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FA足球竞赛规则
第一章比赛场地场地
根据竞赛规程规定,比赛可以在天然或人造草坪上进行。
人造草坪的颜色必须是绿色。
在代表国际足联所属国家协会球队或国际俱乐部之间比赛使用的草坪质量必须符合国际足联的相关要求或人造草坪标准。经国际足联特许批准使用的人造草坪除外。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并且用线来标明。这些线作为场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包含在各个区域之内。
两条较长的边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线叫球门线。
比赛场地被中线划分为两个半场,该中线与两条边线中间相连。
在场地中线的中点处做一个中心标记。以距中心标记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个圆圈。
在比赛场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码)且垂直于球门线和连线处做标记,以保证在踢角球时,守方队员在那个区域能遵守规定的距离。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边线):最短90米(100码)
最长120米(130码)
宽度(球门线):最短45米(50码)
最长90米(100码)
所有线的宽度必须一致,不能超过12厘米(5英寸)。长度:最短100米(110码)
最长110米(120码)
宽度:最短64米(70码)
最长75米(80码)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5.5米(6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5.5米(6码),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球门区。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18.5米,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组成的区域是罚球区。在每个罚球区距球门柱之间等距离的中点11米(12码)处设置一个罚球点。在罚球区外,以距每个罚球点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段弧。在场地每个角上各竖一根不低于1.5米(5英尺)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在中线的两端、边线以外不少于1米(1码)为半径也可以放置旗杆。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旗1米(1
码)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在两个球门线中央,必须放置一个球门。
球门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垂直柱子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横梁组成。球门柱和横梁必须用木材、金属或其他被批准的材料制成。其形状必须是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不得对队员构成危害。
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是7.32米(8码),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为2.44米(8英尺)。两根球门柱和横梁具有不超过12厘米的相同的宽度与厚度。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是相同的。球门网可以系在球门后面的地上,并要适当地撑起以不影响守门员的活动范围。
球门柱和横梁必须是白色的。球门必须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这个要求才可使用移动球门。决议一
技术区域的设置,必须符合国际足球理事会的要求,要关规定参照本规则“技术区域”一节的相关条款。
第二章球质量和测量
球:
●圆形
●用皮革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制成;
●圆周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适于68厘米(27英寸);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两);
●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气压力(600~1000克/平方厘米、8.5!16.5磅/平方英寸)。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除非裁判员在球门区内将比赛停止,遇到这种情况,裁判员应在与球门线平等的球门区线上、在比赛停止时距球最近的位置坠球恢复比赛。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等成死球时破裂或损坏:●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的换球。决议一
除了规则第二章对比赛球的规定外,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允许使用的球应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
●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
●“国际比赛球标准”标志;
在球上印有这种标志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符合规定的特殊技术要球,每个不同的标志表明符合规则第二章中所阐述的最低要求。这些与各个标志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批准。
国际足联会员协会的比赛应要求使用具有符合上述上种标志之一的球。
决议二
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国家协会主办的比赛中,除了比赛及比赛组织者的标志和制造商的商标外,不允许在球上出现任何商业广告。竞赛规程可限制此类标志的尺寸和数量。
第三章队员人数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1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在国家A级比赛中,最多可使用6名替补队员。
在其他所有比赛,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增加替补队员数量:
●双方关于替补人数达成一致意见;
●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赛前没有通知裁判员,或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替补队员不能超过6名。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在赛前规定时间内,任何没有交给裁判员名单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必须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路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如果一名替补队员或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裁判员停止比赛(如果该替补队员或被替换下场队员没有干扰比赛,不必立即停止比赛);
●裁判员以非体育行为警告违例队员并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裁判员将比赛暂停,应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位置)。
如果一名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裁判员允许比赛继续;
●当球成死球时,裁判员警告有关违例队员。
对于任何违反本章节有关替补程序情况:
●有关队员被警告;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参见规则第十三章——任意球位置)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第四章队员装备安全性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基本装备
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
●有袖子的运动上衣——如果穿内衣,其袖子的颜色必须与运动上衣袖子的主色相同;●短裤——如果穿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
●护袜;
●护腿板;
●足球鞋。●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
●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或其他类似材料);
●提供适当程度的保护。●两个队着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对方和裁判员以及助理裁判员。
●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违规与判罚
对于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
●比赛不需要停止;
●裁判员指出上场队员的装备有问题后,该队员应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除非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应在比赛停止成死于时离开比赛场地;●离开比赛场地调整装备的球员在未得到裁判员许可前不得重新进场;●裁判员在允许队员回场前需检查队员装备;
●队员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队员因违反本章规则而离开比赛场地,在未得到裁判员同意即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时,必须被警告。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不能暴露有标语或广告的贴身内衣。基本装备决不允许有任何涉及政治、宗教或个人的言论。
脱掉上衣或背心暴露标语或广告的队员将受到比赛组织者的处罚。队员的基本装备有涉及政治、宗教或个人标语及言论将会受到比赛组织者或国际足联的处罚。
