在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8.甲和乙于2007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120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入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在丙的名下.随后丙要求乙腾出房屋。乙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与甲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撤销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是否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什么?
(4)丙是否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为什么?
(5)甲应当对谁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真题
法学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1—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以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 )。
A.国内法和国际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
B.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内
C.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D.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此有了法就有了法学
3.法的普遍性是指( )。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法律的效力都是相同的
C.法律可以多次、反复适用
D.法律在一国主权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4.下列原则中,属于程序性法律原则的是( )。 A.诚实信用原则 B.“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C.罪刑法定原则
D.物权法定原则
5.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历史类型划分标准的是( )。
A.法的历史渊源 B.法的外部特征
C.社会生产力水平 D.法的阶级本质
6.从法系角度看,我国澳门地区近代以来的法律属于( )。
A.普通法法系 B.大陆法系
C.中华法系 D.社会主义法系
7.在同一国家或地区,不同历史类型之间新法对旧法的借鉴和吸收,在法学理论上称为( )。
A.法律继承 B.法律移植
C.法制改革 D.法律发展
8.下列关于行政法规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行政法规由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组成
B.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C.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D.行政法规是调整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根据西哀耶士的观点,制宪权归属于( )。 A.国民 B.立法机关 C.执政党 D.制宪机关
10.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部人权宣言”的宪法性文件是(
A.1679年英国《人身保护法》 B.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C.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
D.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11.有权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申请的机关是( )。A.该省人民代表大会
B.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选举该代表的人民代表大会
D.选举该代表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
12.下列情形中,侵犯了公民宪法权利的是( )。
A.公民甲因精神病发作而未被选举委员会列入选民名单
B.某报报道了副市长乙因嫖娼而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的新闻
C.公安机关就某刑事案件要求电信部门提供公民丙的通讯记录 )。
D.某高校毕业生丁因身高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的招聘条件而未被录用 13.在民族自治机关组成人员中,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的职务是( )。 A.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
B.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州副州长、自治县副县长
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D.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14.稻香河流经甲村,邻近的乙村村民为生产和生活需要一直从稻香河取水。为了争夺水源,两村经常发生争执,甚至械斗。该河流的所有权属于( )。
A.甲村和乙村 B.甲村
C.乙村 D.国家
15.中国古代首次设置律博士的政权是( )。
A.北魏 B.曹魏
C.西晋 D.北齐
16.元代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为( )。
A.宗人府 B.宣政院
C.理藩院 D.内务府
17.史称“贿选宪法”的是( )。
A.1913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B.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
C.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D.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
18.秦朝作为司法官吏断案依据的成例称为( )。
A.决事比 B.封诊式
C.廷行事 D.断例
19.“八议”中保护前朝皇室宗亲及其后裔的制度是( )。
A.议亲 B.议宾
C.议贵 D.议故
20.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通过约法修正案的赞成票应占出席议员的比例是( )。 A.二分之一以上 B.三分之二以上
C.四分之三以上 D.五分之四以上 二、多项选择题(21.一3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21.从性质上看,法律关系是( )。
A.物质关系 B.意志(思想)关系
C.社会关系 D.事实关系
22.在我国,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包括( )。 A.司法权的专属性 B.行使职权的独立性
C.司法机构的独立性
D.行使职权的合法性
23.在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属于社会监督的有( )。 A.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B.民主党派的监督
C.新闻媒体的监督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24.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守法的最低限度是不违法 B.守法的范围与一个国家的正式法律渊源密切相关
C.守法不仅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而且包括依法行使法律权利
D.守法仅指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遵守,不包括对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遵守
25.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法律责任的主体
B.追究民事法律责任时均不需要考虑主观过错
C.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是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D.有些法律责任的承担不需要以实际损害结果为前提
26.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律推理有助于限制法官的主观任意性
