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概念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二条 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或者仅在使用单位内部区域使用的压力容器,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二)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
(三)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第四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下列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第三章(设计)、第四章(制造)和第五章(安装、改造、维修与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容积小于0.025m3的压力容器;
(二)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
(三)螺旋板换热器、钎焊板式热交换器;
(四)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
(五)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
(六)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组合电器(电容压力容器);
(七)橡胶行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及承压的橡胶模具。
第七条 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一)核装置中直接接受辐射的压力容器、安装在船舶和铁路机车上的压力容器、国防或军事装备用的压力容器、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直接受火加热的设备(例如以余热利用为目的的烟道式、复合式余热锅炉等)。
(二)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 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三)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包括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气缸或承压壳体等)。
(四)可拆卸垫片式板式热交换器(包括半焊式板式热交换器)、空冷式热交换器、 冷却排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