第五章裁判员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受伤的队员只有在比赛重新开始后才能重返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后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判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那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罚,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罚,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包括是否进球和比赛结果是最终的决定。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或未终止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度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些决定可能包括:
●总动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止比赛;
●决定在比赛中适合比赛场地使用的器材和比赛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佩戴某种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有关规定参照本规则中的相关条款。
第六章助理裁判员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当球的整体离开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观察角度更好(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被踢出后是否进门。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内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10码)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比赛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第七章比赛时间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光线不足每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注明中场休息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予补足: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浪费的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补充消耗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酬情决定。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终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终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第八章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程序
●所有队员必须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10码),至到比赛进行;●球必须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决不允许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违例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违例:
●重新开球。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除非比赛在球门区内被暂停,以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应在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在比赛停止时距球最近的位置坠球。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后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第九章比赛进行及死球比赛成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其他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
第十章计胜方法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攻进球的队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为胜者。如两队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为平局。竞赛规程
当竞赛规程要求一场比赛或主客场两回合比赛成平局需要决出胜者时,只能遵行下列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的程序:
●客场进球规则;
●决胜期;
●踢罚球点球。
第十一章越位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规则。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或
●干扰对方队员,或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第十二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或不正当行为: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拦截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三种犯规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不受限制)。
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西文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碍对方队员进攻;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手中发球;
●因规则第十二间及前面和各章未提及的任何其他规则,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规则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黄牌表示警告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被替补下场的队员。红牌表示某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替补下场的队员被罚出场。
只允许对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替补下场的队员出示红牌或黄牌。
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开始直到比赛结束后离开场地前,均有权进行纪律制裁。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被出示黄牌:
1.犯有非体育行为;
2.以语言或行动表示不满;
3.持续违反规则;
4.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当以角球、任意球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替补队员或者替补下场的队员违反下列三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
1.犯有非体育行为;
2.以语言或行动表示不满;
3.延误比赛重新开始。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
1.严重犯规;
2.暴力行为;
3.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用可能被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使用有攻击性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和/或动作;
7.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替补队员或替补下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及技术区域。
第十三章任意球任意球分为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球进门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间接任意球
信号
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球进门
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到另一名队员才可得分: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球门球;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无论是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踢球时必须将球放定,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任意球的位置
在罚球区内的任意球
属于守方的直接或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必须距球至少9.15米(10码);
●所有对方队员必须站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在球门区内获得的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执行。
属于攻方的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必须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他们已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当球被踢并被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对方球门区内获得的间接任意球,必须在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位置踢出。
在罚球区外的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犯规发生地点或在犯规发生时比赛球的地点踢任意球(根据犯规情况)。当踢任意球时,对方队员比规定距离更接近于球:
●应重踢。
当守方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应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
