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幼儿音乐教学活动的评价_邹妍
61
浅析幼儿音乐教学活动的评价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系 邹 妍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本标准所阐述的课程理念,着眼于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增强学习的信心和动力,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关注过程、强调体验、促进发展”的新课程评价观,导致了教学评价的理念、方法与手段等的变革。因此,幼儿音乐教育的评价也应该适应新课程评价观,着眼于评价的激励性、发展性与改进性功能,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下面笔者就在幼儿音乐教育活动中,应树立的评价新理念,该遵循的评价原则,以及要开展的评价方式等,浅谈一些认识和想法。
一、树立评价的新理念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评价理念
美国人本主义名家罗杰斯主张以人为本,首创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观,他提倡给学生无条件的积极关注。该教育理念运用于幼儿音乐教学活动中,就是要:以幼儿为中心,注重幼儿的主体性地位,尊重幼儿对音乐形象的个性化理解和表达。这就要求在幼儿音乐活动中,要以幼儿为中心,多对其做鼓励性评价。这样更能激发幼儿体验音乐的主动性,和激发他们对音乐形象有更自主的理解与认识。
(二)树立“立足过程”的评价理念
音乐评价的新理念不只是要重视学习的结果,更加要注重学习探索的过程。因为音乐是一门情感的艺术,音乐活动课的基本价值在于让幼儿通过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等进行审美活动,使幼儿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的境界所陶醉,并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音乐活动注重的是活动过程的体验和感受,许多教学目标就蕴含在学习过程当中。因此,要对教学活动进行动态的、持续的过程性评价,也就是说,评价应贯穿于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评价过程是弹性的、可生成性的、与周围环境构成互动的。“仅此一回式”的评估方式,“一锤定音式”的评估结论,应尽量避免。
(三)树立多元评价的理念
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指出,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几种不同的智能,人没有智能高低之分,2013 年第三期《儿童音乐》
62
只有智能类型的差异。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每个幼儿都具有多种智能,并有独特的表现形式。第二,幼儿个体在智力、能力、兴趣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关于音乐教学活动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主体等都应是多元化的。
二、遵守评价的原则
(一)目的性原则
音乐教学活动评价的终极目的是要促进幼儿的发展。无论是教师的反思总结还是促使幼儿进行自我评价,其目的都是为了积累经验,提高幼儿的活动参与度,增强幼儿音乐学习的兴趣,培养幼儿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因此,在实施音乐教学活动评价时,焦点应该放在幼儿身上。
比如教师在对教学活动进行说课反思时,会关注自己的教态、语言,会关注活动的时长,会关注活动是否完整、流畅,还会关注活动的设计是否有新意,是否层次清晰……但是,较少会说到孩子怎么样。这样的教学是没有幼儿的教学,目的只是在于顺利、完整地展现教学活动从设计到评价各个环节的程序合理性,而忽略了幼儿对活动的感受和体会。实际上,在评价上必须关注为什么这个孩子今天始终不愿意参与活动?为什么今天坐在教师左边的孩子发言比坐在教师右边的孩子发言要积极?为什么今天孩子的合作造型不丰富?
(二)诊断性原则
幼儿音乐教育活动的评价要有诊断作用。评价不单是要指出现状和评定差异,更重要的是要指出造成现状和产生差异的原因。通常,有的经验尚浅的教师只知道音乐活动的结果和自己预想中的不一样,但是一时却找不出问题所在,这时,该教师应向园长或是经验丰富的教师请教,或是自己事后反复对教学活动进行反思总结,诊断出出现问题的确切原因。只有这样,教育教学工作才能切实得以改进,幼儿才能在教学活动中受益。
笔者曾在“2012年度湖南省幼儿园音乐教育观摩研讨会”上,观看过一位幼师组织的一个大班音乐欣赏活动《天鹅》。该教师在进行这个音乐活动时,精神饱满、态度热情,还用优美、熟练的舞姿和着播放的音乐翩翩起舞,但幼儿却是无精打采,注意力不集中。虽然该活动设计、内容选择等都很适合幼儿,可为什么幼儿就是参与不进来呢?事后,该教师通过反复观看已经被录像下来的该活动过程的音像资料和通过向更有经验的教师请教后,诊断出了原因所在:她自己的行为表现总是像在舞台上表演,过于夸张而不够亲切自然,而且她总是抬头挺胸地面对幼儿,极少与幼儿的视线相接触。她的舞姿像极了一只高傲的天鹅,这样就造成了她与幼儿之间的距离感,所以教师的指导也就难以对幼儿发生作用。经过这次具有诊断性的反思总结后,这位教师在以后的音乐教学活动中积极把握与幼儿交流的要领,因此幼儿的活动参与度越来越高了。
(三)计划性原则
幼儿音乐教育活动的评价要有计划性。要使教学工作在不断的自我调节过程中趋于完善,为了要促进幼儿不断发展,就必须把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的计划工作当中。2013 年第三期《儿童音乐》
63
如某幼儿在与他人合作进行打击乐器演奏活动时,明显与其他幼儿合作表演时存在交往困难。教师可以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评价他在合作方面的发展状况,找出形成发展障碍的原因,并专门为他制定一个消除障碍、促进发展的计划。在以后实施这个计划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地观察记录,分析评价他的进步情况,找出能促进其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并不断地调整原计划。这样,通过不断的观察评价和不断的调整,以帮助该幼儿逐步达到一般幼儿的发展水平。
三、开展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一)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音乐教学活动评价应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把评价融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这是因为音乐活动课注重的是活动过程的体验和感受,许多教学目标就蕴含在学习过程当中。比如,对一个大班歌唱活动《大树妈妈》进行评价时,不能把幼儿是否已经学会哼唱整首歌曲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而是更应该关注幼儿在音乐实践活动中是否表现出积极的参与态度和是否对音乐形象(如大树妈妈个儿高,为小鸟撑起伞儿挡风雨)有较准确的把握能力。再如在每次上音乐活动课的过程中,教师应根据幼儿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存在的问题、错误的原因等,及时给予幼儿肯定、帮助和改进建议。
音乐教学应将幼儿的经常性的形成性评价加以记载,尽可能地对所有的幼儿实施日常的形成性评价,而对幼儿音乐学习的总结与回顾十分有用的终结性评价,也应该予以重视,两种评价方法相互结合,整合互补,相得益彰。
(二)自评、他评、互评相结合
传统的关于音乐活动的评价方式一般都是教师评幼儿。教师是评价的主宰者,幼儿是评价的被动接受者。很显然,这种单一主体的评价方法缺乏师生、生生之间的互动参与。在教学活动中应将师评、自评、互评有机结合起来。自评指引导幼儿多做自我评价,它可以体现幼儿的自主精神,提高幼儿的自我内省智能。而互评方式可以使幼儿在评价他人的同时锻炼了自己的评定能力,且同时增强了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
(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定性评价是指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对幼儿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交流合作、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等,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简要地加以描述。教师要对幼儿的音乐学习档案进行分析,客观地描述幼儿在音乐学习中的进步和不足,并提出建议。对幼儿在日常音乐活动课中的表现应用积极的质性评价方式,多采用激励性的评价从正面引导幼儿。如可以真诚地对幼儿说:“你今天表现真棒!”也可以奖励表现好的幼儿一朵大红花。定量评价也就是对幼儿的音乐能力、学习水平以等级或分值的形式加以评价。这两种评价方式各有所长、各有其短,为了使评价更完善、更真实、更科学,必须将这两种方式相结合,利弊互补。2013 年第三期《儿童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