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海平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知识产权和执法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知识产权和执法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姜海平
2010年12月28日
同志们:
刚才,大家已经收看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国家工商总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付双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对这次国务院部署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前期的有关情况作了阶段小结,并提出了下阶段的工作要求。另外,部分地方工商部门还作了经验介绍。接下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把行动统一到落实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学习其他兄弟省市工商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加强领导,做好督促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场监管,增强部门协作,认真开展督查,大力查办大要案件,积极开展了专项行动。据统计,2010年10月至12月,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4多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户8.5万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111个(次),重点整治区域763处,捣毁制售假冒窝点52个,吊销营业执照1户,查处商标侵权、傍名牌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案件1513宗,案值约3708万元,罚款2459万元。目前,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查处了一批商标印制企业的违法行为。各地采取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检查。东莞市工商局检查商标印制单位13600多户次,对257户企业进行了行政指导。湛江市工商局向公安部门移交印制企业涉嫌犯罪的案件1宗。潮州市饶平县工商局重点开展了打击印制假冒香烟商标标识的行动,立案33宗,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21宗。二是重点保护了一批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专用权。查处侵犯涉外商标的案件907宗,查处侵犯驰名商标案件124宗,案件案值共达5035万元,罚款1419万元,发现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52个。三是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查处案值在10万元以上或罚款在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共有86宗,案值3383万元,移交公安部门的案件34宗。其中,汕头市工商局查处假冒安利、宝洁等公司的涉外商标案件,共查获涉嫌假冒安利、宝洁等公司的商品及“高露洁”、“中华”、“云南白药”牙膏等商品共813件、27个品种,其中涉及假冒“舒肤佳”、“中华”、“高露洁”、“LANCOME”(兰蔻)、“冷酸灵”五个中国驰名商标商品的货值为1805.8万元,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四是对外宣传工作有声有色。省局在“广东红盾网”开辟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专栏,介绍我省专项行动组织部署情况及行动动态。并接访了美国专利商标局外部事务处和意大利驻广州领事馆总领事,向美方和意方通报了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树立了国家和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各地工商部门也纷纷采取悬挂宣传横幅、编印宣传单,与新闻媒体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各地也反映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专项行动的开展。如办案手段有限,取证难度大;违法行为日趋隐蔽,难以发现大要案线索;部分工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缺乏办案主动性,存在“坐等投诉”的现象等等。这要引起我们重视,各地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面,根据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讲四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组织领导
这次专项行动,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11月11日和今天两次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在12月18日,总局专门派出督查组来我省督查,听取了省局、广州市工商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汇报,检查了部分专业市场,提出督查意见。并要求要切实抓好大要案件的查处和案件移送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和对外宣传。12月21日,总局在安徽芜湖召开了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经验交流暨商标运用保护会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巡视员李振中同志专门介绍了全国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总局付双建副局长也对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因此,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维护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这次专项行动,各地要以保护涉外商标、驰名商标、着名商标专用权为重点,认真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尤其是对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案件,多次重复犯案、屡教不改的侵权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对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以及外国政府机构、企业多次投诉的案件更要高度重视,对于这类侵权人,决不能姑息。
在前段时间召开的片区工作会议上,省局督查组就各地如何完成好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办案机制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我再强调以下五点要求:一是经检部门要全力查办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我省的专项行动能否取得成效,全在案件的数量及质量。因此,经检部门作为办案的主力,在专项行动中要发挥骨干作用,努力体现我们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二是要强化监管,积极查找案源。基层执法人员要加强对重点整治区域的暗访摸查力度,广泛收集大要案件线索,拓宽案源。三是要适用《商标法》查办案件。本次专项行动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主,因此,对于商标侵权案件,要适用《商标法》予以定性、处理,保证我省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数量能够显示出执法工作的成绩。四是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数量,要纳入到案件数据统计中,这是一项重要的统计指标。五是各业务部门要全力配合、支持经检部门的办案工作,商标管理部门更要积极参与、跟踪侵权案件的处理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汇报和信息报送。
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了“农达”和“正新”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第一批转办的案件线索,属于重点督办的大要案件。省局也刚刚下发了《关于部署保护“凌霄”驰名商标的通知》,要求各地严肃查处侵犯“凌霄”驰名商标专用权以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部署执法行动,有关查处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要抓好督查检查,确保行动效果
对于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办工作,省局在方案中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前期到各地的督查中也再次进行了强调。广东被确定为国家工商总局12个重点督查地区之一,前段时间已经派出督查组进行了督查。为确保整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在2011年1月的中下旬,将再次组织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
四、要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报送信息
要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影响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让消费者树立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意识,努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发展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外,各地要继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日前,要向省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及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本地上一个月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同志们,本次专项行动已经过半,时间非常紧迫。在这期间还有元旦和春节两个假期,是商品销售的高峰期。因此,各地要抓紧时间全力开展好专项行动,确保在案件数量及质量上取得突破。会后,各地要按照本次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克服困难,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把我省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