B.法律推理可以为法院判决提供正当理由
C.归纳推理具有或然性,无法得出有效的法律结论
D.演绎推理以法律规定为大前提,以案件事实为小前提,以判决为结论
27.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间接选举中,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的主体有( )。 A.各政党 B.各人民团体
C.选民十人以上联名
D.代表十人以上联名
28.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决定特赦 B.批准和废除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条约
C.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D.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法律
29.下列关于《大清新刑律》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采用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B.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 C.采用两方国家通用的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
D.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的主刑包括死刑、遣刑、流刑、徒刑和罚金
30.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主要原则包括( )。 A.双方自愿
B.尊重群众意见
C.以法律为准绳,照顾善良风俗
D.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
三、简答题(3l—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1.简述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
32.简述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和特点。
33.简述《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四、分析论述题(34_38小题,共80分。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4.(15分)陈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生,几年中“捡回”5名残疾弃婴,并筹钱为孩子们治病。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陈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养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非法收养。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对相关法律规定表示无法理解,认为陈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应予充分肯定。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根据法与道德关系的原理,对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进行分析。
(2)针对人们的态度和观点,阐述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
35.(15分)联系我国法治现状,论述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要求及意义。
36.(15分)某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李某,在全国人大代表小组讨论会上,论及政府有关民营经济的一些政策和管理措施时,对其所在市领导的某些做法大加批评,言辞颇为激烈。该市领导获悉后极为不满,并安排其秘书对李某的通讯往来密切监控。1个月后,该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宣布将李某逮捕。
请结合宪法学知识,分析李某的哪些权利受到侵犯,并说明依据。
37.(15分)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
38.(20分)上行出中渭桥,有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释之治问。日:“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以为行过,既出,见车骑,即走耳。”释之奏当:“此人犯跸,当罚金。”上怒日:“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目:“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顷,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日:“廷尉当是也。”(《汉书·张释之传》)
(1)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①何谓犯跸?汉朝对于犯跸给予何种处罚?
②廷尉在汉代司法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及职责如何?
(2)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阐述这段史料提供的历史借鉴意义。
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法学专业基础课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考点]属人管辖原则。
[解析]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是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D选项即适用属人管辖原则。A选项为属地管辖原则,B、C选项为外国公民,分别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及保护原则。
2.【答案】D。[考点]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年12月7日《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综上应选D。
3.【答案】B。[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解析]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八种犯罪才应当负刑事责任。故甲15周岁时的盗窃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B。
4.【答案】C。[考点]身份犯。
[解析]一般而言,犯罪之成立,与犯人之身份无关,但在若干情形,刑法将“身份”或“其它特定关系”规定为构成要件或为刑罚加减或免除之原因者,此种犯罪称为“身份犯”。反之,刑法上多数犯罪,原则上于行为人之资格并未设限,即为“非身份犯”,又称“普通犯”。可见本案所指并不是身份犯。“亲告罪”是指受害人告诉才构成犯罪,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的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刑法规定的亲告罪包括五种罪名: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故选C。
5.【答案】B。[考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解析]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由于刑事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也不认为其构成犯罪。故选B。
6.【答案】C。[考点]罪过。
[解析]刑法意义上的罪过,从心理学上的角度上讲,具备两个基本心理因素,这就是:认识和分辨事物的意识因素;决定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意志因素,但作为刑法上的罪过要求是,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表现为危害社会的行为并构成犯罪,包括故意和过失两方面。
7.【答案】C。[考点]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
[解析]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中止犯,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实际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而免其刑。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的,则应当减轻处罚。造成损害应为非犯罪既遂结果的损害。而法定最低刑,并非笼统地指特定犯罪的法定刑的最低刑,而是指与行为人所实施的特定具体犯罪相适应的法定刑所包括的具体量刑幅度的最低刑。故选C。
