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之我见
山东省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之我见
摘要:
青少年犯罪,一直是全国、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省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其犯罪的严重性、反复性、长期性、潜在危险已日益为全社会认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前途、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我们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不良的社会社会环境是滋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教育不当是青少年的根源。预防、减少和有效控制青少年犯罪,培养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成为社会各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及需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警觉和重视、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首先要对当前的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其产生的危害进行了解,然后从青少年自身、家庭、学校、社会等多角度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据此提出相对应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以达到有效控制青少年犯罪的目的。本文试结合主、客观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预防措施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青少年 违法 犯罪 预防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
青少年人数占我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他们是我国事业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长时间的高峰期,尤其近年来,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些青少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国的严重社会问题,它不仅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青少年犯罪问题解决得如何,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于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兴衰,都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心理的产生,就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犯罪者的特点总的表现在:秉性聪明、思想愚昧;不懂荣辱、盲目自尊;好逸恶劳、贪婪成性;不守本分、胆大妄为。具体可体现以下几点:
(1)从近几年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
(2)青少年犯罪向暴力型犯罪转化。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
(3)犯罪年龄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
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三、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由于青少年在这个阶段的心理、生理都正处于成长阶段,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正确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血气方刚、义气用事,做事又不计后果,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具体来看,成因有以下几点:
(一)主观原因,即内部原因
未成年人个个
(二)客观原因,即外部因素
少年学习、生活成长过程,离不开周围情况和条件的影响,这些客观环境也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之一,客观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
(一)家庭生长环境。
家庭是青少年生活和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发展。一个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基本技能的掌握、社会规范的接收、生活目标的确定、生活方式的形成以及社会角色的培养,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所谓
一是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的残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一种是父母未出打工,一些农村劳动力就外出打工,在家里剩下的就是老人、妇女、儿童,一些孩子从小就和爷爷奶奶或者和母亲生活。另一种就是家庭的破裂。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为离婚、死亡、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致使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在这种家庭中,子女缺乏家庭教育,失去家庭幸福,或在新家庭中成为多余的人,使他们饱受离异家庭的痛苦,从而到社会上寻找“关心”、“同情”,往往被坏人拉拢、引诱,走上犯罪。
(二)是家庭教养方式不当。家庭的教养方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造成教养方式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家庭教养方式不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他们放任子女不良习惯和行为,使他养成任性、执拗、蛮横、粗野、放纵等畸型性格,当其不断增长的需求欲望在家庭得不到满足时,就很容易采取犯罪的手段。
2.父母管教方法粗暴,动辄打骂训斥,严重地挫伤了孩子的上进心。这些家长奉行“棍棒成材”的信条,导致子女离家出走、流浪在外,极易被社会不法分子拉下水。
3.家庭教育的错误引导。有的家长因其本身就有恶习,子女耳濡目染,自然而然沾染上不良习气,发展为违法犯罪。
(三)是家庭过于贫困。由于父母的工作压力较大或者父母双方都下岗,家庭条件过于贫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很容易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和敌视社会的心理,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往往铤而走险。以上不良的家庭环境容易造就青少年孤僻、内向、专横、狭隘、自利、好胜、唯我的性格。这些不良心理在外界不良环境的薰染下极易迈向犯罪深渊。
2.学校因素
(1)受片面升学率错误导向的影响。为了快出人才、早出人才、多出人才,有些学校不适当的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注意培养少数“尖子生”、“优等生”,忽视了对多数人,特别是少数“差生”、“后进生”的教育培养。严重伤害了他们的自尊,使他们在背离社会规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少数学生“破罐子破摔”,厌倦学校生活,弃学不读而走上越轨犯罪道路。
(2)教育方法不当。通常表现为对学习成绩不好、课堂纪律差或者有这样那样缺点错误的学生,习惯于训斥,或动用行政手段,利用老师的权威,滥施处分,使他们产生自卑心理,失去学习和上进心。
(3)重智育、轻德育,政治思想工作薄弱。一些学校没有把政治思想教育、道德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摆到应有位置,整天忙于教学、抓考试、抓分数,忽视了正常的政治、道德、法制教育。
3.社会因素
