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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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报 2011年03期
2010年10月2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其中“三农”发展问题仍是重中之重。
“十二五”规划建议的第三条就指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未来工作的重点,并分4个方面阐述了农业农村发展新要求:
其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能力。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农业机械化。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规模种养,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清洁环保生产方式,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其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增加投入,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路、沼气建设,继续改造农村危房,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其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效益,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其四,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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