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在全区开展关心关爱农民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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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之窗H E N G C E ZH I C H U A N G
2014年2月号总第191期
关于春节期间在全区开展关心关爱农民工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好“服务农民工活动”,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2014年1月10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春节期间在全区开展关心关爱农民工活动的通知》(厅函〔2014〕6号),决定2014年春节期间在全区开展关心关爱农民工活动。通知内容如下:
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选择有效载体,用真心、付真情组织开展各类关爱活动,帮助农民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农民工平平安安回家过年,节后高高兴兴外出务工,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地方,可组织包车接回。近年来,每年春节前有超过10万农民工从广东骑摩托车回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加强与广东警方的协调,在返乡摩托车经过我区的主要路段加强交通管理,防止发生恶性交通事故。与广东接壤的梧州等市要组织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交
二、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督查工作
春节前,自治区派出四个督查组
通运输、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在粤桂交界处开设迎接我区农民工平安回家服务站,引领农民工进站休息,送上热姜水、热粥,提醒注意行车安全,让他们一回到我区境内就感受到家的温暖。服务站要配有医生和常用药品、摩托车维修点,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服务。
一、充分认识开展关心关爱农民工活动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将农民工培养成为稳定就业的新型产业工人,发展成为在城镇常住并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是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我区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
到全区各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力度,确保农民工欠薪案件在春节前一个星期内解决,让农民工足额领到工资回家过年。
四、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
三、认真组织农民工安全返乡过节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温暖农民工回家路”活动,使广大农民工安全回家过春节。各级驻外劳务机构要主动协调,帮助农民工提前买好车票,并教育农民工不乘坐“黑车”、超载车。农民工人
多且输入地集中的
活动
春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农民工家中走访慰问,与农民工交朋友,深切体察农民工疾苦,细心倾听农民工呼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乡镇要召开一次农民工代表座谈会,了解当地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发挥
一切假象后面,只是一个空虚的、惶惑不安的灵魂,他终
日里提心吊胆,惟恐别人识破了他的真相。
——朱利叶斯法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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