8.【答案】A。[考点]走私淫秽物品罪。
[解析]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
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显然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走私淫秽物品罪。
9.【答案】B。[考点]盗窃弹药罪。
[解析]盗窃弹药罪是指秘密地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盗窃弹药罪后私藏在家中,不能认定为数罪进行处罚,而应按一个盗窃弹药罪定罪从重处罚。
10.【答案】D。[考点]抢劫罪、贩卖毒品罪。
[解析]甲所实施的行为包括两个行为,前一个行为系抢劫毒品行为,构成抢劫罪,后一行为为贩卖毒品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后一个行为并不是前一行为的必然延续的阶段,不可吸收为一罪。甲的行为应以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二、多项选择题
11.【答案】ABC。[考点]刑法渊源。
[解析]我国刑法渊源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A为刑法典,B为单行刑法,C为附属刑法。
12.【答案】ABD。[考点]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解析]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停止下来所呈现的状态,这种停止不是暂时性的停顿,而是结局性的停止,即该犯罪行为由于某种原因不可能继续向前发展。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能存在于故意犯罪中,过失犯罪没有犯罪目的,不可能为犯罪实施预备行为,没有出现法益侵害结果时,不可能成立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一般也不可能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在没有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下,也难以认定行为人有间接故意。因此,通说认为,间接故意犯罪不可能有未完成形态。
13.【答案】BD。[考点]共同犯罪。
[解析]如果行为人与他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且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也不一定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这种情形如,部分聚众犯罪、集团犯罪仅处罚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这时就不适用总则规定;刑法分则中部分教唆行为、帮助行为作为另一个罪名犯作特别规定,如: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盗窃案共同犯罪中,若出现转化为抢劫罪之情形,则不按同一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选B、D。
14.【答案】ABCD。[考点]刑事责任的种类。
[解析]广义上的刑事责任包括了选项中的四种情形,有期徒刑、责令赔礼道歉、免予刑事责任、责令具结悔过书。
15.【答案】ABCD。[考点]自首。
[解析]犯罪分子在司法机关控制之下,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不同犯罪罪行,属于自首;交代同种罪行,但由于司法机关并无掌握原来犯罪成立事实,在此范围以外的同种罪行仍应作为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犯罪,属于自首;单位犯罪在C、D两种情形下,属于主动投案自首的情形。
三、简答题:
16.【答案】(1)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又造成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
(2)其构成特征是:①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②行为产生了基本构成以外的重结果。③行为人对加重结果有过错。④刑法规定了比基本犯罪较重的法定刑。
17.【答案】(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①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②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③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和非交通运输的人员。④主观方面是过失。
四、论述题
18.【答案】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分为: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只有在认定犯罪集团的前提下才能认定这种类型的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通常表现为:负责组建犯罪集团;召集、网罗犯罪成员;策划、制定犯罪活动计划;布置犯罪任务;指挥犯罪集团成员进行具体犯罪活动;等等。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如下三类: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即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起组织、领导作用,但积极参与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的骨干成员。
②某些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及骨干分子。根据刑法规定,聚众犯罪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参与违法活动的人都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二是聚众进行违法活动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构成犯罪,而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三是只有聚众进行违法活动的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而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第一种聚众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以及虽然不起主要作用但在聚众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主犯;第二种聚众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也是主犯;在第三种聚众犯罪中,首要分子是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只有一个首要分子,就不存在主犯的问题。
③在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五、案例分析题
19.【答案】(1)甲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将200万元国有资金借给个人使用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甲收受乙5万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甲的上述行为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甲主动投案,如实交代挪用公款、受贿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乙,属于立功,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乙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公款的行为方式,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乙为了获得200万元资金,给予甲5万元,构成行贿罪;乙用所得资金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乙的上述行为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乙主动交代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贩毒事实,成立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法学专业基础课
