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护理人员请假制度
06-22
护士请假制度
一、目的:
规范护士请假行为,保证护理工作正常、安全进行。
二、适用范围:
全院护士
三、请假流程
1、病假:
凡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方可请病假。请假流程如下:
1、本人带病历、检查结果和病情证明,病情证明必须是科主任或主诊医生开具的,由护士长同意,填写请假审批单,报上级领导同意。护士要报科护士长审批,护士长要报科护士长、护理部及分管院长,超过一周报院长审批。最后交人事科审批、备案。
1.1、急诊由急诊科医生开具病情证明,白班至少提前2小时,夜班至少提前4小时报护士长,紧急情况除外。
1.2、择期手术者要在下一轮排班之前2天提出申请,护士长要根据科室工作情况及病情合理安排。
1.3、轮到夜班需要请病假,不能用补休和公休替代。
2、事假: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护士由护士长、科护士长审批。护士长要报科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及分管院长、报院长审批。最后交人事科审批、备案。
3、休息请求:
1、护士休息请求,要在下一轮排班之前2天提出申请,护士长要根据科室工作情况酌情安排。
2、排班生效后,原则上不能调班。若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要与自己同级别及以上人员调班,同时报护士长同意。
四、要求:
1、除病假外,任何护士在工作繁忙或紧急情况时,必须服从召回上班的安排。
2、任何护士必须服从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的安排,否则按徐州中心医院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护理部
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