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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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分析
作者:谢黎晟
来源:《商情》2013年第17期
内容提要:中国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中国国有企业应采取什么样的治理结构模式等等,这些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学家和政界人士关心并力图探索解决的课题。本文将对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如各级委托代理人问题、股权问题、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治理结构;国企改革;剩余索取权
一、国有企业治理结构:
当前我国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总体构架——三级授权治理结构。第一级是各级政府授权给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全部国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宏观上的统一管理与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不直接经营国有资产,而是通过经营国有资产的产权运营主体来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第二级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给国有控股公司,专司国有资产经营和产权运作。控股公司用所投资企业上缴来一定比例的税后利润,通过投资、控股、参股、产权交易等形式来组建和管理国有企业。第三级是国有控股公司授权给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资产参股、控股公司,他们拥有法人财产权,是直接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具有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任务。而在三级授权的经营体制下,委托—代理关系伸出许多具体环节,详细可用下图表示
二、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所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经过了30多年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效率仍然低下,亏损持续恶化,这不能不让人深思:国有企业顽症症结何在?下面将作一个简要的分析:
(一)各级委托(代理)人问题:
1、作为委托人的国家——政府,目标多重,包括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等等,影响代理人行为,破坏企业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逐。政府对人力资本的剩余决策权实行保留,并在企业内设置各种诸如党委、妇联等机构,使得公司的商务管理着力不够。另外,政府是由有着自身目标的行为人组成 ,这使得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目标更加分散和多元。政府或者更为准确的讲,政府官员只是国有资产的代理人,他们并不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并不存在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内在驱动力,而他们却在这条委托代理链条上很可能谋求分得“一芍羹”。
由于政府的政治强势和股权向政府集中,国有控股公司具有典型的政府性质。这体现在:
(1)企业经营者来自政府,到企业后仍保留政府官员身份,同时,由于政府选人标准并不限于商务管理还包括很多社会标准,因此,他们很难选择到能使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