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相关要求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工作
相关要求
数据录入和审核、确认
1、首轮数据录入时,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 按信息平台相关要求对现有在编事业人员的出生年月、现聘岗位等级及时间、年度考核(2012年、2013年、2014必录)等基本信息准确录入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聘岗位等级文件复制一份报送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数据审核、确认。2、各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和审核、确认工作,县人社局暂停其岗位设置变更、岗位聘用等业务的办理。3、今后,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设置变更、岗位聘用等业务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先更新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应数据,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数据审核、确认后,再报送相关材料。
数据录入进度安排
(主要是人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乡镇在2015 年5月10日前完成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数据录入、审核、确认工作,县级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在2015年5月20日前完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数据录入、审核、确认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实名制、审核、确认的,将停止办理岗位设置及聘用等相关业务。
数据审核确认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填报所属具体事业单位后直接上报县人社局;县直属事业单位填报后直接上报县人社局;县级各事业单位填报后,由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县人社局。
个人信息采集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建库原则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信息平台建设原则,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收集整合事业单位人事人才进行分类建档,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在线办理、人事人才信息数据实时更新,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供高效手段,为决策施政提供准确信息。
二、建库范围
(一)单位范围:全县所有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
(二)人员范围:上述事业单位所有在编人员。
三、数据采集分工
(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负责所属人员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含代管的直属事业单位)按时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经审核后报人社部门。
(三)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直属事业单位按时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并对各部门(单位)报送数据进行确认。
四、建库步骤
(一)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通过平台向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直属事业单位发起“人员初始化流程”业务。
(二)事业单位登录平台,采集录入人员信息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登录平台,对所属事业单位填报数据审核确认后,报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确认。
(四)乡镇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填报数据后直接报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核确认。
五、主要指标解释
(一)人员基本信息
1. 单位:填编制部门确认的单位名称全称。
2.人员库:第一次选填“在编人员”。
3. 人员身份:选填“事业管理人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或“事业技术工人”的一类。
4. 进入本单位时间:根据本人与现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时间。
5. 批准依据:填写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进入本单位的批复文号。
6. 人员来源:
(1)毕业分配:指通过指令性计划直接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2)公招:通过公开招聘(含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公开招聘人员通过办理流动手续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来源为公招。
(3)录用干部: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干部。
(4)聘用干部: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并办理了干部录用手续的聘用制干部。
(5)招工: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批准招录的事业单位工人或合同制工人。
(6)其他:所列人员来源方式之外的进入方式。
7. 事业人员状态:
只选填“在编人员”中“在岗人员”、“试用期人员”、“离岗待退人员”中的一类。
在岗人员:即在编在岗人员。
试用期人员:新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现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
离岗待退人员:在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中办理了离岗待退手续并经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人员。
8. 事业档案身份: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选填“干部”,工勤技能人员选填“工人”。
9. 是否双肩挑:指经组织、人社部门确认的,同时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人员选填“是”,否则选填“否”。
10. 是否担任单位领导职务:指担任单位正副职领导实职的人员(不含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
(二)岗位聘用信息
1. 主要岗位等级:选填现聘岗位类别及等级, 试用期人员选填“试用期”,未聘岗位人员选填“未聘岗位”。
2. 主要岗位名称:管理人员一般填写为“内设部门名称+职务或工作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职称资格名称+岗位等级”,工勤人员填写“工人技术等级名称”,试用期和未聘岗位人员填写内容与主要岗位等级内容一致。
3. 主要岗位聘用时间:在本单位现聘岗位的时间,试用期人员和未聘岗位人员填写进入本单位时间。
4. 主要岗位任职文号:由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批复的现聘岗位等级的文件号,试用期和未聘岗位人员填写内容与主要岗位等级内容一致。
5. 主要岗位职务属性:
(1)单位领导:担任单位正副职领导实职的人员。
(2)内设机构领导:担任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实职的人员。
(3)一般工作人员:单位及内设机构正副职实职领导之外的人员。
6. 主要岗位是否试用期:已聘岗位人员选填“否”,试用期人员、未聘岗位人员选填
“是”。
7. 主要岗位同类同级起聘时间:指事业人员岗位聘用时间,试用期人员、未聘岗位人员不填。
9. 次要岗位等级:双肩挑人员所担任的非现执行工资序列岗位。一般情况下应为管理岗位。
10. 次要岗位同类同级起聘时间:双肩挑人员聘用次要岗位等级时间,其他人员一律不填。
11. 现执行工资类别等级:现工资执行的类别和等级。
12. 现工资待遇执行时间:现工资待遇的兑现时间。
(三)学历学术信息
1. 学历及学位子集:必须填写始学历和后学历。
(1)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2)所学专业:学历证书记载的专业名称。
(3)学制:学习年限。
(4)学位:学位证书记载的学位名称。
(5)学位授予时间:学位证书记载的发证时间。
(6)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证书记载的发证单位。
2. 专业技术职称情况:只专业技术人员填写。
(1)行业准入资格:只专业技术人员选填“具备”,其他人员不填。
(2)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现取得同一专业技术职称序列中最高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3)取得资格文号:由省或市职改办下发的同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文件文号。
(4)取得资格时间: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时间。
(5)取得资格途径:现最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方式。
(6)特殊专业技术: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获得或取得信息平台收录的12类荣誉称号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3. 工人技术等级及职务等级子集:
(1)取得资格名称:现最高技术等级资格的名称。
(2)取得现资格时间:取现技术等级的取得时间。
(3)取得资格文号:具有资格评审或认定的有关部门印发的同意取得相应工人技术等级的文件文号。
(四)工作经历信息
1. 工作岗位变动:“起始时间”选填进入现工作单位的时间,“终止时间”不填,其他项参照“岗位聘用信息”项填写。
2. 政治面貌:现参加的政党、政治团体。
3. 家庭关系子集:现在世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相关情况。
工作单位及职务:家庭成员现处于未就业状态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离休、退休、学生、待业等。
(五)奖惩考核信息:
1. 奖励子集、处分子集:
现针对事业单位的奖励和处分条例规定填定。
2. 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1)考核时间: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时间。
(2)考核年份:参加年度考核的年度,例如:2014。
(3)考核结果: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年度考核结果。
(4)考核结果原因:基本合格、不合格、未确定等次以及未参加考核的须说明原因。
(六)聘用合同信息:
1. 是否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
2. 聘用合同种类:聘用期限为3年及以下的为短期合同,3年以上的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指合同约定受聘人完成某项工作或任务后,合同自然终止的合同。
3. 聘用合同起、止时间:聘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4. 聘用合同编号:如合同未编号可不填写。
5. 试用期起、止时间: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起止时间确定。
6. 服务期起、止时间: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确定。