民法学
六、单项选择题
20.【答案】B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称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作用,是法律事实中行为的组成部分。以上选项中只有答案B才符合这一条件。
21.【答案】D。[考点]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条件。
[解析]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符合宣告失踪的“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的期限”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公民离开自己
的住所或者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4年的法定期限”条件;配偶是申请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利害关系人,且在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中处于第一顺序,不受其它利害关系人影响。
22.【答案】A。[考点]自助行为与侵权行为。
[解析]控制行为比较容易分辨不属于紧急避险及正当防卫;较容易混淆的是控制行为是否超载了自助行为的界限,如果超越了这一界限,可能构成侵权;自助行为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者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者社会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但是这种手段一般只能对债务人、加害人的财产或行动自由施加临时性拘束,事后及时提请有关当局处理,本题中责令甲在调度室反省4小时已经构成对人身自由的侵害。故选A。
23.【答案】C。[考点]收养人条件。
[解析]收养人的基本条件包括:(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故只有A、D符合;此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故只有C答案正确。
24.【答案】B。[考点]孳息。
[解析]所谓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存在的一种物权客体形态,意指由原物所孳生之物。孳息其产生方式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树上的果实及未收割的庄稼,均为非独立或脱离原物之物体,仍附属于原物,故非孳息。电力不属于太阳能产生之物,且太阳能也非民法上之物。而银行存款的利息,是由金钱所有产生的法定收益,属于法定孳息。故选B。
25.【答案】A。[考点]著作权的内容。
[解析]在营业场所播放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根据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在营业场所使用
音乐,都应该向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了这一点。
26.【答案】D。[考点]要约、承诺。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5条规定,商业广告等属于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即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内容具体确定的,视为要约。本题中甲公司发布广告行为应属于要约,而乙公司行为属于承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7.【答案】D。[考点]专利权的授予。
[解析]A选项不属于合法的发明创造;B、C选项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能授权的范围;D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而非植物的品种,故可选。
28.【答案】C。[考点]居间合同。
[解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故选C。
29.【答案】D。[考点]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解析]夫妻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他方所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之诉讼请求。故选D。
七、多项选择题
30.【答案】ABD。[考点]普通合伙的出资方式。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
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根据法律规定,可见继承权不属于出资方式种类。
31.【答案】BD。[考点]著作权的署名顺序。
[解析]依著作权法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合作作品的署名规范之作品署名顺序,按照下列规范确定: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署名顺序;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画等确定署名顺序。
32.【答案】ACD。[考点]委托代理的终止。
[解析]被代理人死亡使得民事主体资格消失,其生前授权已无继续存在的意义。但是,出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的要求,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则因以下情况而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以承认。(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事项。故选A、C、D。
33.【答案】ABCD。[考点]运输合同的免责事由。
[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选A、
B、C、D。
34.【答案】ABCD。[考点]登记抵押的对抗要件。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l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包括:生产设备、半成品等)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飞行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A、B、C、D均属于以上范围。
八、简答题
35.【答案】婚姻的效力是指男女因结婚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婚姻效力可分为直接效力和间接效力。婚姻的直接效力是指因婚姻而产生的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身份法上的效力和财产法上的效力。婚姻的间接效力是指因婚娴而产生的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6.【答案】一般人格权因其保护的人格利益的不确定性而具有一般条款的功能。其功能具体包括:(1)产生具体人格权。(2)解释具体人格权。(3)补充具体人格权。
九、论述题
37.【答案】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代理。
狭义无权代理涉及_一方当事人:本人(被代理人)、无权代理人(行为人)和相对人(第三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分别是:
(1)本人享有追认权,即本人对狭义的无权代理可以选择是否追认。如果追认则应当承担行为人所为行为的后果;否则,原则上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无权代理人的义务是对因无权代理行为给本人或相对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即相对人可以催告本人在法定期限内追认;同时,善意相对人还享有撤销权,撤销权应当在本人追认前行使。
十、案例分析题
38.【答案】(1)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根据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甲,甲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房屋。
(3)乙无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乙并非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4)丙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因房屋已经登记在丙的名下,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5)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法学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考点]法律的分类。