●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将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角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第十四章罚球点球
当比赛进行中,一个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而被判罚的直接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可以直接进球得分。
在每半场比赛或决胜期上下半场结束时,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完罚球点球。球和队员的位置
球:
●必须放定在罚球点上。
主罚球点球的队员:
●必须确认由其主罚。
防守方守门员:
●必须停留在本方球门柱间的球门线上,面对主罚队员,直至球被踢出。除主罚队员外的队员必须处于:
●比赛场地内;
●罚球区外;
●罚球点后;
●距罚球点至少9.15米(10码)。如果裁判员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发生下列情况:
主罚队员在踢球点球时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裁判员应停止比赛,由守方在违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守门员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
主罚队员的同队队员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裁判员应停止比赛,由守方在违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守门员的同队队员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
攻守双方队员都违反竞赛规则:
●应重踢。
如果球点球踢出之后:
主罚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主罚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球被外来因素触及而影响了其向前移动:
●应重踢。
球从守门员,横梁或球门柱弹回比赛场地内,接着被外来因素触及:
●裁判员停止比赛;
●在被外来因素触及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球门区内触及外来因素情况除外,遇到这种情况,裁判员应在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在比赛停止时距球最近的位置坠球。
第十五章掷界外球
掷界外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当球的整体无论是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时,掷界外球判给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掷界外球不能直接进球得分。在掷出球的一瞬间,掷球者应:
●面向比赛场地;
●任何一只脚的部分站在边线上或站在边线外的场地上;
●使用双手;
●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出;
●从球越出边线处掷出。
所有对方队员距离掷球者所在地点不能近于2米(2码)。
当球进入比赛场地,比赛即为开始。
将球掷出后,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违规与判罚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掷界外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如果比赛进行后,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掷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掷界外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如果对方队员不正当地阻碍撞球队员或分散其注意力:
●他将因非体育行为被警告。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本章规则的:
●由对方掷界外球。
第十六章球门球
球门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当球的整体不论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攻方队员,且根据规则第十章不是进球得分时应判为球门球。
球门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得分。●由防守方从球门区内的任何一点踢球;
●对方应在罚球区外直至比赛进行;
●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违规与判罚
如果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进入比赛:
●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球门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球门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应重踢。
第十七章角球
角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当球的整体不论是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且根据规则第十章不是进球得分时应判为角球。
角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而得分。程序
●必须将球放在离球出界处最近的角旗杆的角球弧内;
●决不允许移动角旗杆;
●对方必须在距角球弧至少9.15米(10码)以外,直至比赛进行;●必须由攻方队员踢球;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决不允许再次触球。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角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角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违例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如果违例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对于任何其他违例:
●应重踢。
决定一场或主客场比赛胜负的程序
客场进球规则,决胜期和罚球点球是根据竞赛规程的要求,当一场或主客场比赛打成平局需要决出胜队时采取的方法。
客场进球规则
竞赛规程应规定比赛队采用主客场制,如果第二场比赛后两队比分仍相同,则任何在之乎者也进球数加倍计算。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每半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规则第八章的有关规定也适用。
踢球点球决胜●裁判员选定用于踢球点球的球门。
●裁判员投币,挑币得胜的球队队长决定本队是否先踢球点球。
●裁判员对踢球点球做记录。
●按照下列解释,两队应各踢5次。
●双方轮流踢。
●如果两队在踢满5次前,一队的进球数已多于另一队踢满5次时可能射中的球数,则不需再踢。
●如果两队均已踢满5次,双方进球数相同或均未进球,则同样按轮流的顺序踢球点球,直至双方踢球次数相同(无需踢5个球),而一队较另一队多进一球时为止。
●在踢球点球过程中,场上守门员受伤不能继续比赛时,可由竞赛规程规定的最大限额内,被提名而尚未使用过的替补队员进行替换。
●除上一条所述的情况,只有比赛结束时,包括在规定延长期比赛结束时在场上的队员方可参加踢球点球。
●每次应由不同的队员踢球点球,直至双方符合资格的队员均踢过一次后,方可踢第二次。
●在踢球点球的过程中,符合资格的队员可以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在踢球点球的过程中,只允许符合资格的队员和执法裁判员在场内。
●除踢球点球的队员和两名守门员外,其他所有队员必须停留在中圈内。
●踢球点球队员一方的守门员,必须在罚球区以外的球门线与罚球区线交汇处的比赛场地内。
●除非另有所述,相关足球竞赛规则和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决议在踢球点球决胜时同样适用。
●如果在比赛结束踢球点球之前,某队的场上队员人数多于另一队,该队必须减去多出的人数与对方人数一致,并且该队的队长必须通知裁判员每一名出场队员的名字和号码。任何出场的队员不允许参加踢球点球决胜。
●在开始踢球点球决胜之前,裁判员必须确定留在中圈里的双方队员人数一致后再执行踢球点球。
踢球点球决胜示意图
技术区域
如下所述,技术区域是设在体育场内与比赛相联系,供技术人员和替补队员使用的有座位的区域。
技术区域的大小和位置可以根据体育场的情况做适当改变,以下提供的是一般性指导:●技术区域的范围是指,从替补席两侧向外1米及向前延伸至距边线1米的区域。●建议用标记线明确该区域。
●技术区域内的人数由竞赛规程决定。
●根据竞赛规程,在比赛前确认替补席内的具体人员。
●只允许1人在技术区域内进行战术指挥。
●教练员和其他官员必须在替补席指定位置,除非发生特殊情况,比如场上队员受伤,裁判员允许理疗师或医生进场查看伤情时。
●教练员或其他在技术区域内的人员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四官员和替补助理裁判员
●第四官员由竞赛规程指派。同时,在其他三名比赛裁判员中的任何一名不能担任执法工作时上场替补(一名助理裁判员被委派为替补的情况除外),他在整场比赛中协助裁判员进行工作。
●比赛开始前,组委会一定要明确在裁判员不能继续担任临场工作的情况下,应由第四官员担任比赛的裁判员,还是由第一助理裁判员担任裁判员,而第四官员担任助理裁判员。●根据裁判员的要求,负责赛前和赛后的赛场管理。
●负责比赛中的换人。
●负责检查替补队员入前的装备,如发现上场的替补队员装备不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应告知裁判员。
●负责比赛换球。如果比赛中需要更换比赛球,则必须征得裁判员的同意并由第四官员提供,方可使用备用球,从而使比赛停顿时间减至最少。
●根据规则,他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不过,裁判员持有对比赛相关事实作出的判罚的权力。
●比赛结束后,第四官员应向有关负责机构提交有交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没有看到的任何不正当行为,或其他事故报告。第四官员必须将所定报告内容通报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他有权将技术区域内任何人的不负责任的行为通知裁判员。
●一名替补助理裁判员也可以根据竞赛规程指派。他的职责仅仅是根据需要替补不能继续执法的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