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可否再要求职业病检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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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友Q&A一问一答编辑|骆潇|E-mail:[email protected]本期在线顾问:
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我在公司工作到2年零1个月时,被另一家电子公司看中,并向我发出邀请,打算高薪聘请我。对此,我决定从公司辞职。可当我依法律规定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申请通知书时,公司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同意。后来几经交涉,单位勉强同意我走人,但不给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的理由是等到合同到期时再办理。而对我来说,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肯定影响我与下一家电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作法有法律根据吗?
曾刚 Q就成为了公司的技术骨干。当初,我曾与公:我到一家电子信息公司工作的第2年,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只要是依据法律程序提出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还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对此,你可与公司讲明法律规定,要求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不成,还可申请劳动仲裁,直至起诉到法院。如果因为公司未及时办理而影响了你另找工作,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所造成的损失。A:该单位的作法是一种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
离职后可否再要求职业病检查?
2年时,我的女友提出该职业污染大,对身体有害。于是,我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同意后为我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所有手续。后经女友的帮忙,我找到一份新工作。可还没上班,就出现了气短心跳、呼吸困难等症状。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患上了职业病?便找到原单位要求给予检查。可单位认为:当初是我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现在,我与单位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并拒绝为我检查。解除劳动关系就一了百了了吗?
小陈 Q被某蓄电池厂聘用为装配工,并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到第:我职专毕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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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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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工种的复函》中所列的《电子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规定:蓄电池装配工等13个工种属于有毒有害作业工种(并还被列为提前退休工种)。
对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卫生保护权利。第32条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结合本案,如果单位不同意对你进行健康检查,你一是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解除劳动关系无效,并要求单位对你进行健康检查;二是如果病情急,你可直接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去检查身体。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49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经检查,确属于你从事原工作时发生的职业病,那么一切后果都应由原单位承担。A:根据《劳动部关于将济南市蓄电池厂有毒有害作业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
非工伤解除合同有医疗补偿金吗?
我假日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导致头部损伤,视力下降,被鉴定为9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病愈并得到肇事车主的全额赔偿后,我再到公司上班时,向公司请求换个自己能干的工作。公司提供几个新的工作岗位,我却感到没有合适的,正好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也到期了。劳动合同终止后,朋友告诉我,像我这种情况,应有一定数额的医疗补助金。我找到原公司要求适当给予医疗补助费时被拒绝。单位的理由是:我并非属于工伤,而且已经得到交通肇事车主的全额赔偿,单位不可能给予什么补偿。单位的理由对吗?
阿丹 Q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就在合同即将到期之时,:我大学毕业后,
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A:依据法律规定,你应当得到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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