[解析]国内法是指在一主权国内,由特定国家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国际法则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其形式一般为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等。
2.【答案】B。[考点]法学的含义。
[解析]法学是法发展到出现大量法律现象和职业法学家阶层后才出现的,其研究对象就是所有的法律现象。“律学”是秦汉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先秦商鞅“改法为律”,但并没有产生律学。
3.【答案】D。[考点]法律的特征。
[解析]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普遍性指法律最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包括两方面内容:(1)法律的效力和对象的普遍性;(2)法律效力的重复性。
4.【答案】B。[考点]法律要素。
[解析]程序性法律原则是指直接涉及程序法(诉讼法)问题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因此是程序性法律原则。其余三项原则都是实体性的法律原则。
5.【答案】D。[考点]法的历史类型。
[解析]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人类社会有五种社会类型,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每种社会都有各自类型的法。因此,这种法的历史类型划分标准就是法的阶级本质。
6.【答案】B。[考点]大陆法系。
[解析]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包括德国、意大利,法国、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及其殖民地国家。澳门历史上是葡萄牙的殖民地,其法律体系深受葡萄牙的影响,属于大陆法系。
7.【答案】A。[考点]法律继承。
[解析]法律移植是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继承是一国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承、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因此本题选A。
8.【答案】B。[考点]中国的法律渊源。
[解析]行政法规专指由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由有立
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属于部门规章,效力都低于行政法规。D项没有限定制定主体,因此只有B项正确。
9.【答案】A。[考点]制宪权的主体。
[解析]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法国的西哀耶士(1748—1836)在《第三等级是什么》一书中提出,只有国民拥有制宪权。10.【答案】C。[考点]近代宪法的产生。
[解析]《独立宣言》是英属北美殖民地爆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中于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从自己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因此被马克思称之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是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对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直接影响。
11.【答案】D。[考点]人大代表的辞职。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因此答案D正确。
12.【答案】D。[考点]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
[解析]答案A符合选举法第26条第2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之规定;答案B符合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和第27条第2款“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之规定;答案C符合宪法第40条“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之规定;答案D该分行以身高为由不予录
用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33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侵犯了该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权利。
13.【答案】A。[考点]地方国家机关。
[解析]宪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因此答案A正确。
14.【答案】D。[考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答案D正确。
15.【答案】B。[考点]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解析]魏明帝时,在廷尉之下增设律博士一职,专门负责教授法律知识,以提高司法官吏的专业素质和审判水平。西晋承袭了这一做法,并增设了其他职官。因此答案选B。
16.【答案】B。[考点]元代的司法制度。
[解析]宗人府主要是清朝管理皇室宗族的谱牒、爵禄、赏罚、祭祀等项事务的机构,分别职掌收发文件、管理宗室内部诸事、登记黄册、红册、圈禁罪犯及教育宗室子弟。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统领吐蕃地区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构。立法院是清朝管理蒙古、回、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内务府是清朝管理宫廷事务的机构。因此答案选B。
17.【答案】C。[考点]宪法的历史发展。
[解析]1923年曹锟在把黎元洪赶下台后,武装包围国会,以每票5000元贿赂议员选举他担任总统,为了替贿选的总统披上合法的外衣,迫使国会赶制的一部宪法,即《中华民国宪法》。由于这部宪法在起草和通过过程中受到曹锟贿选的操纵,故而被国人讥称为“贿选宪法”。
[解析]封诊式是关于秦朝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成因、治狱程式、调查勘验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包含了一些具体案例,供司法官员审理案件时参考使用。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先例(判例)。廷指宫廷、法廷等各级官府,如朝廷、郡廷、县廷之类;行事即已决、已行的事例与案例,可作为审理判决同类案件的判决依据。决事比是汉代的法律形式,指当判案无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比照最接近的法律条文,或同类典型判例处断。“断例”是元朝刑事立法的主要形式。因此答案选C。
19.【答案】B。[考点]八议制度。
[解析]八议制度是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议亲,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属;议宾,指被尊为国宾的前朝国君的后裔;议贵,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议故,指皇帝的某些故旧。因此答案选B。
20.【答案】C。[考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规定约法必须由参议员议员2/3以上,或临时大总统提议,经参议院4/5以上出席,出席议员3/4以上通过才可修改。
二、多项选择题
21.【答案】BC。[考点]法律关系的特征。
[解析]法律关系有两大特征,首先它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其次它是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尤其是体现了国家意志性。
22.【答案】ABD。[考点]司法权。
[解析]在我国,司法机构是没有独立性的。
[解析]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监督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及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的包括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中国共立党及民主党派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因此不属于社会监督。