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与他所处的环境是分不开的。我国现在的社会环境,是和平、安定的,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自身素质在不断提高,这些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都十分有利。但在改革开放的同时,社会也产生了一些不良的风气。近年来,社会上拜金主义盛行,赌博、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和丑恶泛滥成灾,对未成年人起着耳濡目染的不可低估的毒化作用,毁了不少未成年人纯洁健康的心灵,使他们跌入了犯罪的深渊。如现在的游戏机厅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也是可怕致极的。且不说他骗取未成年人的钱财,游戏机的内容对未成年人的健康心灵是具有强腐蚀作用。这样的游戏机厅星罗棋布,无处不有,还漫延到学校周围,以某校为中心,半径300米以内竟多达五家游戏机厅。游戏机厅还利用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包括吃喝玩乐全部包揽等等,未成年人是
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为了钱,为了满足自己,他们耍手段,使阴谋,设圈套;为了钱,他们可以阿谀奉承,百般讨好;为了钱,他们可以阴险毒辣,丧心病狂,甚至走向极端,参加黑社会,而且在学校内,有些学生就有组织地加入下帮会,按期交纳会费,有的还有的会徽。他们一同偷盗,抢劫学生们的财物、模仿电影里的黑社会绑架同学,这些犯罪的主人公竟是这些还在成长中的未成年人,人们不由想问是什么把那些未成年人应该拥有的金色时光染成了黑色。许多人都发出了呼吁
四、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及对策
1.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最小的社会单位。这个单位人际关系的亲密度是任何人和社会团体都无法相比的,因此,要把好家庭影响关,提高家长素质和教育水平。
第一、父母应尽心尽责,多给孩子些关爱。孩子的心理要经历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的可塑性很强。父母要适时地掌握孩子的言行举止,把握教育孩子的良好机遇。
第二、从家长自身看,家长应增强法律意识,并起到良好遵守法律的模范作用。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在孩子身上的影响力无与伦比,家长不遵守法律则会在下一代身上中上不遵守法律的因,以后收获的极可能是违法犯罪的果。同时家长要为孩子做好榜样。对孩子的教育过程,实际上也是父母受教育的过程,家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首先要注意自己素质的提高,注意自己知识结构的调整和提高。父母要注意培养自己的思想品质、道德修养,要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三、从家庭内部的沟通方式看,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区别对待,对孩子要重于疏导,既不能溺爱,也不能处处以家长自居,父母应戒绝粗暴的打骂教育方式,代之以肯定、支持、鼓励的管教模式,用温暖、宽容、真诚的亲情来教导子女,建立起和谐的家庭互动关系。
第四,家庭教育要与学校、社会各方面的教育配合协调,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家长要支持和督促孩子服从学校教育,参加社会各类有益的活动。对那些具有不良习好的孩子,要特别注意,家长和学校要紧配合,互通情况,协同教育。同时,教育要注意公正性,不要伤其自尊心,不能造成其逆反心理。
2.学校预防
学校是未成年人教育的决定性环节,是衔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桥梁。学校应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思想,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抓。一是要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抓好多方面的教育,既要抓思想政治教育,又要抓道德法制教育;既要抓文化科学教育,又要抓行为准则教育,使青少年树立崇高的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增强道德、法制观念,明辨是非。二是要加强学校和老师的责任感,切实改进教育方法,使我们的学校和老师面向全体学生,对所有的学生负责,在善于发现和培养少数优秀人才的同时,更要以最大的精力,关心大多数学生的成长,对后进生和失足生,应该满腔热情地、诚恳、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而决不能嫌弃、厌恶、歧视,更不能随意开除。三是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担负起家庭教育指导者和社会教育者的角色,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把学生培养成才。
3.社会预防
青少年正处于学习的最佳年龄,我们要切实加强基础教育,普及九年制义务
教育,让所有的少年得到学习机会,这样可以把他们的精力、聪明引到正道上,可以使他们丰富知识,提高思想,加强品德修养。劳动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应想方设法为少年就业开辟门路,尽量使所有离开学校、进入社会的少年都有工作,避免因没有工作而走上无聊、苦闷、颓废、堕落的道路。社会各方面还应广泛为少年开展文化、体育、科技活动,使他们增进文化知识,陶冶性情,增强体质,而且这也最能吸引少年的兴趣,使他们把时间、精力、注意力集中到正当有益的活动上面来。另外对少年的某些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如:禁止未成年人吸烟、观看某些影片、碟片、酒吧、网吧等场所;再者限制社会上从事有害于少年的活动。如:严禁编印、制作、出租、贩卖、传播反动、淫秽、荒诞的图书、录象带、碟片等;严厉打击地下网吧、黑网吧;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场所的伤风败俗的行为和举动等。最后,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流浪儿童的管理和救助,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的黑恶势力,打击吸毒、贩卖毒品的犯罪团伙,为净化社会环境,一是在社区内形成一种“守法光荣,犯罪可耻”的大众心理氛围,注重社区文化环境,抓校外辅导站工作的开展。开展“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二是广播电台、电视台要设立“青少年与法”与社会同行专栏。三是开设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电话。探索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办法,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警校共建,法制共建活动。五是聘请一批心理学专家、学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六是努力做好失足青少年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本着“不歧视、不偏见、不苛刻、不放弃”的原则,着重从心理上进行矫治。开展一次“大墙内就业,大墙外安心”的务实工作。七是加强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保护监护。
4.构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司法预防体系,严把法治关。一是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构建统一的、自成体系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典。二是成立专门未成年人犯罪侦查、审查、审判机构,由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三是对未成年人犯罪要贯彻特殊的刑事政策,即对未成年人扩大缓刑适用范围、放宽减刑和假释条件,对服刑的未成年人实行与成年人分开关押、改造,避免“交叉感染”。四是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刑事处罚、关押或服刑的,做好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率。
总而言之,为了防止青少年违法行为的产生,保护其健康成长,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三者之间的积极作用,就学生而言,他们要受到学校、家庭、社会的影响。一般来说,学校的教育作用往往起着主导作用,但家庭教育和社会影响也有相对独立性,少数学生受到家庭、社会的影响胜过学校教育,从而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总之,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此外,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对于增强未成年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