24.【答案】ABC。[考点]守法的构成要素。
[解析]守法的范围主要是各种制定法,但某些非规范性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也属于守法的范围。
25.【答案】CD。[考点]法律责任的构成。
[解析]从法律责任的构成来看,首先主体不同于违法主体,范围要小于违法主体,如14周岁以下的儿童无刑事责任能力;其次,民事责任中过错是构戎一般侵权行为的要素。
26.【答案】ABD。[考点]法律推理。
[解析]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和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同时这也限制了法官的主观任意性。法律推理有形式推理和辩证推理两大类,形式推理中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只要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应当是真实的。典型表现是三段论推理;而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就是运用了归纳推理的方法。因此本题C是错误的。
27.【答案】ABD。[考点]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解析]选举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本题中由于是间接选举,因此选ABD。
28.【答案】CD。[考点]国家主席的职权。
[解析]根据宪法第80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和第8l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选项A、B不对。
29.【答案】ABC。[考点]《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解析]《大清新刑律》在刑罚上抛弃了传统的封建五刑制度,采用新的刑罚制度,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包括罚金、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仅绞刑一种),从刑则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因此选项D错误。
30.【答案】ACD。[考点]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
[解析]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主要原则不包括尊重群众意见。
三、简答题
31.【答案】科技对法律的影响具体表现在:
(1)拓宽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产生了新的法律部门(如科技法)。
(2)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了法的内容和原理(如禁止近亲结婚)。
(3)影响了法律技术和法律调整机制(如现代刑侦手段)。
(4)影响了立法方法和立法体制(如立法技术和委托立法)。
(5)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如克隆技术和安乐死)。
32.【答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实行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它具有以下特点:组织构成、组织系统和自治内容的基层性;组织上具有独立性;活动上具有自治性。
33.【答案】《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包括:
(1)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在民法的基本价值方面摒弃个人主义,转而注重社会公共利益。
(2)在具体制度上,将外国民法最新学理、最新立法例加以吸纳、整合、荟萃成本国民法,表现出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受法与固有法结合的特点。
(3)采取民商合一的编撰体例。
(4)重在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
(5)婚姻家庭制度体现浓厚封建色彩。
四、分析论述题
34.【答案】(1)法律与道德不同,它们之间往往会有冲突,这主要表现为情理与法理的冲突,即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陈某夫妇收养多名弃婴的行为即属合理不合法。一方面,陈某夫妇的行为确实是一种符合道德的行为,应在道德上予以肯定;另一方面,它们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因此是违法的。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法律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和保障道德。道德的评价作用具体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及监督等环节中。材料中,人们之所以对法律不理解,对民政部门的做法持有异议,恰恰是在依据道德原则对法律进行评价。而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从道德角度看,是符合人的善良本性与保障人的生命权的一般道德准则的,因此获得人们的好评。道德作为法的评价标准,具有引导立法完善的作用。在上述意义上,收养法的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5.【答案】(1)立法民主原则的概念。应当包括:贯彻人民民主思想;反映和体现人民意志、利益和要求;保障、发展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参与相结合。
(2)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具体包括:立法主体具有广泛性;立法内容具有人民性;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
(3)立法民主原则的要求。具体包括:树立民主观念;完善民主制度;注意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扩大公民参与。
(4)立法民主原则的意义。具体包括:人民主权的要求;客观规律的要求;有效监督的要求。
36.【答案】(1)李某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受到了侵犯。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2)李某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障权受到了侵犯。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3)李某作为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了侵犯。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7.【答案】(1)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
监督的依据:现行宪法关于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监督的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监督的方式: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
监督的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2)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关、扩大监督范围、建立具体的监督程序、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制裁措施的力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38.【答案】(1)①犯跸是冒犯皇帝出行车驾仪仗的行为,在汉代应处以罚金。
②廷尉是汉代中央最高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地方上诉案件以及郡县不能决断的疑狱,同时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
(2)汉代廷尉张释之依法审理案件的事例,可以提供的历史借鉴有: ①法律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②案件应该由专门的司法机关进行审理,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平、公正;
③公正的法律只有得到公正的执行,才能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